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31日 星期六

悼念民主前輩劉金獅的祈禱文



⭕️感念劉金獅對民主貢獻 賴總統親頒褒揚令:要團結

白色恐怖受難者劉金獅弟兄,二二八事件中在基隆親見國民黨軍隊的屠殺,從此覺醒,成為他對抗威權的根源。因興臺會案被爪耙子密報遭判10年,出獄後積極參與社會運動、政治受難者關懷。

🙏 悼念民主前輩劉金獅的祈禱文

憐憫又行公義的上主,此時我們帶著沉重卻不絕望的心來到祢面前,悼念我然所敬愛的民主前輩劉金獅兄弟。

上主,我們感謝祢,因為在臺灣威權的年代,祢興起金獅伯,在白色恐怖期間,關心台灣前途,與民主前輩用實際行動加入臺灣獨立聯盟,他用身體、用時間、用自由,為人民抵擋恐懼,為臺灣未來的民主留下空間。

上主,祢知道他的童年。他親眼看見獨裁政權在二二八中,屠殺人民、踐踏生命;他在工廠裡第一次聽見「思想犯」這個詞,便明白,原來連思考都可能被判刑。這不是他選擇的命運,卻成了他一生回應呼召的起點。

上主,我們也沒有忘記他的牢獄歲月。十年的監禁、無數次的審訊,並沒有折斷他的脊梁,反而使他更加清楚:真正有罪的,從來不是追求自由的人,而是製造壓迫恐懼的制度。當他出獄後再次走上街頭、走入黨外、走進組黨的風雨,他用一生證明:邪惡政權能監禁身體,卻關不住人的良心。

上主,感謝祢讓他成為眾多民主運動中的「熟面孔」——不是因為權位,而是因為長久的陪伴與信靠的身影。在助選、在街頭、在難友之間、在人權的現場,他始終在那裡。他或許不是最愛被鎂光燈追逐的人,卻是許多人轉身時,仍然看得見的同伴。

上主,我們也為他晚年的見證向祢感恩。不論是冤案被撤銷、口述歷史的留下,或是回憶錄的出版,他讓人民知道:轉型正義不是報復,而是讓真相終於可以不再低聲說話。他提醒我們,記憶不是為了停留在痛苦裡,而是為了不再重複同樣的不義。

此刻,上主,我們將哀傷、感謝與責任一併交在祢面前。求祢安慰眾親人與朋友,讓他們知道,這一生的付出沒有白費;也求祢喚醒我們這一代與下一代,不只在今日懷念前輩,也要在日常生活中對抗不義。

上主,當我們說「安息」,並不是說奮鬥也停止;而是求祢使金獅兄的生命,化為繼續催促我們行公義、好憐憫,促進上帝國。

願祢的平安,臨到這塊曾經受傷、卻仍然努力學習自由的土地;願祢的光,照亮我們尚未完成的民主工程;也願上帝國,在人民彼此守望、彼此承擔之中,一點一滴地臨到。

我們如此祈禱,不是因為我們已經做得夠好,而是因為前輩已經為我們走了那麼遠的路。願上主繼續帶領台灣,阿們。





副署「惡法」,就是與惡同流!

 副署「惡法」,就是與惡同流!

黃春生牧師


在民主法治國家中,法律的存在本應是為了守護尊嚴、自由與公共善,而不是成為權力者自肥、壓迫人民的工具。然而,當立法權背離正義時,我們必須誠實面對一個古老卻迫切的問題:惡法,究竟是不是法?


一、從「惡法亦法」到「惡法非法」:法治的分水嶺


主張「惡法亦法」(Lex iniusta est lex.的觀點,強調程序正義與秩序穩定:只要法律經由形式合法的程序通過,即便內容不義,仍具有拘束力。這樣的立場,表面上維繫制度運作,實際上卻可能讓不義披上合法外衣。


歷史的警鐘早已敲響。二戰時期,納粹政權正是透過「依法行政」,將種族滅絕包裝成國家義務,最終造成「依法屠殺」的人類悲劇。台灣的戒嚴年代亦然:刑法一百條、《懲治叛亂條例》等法規,皆是形式合法、實質壓迫的惡法,嚴重戕害人民的思想自由與人身安全。


與此相對,進步的法治思想主張「惡法非法」(Lex iniusta non est lex.。這一立場可追溯至奧古斯丁、阿奎那的自然法傳統,也在近代由馬丁路德金恩牧師等公民運動者具體實踐:凡是違反公平正義、基本人權的法律,在道德與實質上不具真正的法律效力。因此,人民不僅沒有遵守惡法的義務,反而被賦予抵抗不義的責任。


二、副署惡法:行政權的良知試金石


在民主憲政體制中,行政首長的副署權,並非橡皮圖章,而是一道良知的防線。當立法權明顯偏離公共利益,行政權若仍選擇副署,無異於與不義同流。


當前,中國國民黨、民眾黨在立法院強推所謂「三大修法」,正是對這道防線的公然挑戰。這些修法,與國家安全、人民福祉毫無實質關聯,卻與特定政黨與個人利益高度重疊。


三、三大修法的本質:政黨利益的量身打造


第一,修《衛星廣播電視法》——為特定媒體解套。

透過刪除主管機關得以駁回換照的關鍵條文,甚至企圖溯及既往,讓已遭撤照的電視台復播。此舉不僅為中共媒體滲透、中天鋪路,更將徹底削弱媒體監理,危及公共言論空間。


第二,修《立法院組織法》——為個人除罪。

將助理費重新定義為立委的「補助」,等同於把「詐領助理費、公積金」的行為全面漂白,形同替顏寬恒等案件量身打造免責機制,踐踏「專款專用」與反貪腐的基本原則。


第三,修《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為黨國遺緒洗白。

排除「曾隸屬於國家」的組織,使救國團、婦聯會等長年依附威權體制累積的龐大資產得以合法化,恐造成國庫高達四百億元的潛在損失,重創轉型正義。從這一點來看,國民黨過去為威權時期的邪惡道歉都是假的,台灣應該要學習德國1991年通過的除垢法(Lustration),徹底清查威權遺緒、達成社會轉型正義。 


四、程序的踐踏:逕付二讀的民主倒退


更令人震驚的是,這些重大修法,竟未經充分的委員會審查與社會討論,而是以「逕付二讀」的方式強行表決。這不只是程序瑕疵,而是對代議民主的公然蔑視。法律若失去審議,就只剩權力;權力若不受制衡,就只剩剝奪。


五、關鍵少數的抉擇:站在人民,還是權力?


在這樣的時刻,社會自然要追問:自稱「第三勢力」、「關鍵少數」的台灣民眾黨,究竟選擇站在哪一邊?是站在國家利益、民主法治與人民權益的一邊?還是為了短期的權力算計,默許甚至支持這些自肥的惡法?很顯然的,民眾黨擁護「惡法」,選擇與邪惡同流。


結語:守住良知,才守得住法治


歷史告訴我們,真正摧毀法治的,從來不是人民的抗議,而是權力對不義法律的順從。副署惡法,不是中立,而是共犯


願我們記得:法治的靈魂不是條文,而是正義;民主的根基不是多數,而是對每一個人的尊重。只要還有人願意為公共良善發聲、為弱勢挺身,惡法終將失去它的偽裝。促進公義的國度,才能使我們的國家及世界走向上帝國的願景。


說到底,這不是藍或白的問題,而是人民要不要繼續做一個有良知的公民,要不要促進上帝國的公義與良善價值

1月31日,臺灣新文學之父賴和紀念日

 ⭕️1月31日,臺灣新文學之父賴和紀念日


賴和1894年5月28日在彰化出生,九歲就讀私塾,開始接受漢文教育,十三歲進入小逸堂學習漢文經典與四書五經,出生於馬關條約割臺前一年的他,自小就身處於時代的夾縫中,與許多臺灣人同樣面臨著認同的困擾。


賴和14歲(明治42年,1907)拜黃倬其先生,在小逸堂學習漢文,舊文學根柢深厚,奠定他日後寫作的坦途。16歲(1909年)考進台北總督府醫學校(後來的「台大醫學院」),杜聰明、翁俊明等,都是他的同班同學,蔣渭水則是低他一屆的學弟。賴和畢業後輾轉回到家鄉開設醫院,也開始了白天看病,晚上寫作的生活。


作為一個醫生,他表現對窮苦病人的真誠關懷,除了減免醫藥費,還經常贈送昂貴的藥品,有著「和仔仙」的美稱;作為一個文學家,他提攜後進,促進小說、散文、詩等文體臻於成熟,也嘗試使用臺語及中國白話文於創作中。


大正10年(1921)10月17日,臺灣文化協會成立,謀臺灣社會、文化之發展,賴和也參與其中、被選為理事,往後更投入講演、《台灣民報》編輯工作;大正12年(1923)12月因投入臺灣文化協會的活動,在「治警事件」中第一次入獄。


1943年1月31日,賴和因心臟病發作過世;他直至逝世不久前,才被日本當局從監禁中釋放。過世後,他留下文稿〈高木友枝先生〉等;該文稿主要內容為回憶他就讀於臺灣總督府醫學校時,與(時任該校校長之)高木友枝等互動往來的經驗與感想等。


高木友枝是虔誠基督徒,1902年來臺就在臺北日本基督教會聚會(日本基督教団台北幸(さいわい)町教会,今臺北濟南教會)。他來臺主持防疫工作,結合當時最新的流行病學,希望撲滅疫情。到了1910年,臺灣罹患鼠疫的死亡人數降到只剩十幾人,疫情危機大致解除。他在日本人與臺灣人心中是備受景仰的人格者,因此1913年警方要進入校園逮捕學生時,立刻被高木校長喝止。


賴和,終其一生,以醫術救治人的肉體,以文學剖析臺灣被殖民的諸多面向,可以看到不同性別、階級、種族的身影,其文學作品採「寫實主義」的手法,啟蒙、左翼、抵抗性、反殖民、本土,皆可從賴和的文學中窺見其身影,表現濃烈的臺灣民族情感與人道關懷,還有對殖民和威權的永恆抵抗,被譽為「臺灣新文學之父」。

2026年1月29日 星期四

1864年1月29日,戴潮春反抗腐敗大清政權

⭕️ 1864年1月29日,戴潮春反抗腐敗大清政權

在大清帝國統治臺灣時期,政權主要控制西部平原地帶,長期抱持將臺灣視為「化外之地」的消極態度。官員輪調頻繁、治理短視,地方官吏貪腐勒索,稅賦、差役與軍糧層層加碼,人民申訴無門,司法逐漸失去公信力,形成結構性的治理失能。

在此背景下,戴潮春原本並非所謂的「亂民」,而是地方社會中具有調解與動員能力的領袖,並與會黨(如天地會)保持密切關係。這些組織在當時常被視為基層人民的互助網絡,用以補足官方治理真空,在地方社會中發揮穩定作用。

然而同治初年,清廷為鞏固統治,對會黨展開全面清剿,採取「寧可錯殺、不可放過」的高壓手段,包括任意逮捕、刑求逼供,牽連無辜宗族與村落,官兵亦藉機索賄、侵擾民宅。在此情況下,「不反抗就等於等死」,反而成為人民理性的生存選擇。

戴潮春與朱一貴、林爽文被稱為清代臺灣三大民變代表人物。戴潮春原本在彰化一帶具有地方影響力,並曾參與維持地方治安的組織。但在清廷加緊查緝天地會成員後,衝突迅速升高,戴潮春被列為重點查緝對象,已無合法生存空間。

1862年(同治元年),臺灣兵備道孔昭慈率兵查辦會黨,戴潮春遂集結力量反抗,率眾攻入彰化縣城,迫使官軍節節敗退。事件迅速演變為中臺灣大規模民變,抗清勢力一度控制彰化、南投至雲林一帶,戴潮春自稱「東王」,象徵對既有秩序的挑戰與對更公平治理的期盼。

這場動亂持續三年以上,深刻反映基層人民對官府腐敗與社會不公的集體不滿,也揭示地方力量在官方權威面前的脆弱處境。最終清廷動員更多軍力平定動亂,1864年1月29日,戴潮春被捕身亡。此一事件成為理解清代臺灣社會矛盾與地方集體抗爭的重要歷史篇章。

戴潮春事件提醒後人:真正製造動亂的,往往不是反抗者,而是失去公義的統治。當權力不受監督、人民尊嚴被踐踏,社會終將以動盪回應壓迫;這不是歷史的偶然,而是制度的必然後果。若上位者只懂得用刀劍治理,人民終究會學會如何不再低頭。

🎞圖:臺中北屯四張犁潮春公園紀念碑



2026年1月28日 星期三

228 佩戴百合胸章

每年二月三月(國殤月)都佩戴
台灣二二八,佩戴百合胸章

228 佩戴百合胸章
【緣起】
為了紀念台灣228及其後白色恐怖年代為和平公義喪失生命的前人、提醒後人記取歷史的教訓、憧憬愛與和平的社會與世界。北美洲台灣婦女會於2024年二二八時發起 「佩戴台灣二二八百合」的活動,期盼通過佩戴一只代表純潔與生命力的百合胸章,連結每一個愛好和平的台灣人,讓包容、寬恕與愛真正落實,台灣能邁開大步向前行。

2025在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國家二二八紀念館的響應,以及台灣婦女展業協會與松年長春基金會在台共同發起,這只獲得台灣金印獎的百合紙浮雕胸章,在台灣228中樞紀念儀式與全球各地紀念活動中,都傳來溫馨感人的迴響。 誠摯邀請您贊助,支持胸章的製作和寄送費用,期待每逢二二八和平紀念日,海內外台灣人都能佩戴起象徵純潔、和平與生命力的百合胸章,連結成一條無形「愛的鎖鏈」,向全世界傳遞台灣人愛好「和平、公義、希望與愛」的信息。

您的支持將使這項意義深遠的計劃得以永續。
每個百合胸章建議贊助:US$2, NT$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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