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0日 星期日

1964年9月20日|《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


 ⭕️1964年9月20日|《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

在戒嚴黑夜裡,指出台灣的未來

黃春生牧師


1964年9月20日,台灣仍處於戒嚴與白色恐怖的年代。


就在這一天,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彭明敏與他的學生謝聰敏、魏廷朝,因共同撰寫、準備印製散發《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遭國民黨政府情治單位逮捕。


今天回頭閱讀這份六十多年前的宣言,最令人震撼的,不只是三個人在威權統治下所展現的勇氣,而是他們竟然如此早就指出台灣即將面對的歷史困境,也提出民主化、保障人權與台灣人民決定自身前途的政治願景。


他們不是站在民主已經到來的時代談民主,而是在說出這些話可能失去自由與生命的年代,選擇把真相說出來。


▋從聯合國看見「反攻大陸」的虛幻


1961年,彭明敏出任台灣大學政治系主任。同年,他以國際法學者身分擔任中華民國出席聯合國大會代表團顧問,也是代表團中唯一的台灣人。


這段經驗深刻改變了彭明敏對台灣處境的理解。


當國民黨政府仍不斷向台灣人民宣傳「反攻大陸」、「光復大陸」時,熟悉國際法與國際政治的彭明敏已經看見另一個現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社會的地位持續上升,中華民國代表「全中國」的主張愈來愈難以維持。


十年之後的1971年,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彭明敏在1960年代初期所看到的國際趨勢,後來成為歷史現實。


問題因此不再只是:「如何反攻大陸?」


更根本的問題是:如果反攻大陸根本不可能,台灣人民究竟要把自己的未來放在哪裡?


▋三個人開始談台灣的未來


彭明敏與謝聰敏、魏廷朝開始多次討論台灣的政治現實。


這並不是普通的學術討論。當時的台灣仍在戒嚴之下,二二八事件留下的創傷尚未平復,1950年代白色恐怖更使許多人因政治思想、組織活動甚至僅僅因為被懷疑,而遭到逮捕、監禁乃至處決。


軍警、警備總部與情治體系深入社會;大學校園也不是思想自由的安全空間。


然而,三人最後仍決定把自己的分析寫成文字。這就是《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


宣言開門見山指出,台灣人民既「不願受共產黨統治」,也「不甘心被蔣介石毀滅」,因此必須依靠人民自身的力量,追求民主、自由與合理繁榮的社會。


這一點尤其值得今天重新閱讀。因為這份宣言所拒絕的,並不是在兩個威權政權之間選擇其中一個;它真正提出的是第三條道路:


台灣人民自己成為政治主體。


▋「一個中國,一個台灣」


宣言最著名的判斷之一,就是:「一個中國,一個台灣」早已是鐵一般的事實。


在1964年的政治環境中,公開寫出這句話所需要承擔的風險,今日已很難想像。


當時國民黨政權仍宣稱自己代表整個中國,並以「反攻大陸」作為政治動員與長期戒嚴的重要論述。彭明敏等人卻直接指出:「反攻大陸」是絕對不可能的。


因此,台灣不能繼續把自己的政治制度、人民自由與國家前途,綁在一個無法實現的政治神話上。


更重要的是,他們沒有停留在批判。


宣言進一步提出三項政治目標:終結蔣介石威權統治,團結台灣人民建立新的國家與政府;重新制定憲法、保障基本人權、建立真正民主且向國會負責的政府;並以自由世界一員的身分重新進入聯合國,與愛好和平的國家建立正常關係。


換句話說,這不是單純的抗議傳單。


它其實是一份具有憲政構想的民主宣言。


它提出的核心問題至今仍然清楚:國家的正當性究竟來自統治者宣稱的歷史使命,還是來自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人民?


▋一萬份宣言,還來不及送到人民手中


三人原本準備印製一萬份宣言。但是,在戒嚴時代,要印刷政治傳單本身就是極度危險的行動。宣言尚未能廣泛散發,消息便遭洩漏。1964年9月20日,彭明敏、謝聰敏、魏廷朝遭到情治單位逮捕。


1965年,彭明敏被判刑8年,謝聰敏10年,魏廷朝8年。


彭明敏案很快引起國際學術界與人權團體注意。國際法理學家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以及國際特赦組織等投入關切與救援;彭明敏後來獲特赦,卻仍長期受到監控。1970年,他秘密離開台灣,最後展開長達23年的海外流亡,直到1992年才返台。


一張還來不及真正散出去的傳單,卻跨越了警備總部築起的高牆。


▋台灣民主運動的先覺者


六十多年後再讀《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我們會發現其中許多主張後來竟逐步成為台灣民主發展的重要方向。


解除戒嚴、終止動員戡亂體制、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接民選、保障基本人權、建立民主憲政制度——這些今日許多人視為理所當然的政治生活,在1964年卻可能使人付出牢獄與流亡的代價。


因此,彭明敏、謝聰敏、魏廷朝的重要性,不只在於他們「反對國民黨政府」。


更重要的是,他們在台灣還沒有民主的年代,就已經提出一個具有現代民主政治意義的根本命題:台灣的未來,應由台灣人民共同決定。


民主從來不是統治者忽然開明之後送給人民的禮物。


民主之所以成為可能,是因為一代又一代的人,在不能自由說話的年代堅持說話;在不能自由選擇的年代要求選擇;在國家要求人民服從時,反過來追問:國家究竟應該屬於統治者,還是屬於人民?


1964年的那一萬份宣言沒有順利送到一萬個人的手中。


然而,歷史開了一個極具反諷意味的玩笑:威權政府攔得住印刷機,卻沒有攔住那些文字進入歷史。


六十多年後,它們仍在提醒我們:自由需要守護,人權需要制度,民主需要人民參與;而台灣的前途,不能建立在任何強權替台灣人民安排的劇本之上。


1964年9月20日,三個人在戒嚴黑夜裡遭到逮捕。


但真正被他們寫進歷史的,是另一件事——台灣人民開始學習以自己的名字,思考自己的國家,決定自己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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