2001年2月26日 星期一

談忍耐

談忍耐
雅各書1:3-4

連續兩個多星期以來,台灣發生好幾起自殺的案件,當然發生的原因有很多,也不是我們一時之間所能夠探討的。精神科醫學會指出約有95﹪自殺者有潛在性精神病症,如憂鬱症等。因此,壓力並不是造成自殺的主因。所以,有自殺傾向者可以求助精神科醫師是必要的。或者也可以求助於牧師或是心理諮商專家。

此外,藉由信仰的力量,也可以昇華我們的生命態度。其中有一項就是「忍耐」的功課。這一項功課確實不易學習,2001/2/20在高雄就有一則新聞:有一名林姓男子,為了澆花問題長期跟鄰居余姓女子發生口角。1999年十二月三日一早,林姓男子竟然趁著余姓女子上班之前,拿著水就往她身上潑,還破口大罵:兩人就這樣鬧進了派出所,值班員警本來準備當個和事佬,沒想到林姓男子卻按耐不住,髒字脫口而出:由於員警當庭作證,林姓男子最後依公然侮辱,處以拘役55天,換算成每天九百元的罰金,這一個髒字共付出將近五萬塊的代價。我們也經常聽到,為了爭奪停車位,大打出手,甚至也出了人命。無論是在社會,或是夫妻、親子關係裡,「忍耐」的功課確實非常重要。

西方箴言:「幾分忍耐,幾分度量,終必能化干戈為玉帛」原諒他人有意或無意的過失,就能看出一個人忍耐的度量。忍耐往往和饒恕有關,耶穌就如此說:「你們饒恕別人的過錯,你們的天父也會饒恕你們」﹙太6:14﹚。影響近代教育理論的教育學家約翰杜威以他研究教育多年的心得說:「堅忍是最好的品德」,這也讓我們更知道,無論二千年前耶穌的教訓或是近代的教育專家的見解,都要我們知道忍耐的重要。希伯來書10:36就如此說:「為了實行上帝的旨意和領受他的應許,你們必須忍耐。」

在雅各書1:3-4,使徒雅各進一步告訴我們,信心經過考驗就會產生忍耐。換言之,從一個人的忍耐程度可以看出他的信仰程度。雅各接著又說:「忍耐到底才能達到十全十美、沒有缺欠的地步。」這讓我想到耶穌所講的一句話:「你們要完全,像天父一樣完全。」如今雅各以他的體驗告訴我們,達到完全的秘訣就是忍耐。

忍耐是一項極美的品德,這一項的品德不是我們想要就可以得到的。保羅在加拉太書5:22說到,忍耐是屬於聖靈所結的果子,換言之,倚靠聖靈的能力,我們就可以擁有忍耐的美德。

因此,倚靠聖靈,我們的信心經過考驗就會產生忍耐。忍耐不是一時的,而是一生的,因為忍耐到底才能達到十全十美、沒有缺欠的地步。就讓我們多祈求聖靈加添我們有忍耐的恩賜。

婦女團契紀念主日

婦女團契紀念主日

溫馨暖陽的三月天,有著女性的氣質,在這個屬於女性的月份裡:三月第一個禮拜五是「世界婦女公禱日」,全球婦女聚集在一起共同發起連鎖祈禱,為世界的和平與公義,為弱勢的孩童、婦女、老人祈禱。此外,除了三月八日為婦女節之外,總會也訂三月第一主日為「婦女事工紀念主日」,透過此主日來喚起全體基督徒一同來關心婦女的議題。

我們教會也在這一日舉行「婦女團契紀念主日」,這個主日不僅在紀念歷代婦女為教會所作的事奉與貢獻,更重要的是要喚醒眾教會能肯定婦女參與教會服事,並讓婦女在教會中能發揮女性特有的恩賜,無論是在教會的決策或信仰教導上,婦女都能和男性平等的參與。同時也期待尚未有團契生活的婦女踴躍參加。而婦女也應該意識到自己有義務與男性共同承擔教會的領導與管理,以善盡上帝所交代「管家」的責任與使命。

在過去十年普世教協(普世教會協會,包括基督教、東正教、天主教)中央委員會指定1988~1998年為「普世教協眾教會與婦女團結十年(WCC Decade 1988~1998)」。這個決定乃對於「全球婦女在教會與社會實況之關心」的深層回應。而普世教協也藉此目標,再確定應加強努力在教會結構中,男性與女性的伙伴關係及真正的平等關係。

在普世家庭中,不斷覺醒的婦女意識的確影響了婦女的生活,也影響了教會。此Decade的目標有以下五點:

+給婦女更多的權力去挑戰普世性的,以及她們所屬之國家及教會中對女性的壓迫性之結構。

+確定在決策層中,有婦女的參與和貢獻。

+彰顯婦女的觀點及婦女在公義、和平、受造物的完整諸議題中的奮鬥行動

+強化教會應從種族主義、性別主義、階級主義之束縛中得釋放,並從其壓迫、剝削婦女之教導與實踐中,重得釋放與自由。

+鼓勵教會要有實際的行動與婦女團結。

雖然普世教會有此異象和努力,但是我們的生活周遭仍然充滿婦女同工不同酬的狀況;在經濟困難時最先被裁員;鄉村地區沒有婦女發展計畫,其基本需求未被考慮;因種族歧視婦女蒙受被強暴的陰影;戰爭和飢餓使得婦女擔負兒女的責任加深;貧窮與性觀光再次把婦女推進從娼的火坑;惡化的經濟情況,使男人有挫折感,相對的性暴力之比例也逐年提高。因此,雖然Decade已經結束,但是關懷婦女的事工卻需我們不斷的付出和關心。

目前我們教會婦女參與小會、長執會的決策均有,也有參與諸多的服事。但是,固定參與的婦女人數總是十多人,希望尚未加入任何團契的婦女可以來加入婦女團契,讓團契成為信仰造就的搖籃。若是婦女團契鞏固之後,我們就可以開展諸多社區婦女的講座,如「婦女人身安全」、「遠離婚姻暴力」、「女性健康講座」、「親子教育」等,及對職場與居家婦女有幫助的事工。

2001年2月23日 星期五

基督徒可以吃血嗎?

基督徒可以吃血嗎?

每次社青團契聚會時,都會邀請牧師談論有關聖經的難題。二月十八日的聚會時,團契特別邀請我講「基督徒可以吃血嗎?」在此也將那次的分享通過文字描述,與諸位兄姊分享。

這個問題在首次的耶路撒冷「大公會議」(使徒行傳十五章)中曾經提及過,該次會議所規定外邦人要禁戒的事共有四項,即「不可吃因祭過偶像而不潔淨的食物,不可有淫亂的行為,不可吃勒死的牲畜和血。」這四項應被視為等同重要,任何人不能遵守其中三項,而忽略任何一項。

關於不能吃血的問題,應該從舊約聖經及猶太傳統來瞭解。但是,有的基督徒則傾向按字義來解釋,就是直接認為不可吃帶有血的食物。要瞭解此問題,我們必需從利未記十七章來探討,因為這一章是禁止吃血最重要的教導。

利未記十七章講很多次禁止吃血的規定,但是我們必須要瞭解禁止的原因乃因為「血」關乎「生命」與「獻祭」。在這一章裡表明獻祭不能在田野,因為田野不是『聖』地,因此百姓必須帶祭物進聖所來,因為在那裏的祭壇是潔淨過的。這樣的描述幫助當時的百姓瞭解,問題不在乎獻祭的地點,而在乎獻祭的對象,因為是獻祭給永生的上帝,而不是給曠野中的神靈。

利未記十七章是在獻祭的背景下禁止「吃血」,因為在古代的迦南宗教裡,「吃血」是宗教儀式的一種。若是以色列選民也如此做,就有參雜迦南宗教之疑慮。當時迦南宗教還有將活人獻祭的儀式,為了避免耶和華信仰參雜此種泯滅人性的迦南信仰,因此創世記廿二章記載亞伯拉罕獻以撒時,上帝出面阻止。同樣的,這樣的聖經記載,也是為了在信仰上分別出來。

為了在宗教儀式上分別出來,因此摩西律法上禁止吃血。且這種「吃血」乃是將活的動物的靜脈割破,直接以嘴吸血。這種畫面類似西方電影的「吸血鬼」。所以,猶太人禁止「吸血」。因此,他們在屠宰牲畜時都會放血。至於放血之後,吃到肉上的血就不算「吃血」。想想看,我們不可能將「紅血球」完全自肉上剔除,除非我們都不吃。況且,我在耶路撒冷的猶太餐廳也吃過「五分熟」的牛排。因此,我們不要從字義上來論「吃血」的問題,而應知道禁止吃血(或吸血)的律法,是為了和迦南宗教有所分別。

除了避免宗教參雜之外。禁止吃血的意義,乃因為血代表生命,而生命是神聖的,不容人類使用各種手段來取他人生命,而尊重生命是背後極為重要的意義。雖然人可以用牲畜作食物,或作為在祭壇上接受饒恕之祭品。但不是意味著人就可以「浪費」牲畜的生命。新約時希臘的戰士或男人無視於牲畜作為食物的用途,為了增進體力而盛行吸取活牛、羊的血液。而羅馬軍隊在出征前也習慣生飲鮮血,以增加作戰的勇氣。這樣的舉動有違對生命的敬重,在利未記十七章十一節說:「生命在於血」,因為生命是上帝所賜與的,就連一隻動物的生命也當受敬重。這種取活物的血,就像過去台灣人喜愛生喝蛇血的舉動是同樣的,這些都違背聖經的教導。

總之,我認為涉及宗教崇拜的「吃血」儀式應當禁止,其中也包括吸取活物的鮮血之行為。但是,做為食物之用而帶有的血,如五分熟牛肉則沒有關係。甚至,已經煮熟過的熟血,也可以吃。

但是,與你同吃飯的兄姊,他們的良心看吃這些食物不妥的時候,不要與他爭辯,寧可尊重他人,不要使對方跌倒(哥林多前書10:28-32)。因為「每一個人都不應該為自己的利益著想,而應該關心別人的利益。」(林前10:24)

2001年2月16日 星期五

紀念「二二八」

紀念「二二八」

在二二八之前,牧師想回憶此事件,來紀念台灣苦難歷史的一面。紀念不是為了喚起仇恨,而是為了要以公義、和平來建立新的國度。若是我們無法記取歷史的教訓,歷史勢必會重新上演。特別在年輕的一代,對此事件非常陌生,因此紀念此苦難的歷史是有極大的必要性。

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在當時不僅使許多的台灣菁英命喪極惡政權之下,也使得成千上萬的受害者家屬活在「資匪」、「叛亂」等誣陷中,在恐懼與哀號中走過無聲的四十年。除了二二八事件之外,台灣人又經歷一場更大的浩劫「白色恐怖」,這一場浩劫使得人民的心靈受到侵蝕,而活在沒有聲音、沒有尊嚴、沒有人權、沒有自主性的威權統治下。

當時的人絕口不敢提及二二八,更枉論要記取歷史的教訓。因此,在1979年美麗島雜誌社在高雄舉行世界人權日遊行時,受到情治單位設計、打壓、誣陷,經過全台的大搜捕與軍事審判,在一夕間「黨外」人權勢力瓦解,一場慘痛的新二二八事件接續上演。

在當時台灣教會公報被一只「借閱」的便條,便全數被警總查扣。接續幾年,林義雄律師家宅血案,鄭南榕自焚案,陳文成博士命案....等。一場一場新的二二八事件不斷上演,因為獨裁者沒有從歷史學得教訓,百姓的心靈被愚民教育所深鎖。絕大多數的人民不敢面對歷史的創傷,進而失去信心與台灣認同。

對於殖民政權的統治,「二二八」是一個控告的記號,它控告不公義的政權與殖民心態,更誣衊台灣人的惡質心態:貪生怕死、自私、愛面子、沒有正義感,「二二八」是恥辱的記號。我深深體驗到二二八雖然結束五十三年,但是苦難的記憶並未結束。因為後人要從二二八的苦難歷史得到反省與重生。正如十字架曾是恥辱的記號,如今成為拯救的記號。同樣地,「二二八」曾經是禁忌、控告、恥辱的記號;若是我們能夠紀念、反省,今後「二二八」將重生成為「公義和平」的記號。

「沒有人點亮了燈去放在斗底下,一定是放在燈臺上,好照亮全家的人」(太5:15)。在黑暗處總需要點燈的人。經過多年的「點燈」,近年來已經有許多人「醒來了」,並且通過紀念、回顧、反省,來喚醒尚在二二八的夢魘中沈睡的人。但是,廣大的人民心靈依舊未能棄絕貪生怕死、自私、愛面子、沒有正義感等惡質心態,延續著過去的靜默無聲成為不公義政權的助長者,甚至如今因為不堅持「公義和平」而繼續成為暗助者。

我們需要從歷史重生。俗話說「樹無根,葉勿會旺;人無歷史,理想勿會深」。如果我們期待二二八成為「公義和平」的記號,就必須不斷重述歷史,紀念這一場一場的二二八事件,使我們及後代子孫不再重蹈覆轍。

但是自從「二二八紀念日」成為國定假日時,我們僅看到人民將這一日當成旅遊日,而政府僅是做做官方樣板紀念儀式。我想「公義和平」的新國度這一條路,路途還很遙遠。

上帝呼召先知耶利米的時候,對他說:「我今天授權給你;你要向萬國萬民做根除、拆毀、破壞、推翻、重建,和樹立的工作。」(耶1:10)同樣,上帝呼召我們成為祂的子民,也賦予我們「解構、統整(拆毀、重建)」的使命。需解構的是整個社會結構,需統整的是社會的公義與和平。在黑暗處你我都是點燈的人,都是施行解構與統整的人,點燃一盞盞屬於基督的燈,喚醒「二二八」的記憶,期待「公義和平」的臨到。

雖然追求公義難免為義受苦,但是公義的上帝總不棄絕祂公義的本質,反而使十字架的苦難成為榮耀。在台灣人的二二八和基督的十字架裡,我們看到追求「公義和平」的美好未來都需要付上代價。我們祈求台灣有美好的未來,就需要學習十字架的道路,預備付上代價。但願你我都成為台灣的點燈人,雖然十字架的道路是受苦,卻是含著眼淚戴著微笑,存著盼望走向佳境的路。期盼我們一起來紀念二二八,在黑暗的時代點燃屬於基督的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