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9日 星期日

購買教會土地保護教產

購買教會土地保護教產
●黃春生牧師

上週(8/12)我們按照教會法規召開臨時會員大會,來處理是否購買教會所需土地,和會當日發票115票,收票110票。投票結果110票同意,0票反對。我相信大家對於購買土地有相當有共識,接下來就是交給同工與地主繼續接洽。我們若以每坪20萬元購買60坪土地,約需1200萬,除了購得土地,更能保護現有教產。想想看,你能用1200萬在三重市中心點購買到現在禮拜堂的空間嗎?

我知道十幾年前同工也曾提及要購買土地,但共識不足,主要原因是:四十幾年前我們已經買了土地,但戰後國民政府法令不清,加上當時的法律知識有限,購買後只立了契約書,而地主土地尚未分割妥當,而使得我們遲遲無法過戶,在登記的十五年期限裡,我們也不懂得向法院申訴展延期限,因此喪失請求權。所以,之後同工提及購買土地時,「一隻牛剝兩層皮」的聲音就來。但是,今天說這些話都沒有意義,也沒有建設性。要緊的是,我們能夠提出甚麼更積極的方案,更有建設性的作為。

今日我們能夠購買土地,實有上帝的帶領。我們有建築專業的同工吳世平長老在洽談,而二年多前鄭木榮執事來到我們當中聚會,他是專業的代書,處理這類事情是他的專長,他也成為牧師和長老們很好的諮詢者。今天我們所接洽的地主,不是四十幾年前的原地主的後人,因此我期待是購買其他地主的持分;並同時接洽原地主的後人,看能否討回四十幾年前的土地,能討回多少就討多少。若能夠討回的話,就有多55坪地。若無法討回的話,日後我們也可以將買來的60坪與辦公室這一側30坪土地改建。最有利的情況是:30坪(辦公室)+60坪(新購)+55坪(原購)。總之,請兄姐繼續為此代禱。

上帝總是因著我們的信心來成就一切,我們信心多大功效就有多大。購買禧年館如此,如今購買教會土地也如此,將來建造全新的教會建築主體也會是如此,這是上帝對我們信心的考驗。若是你期待這事早日實現,你就必須對上帝充滿信心。

我們眾人的信心必將成就上帝的賜福,若是我們的信心薄弱,這事必將延宕。試想,以色列人因信心薄弱,在曠野延宕四十年,遲遲無法得著應許之地。歷史的殷鑑,使我們不得不面對這樣的考驗。我知道這十多年來,景氣一直不好,最近物價一再上揚,經濟壓力不斷擴大,也衝擊我們的經常費的奉獻,但這就是考驗我們信心的時刻。若是大家經濟充裕,奉獻踴躍是應該的。但在經濟匱乏時,「寡婦的兩釐錢」(可12:42-44)就更會顯出對上帝的信心。要記得,以色列人在曠野四十年「匱乏」的生活,才真正體驗到「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裏所出的一切話。」(申8:3)

我們教會已經五十年了,為了教會長遠的發展,除了建造硬體的建築,以符合新時代的需要之外,我們更需要專注在社區事工,並藉由社區事工接觸到群眾,並成為群眾的朋友,甚至使心靈憂傷、疲乏與弱勢者,來到主耶穌的面前得著安息,使教會成為群眾心靈的避難所、逃城。

2007年8月10日 星期五

淺談堅信禮

淺談堅信禮
黃春生牧師

普世基督教會協進會(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的利馬文件(Lima document)《洗禮、聖餐及服事》(Baptism, Eucharist, and Ministry, Geneva, 1982),指出洗禮是表明「有分於基督的死與復活,罪得潔淨,新生,為基督光照,披戴基督,為聖靈更新,是從洪水得救的經驗,是脫離捆鎖,超越分裂,得釋放而進入新的人性」。它還指出洗禮是「共同作門徒的記號和印證」,因此是合一的基本聯繫。近代神學家多看洗禮為整個上帝的子民的群體被按立的聖禮。既然基督教的事奉主要建立在基督復活之工,洗禮就表明我們要進入這樣的事奉。

在長老教會對聖經的認識裡,認為嬰兒也有份於基督的救恩,因此也為嬰兒受洗。因為嬰孩領洗時,未有能力領悟及明白接受基督真理,承擔基督徒的使命,做傳揚福音的工作,雖然領了洗,卻要等到他們長大後,作了妥當的準備才可領堅信禮,完全地加入教會,分享和承擔團體中的一切。這方法後來也用在成人受洗後,要加入教會的過程上,譬如某人已經在他教派受洗,要加入另一教派時,往往會為其舉行堅信禮或信仰告白的禮儀,這是根據「我們只有一位主,一個信仰,一個洗禮。」(弗4:5)

嬰兒受洗的記載可從使徒行傳提及「全家受洗」(16:15,31;參林前10:2)而來,且早期教會也有為嬰兒施洗的記載,就像猶太人為嬰兒施行割禮表明孩子屬於上帝,因為兒女是耶和華給人的產業(詩127:3)。

基督教父奧古斯丁(Augustine,354-430)強調洗禮的客觀因素,認為基督是真正的施洗者,其效能不會受人的因素影響。他完全相信洗禮之於得救是必須的。在與異端伯拉糾(Pelagius)辯論的時候,他建立了嬰孩洗禮的理論基礎,把洗禮與原罪(Sin)聯繫起來。他並不認為嬰孩是有信心的,但教會的信可以惠及嬰孩,這也是傳統贊成嬰孩洗禮的理由。嬰孩經洗禮後,就屬於教會的一分子,因而亦分享所屬教會的信心。代嬰孩回答問題的父母,並不只是以父母的身分作答,同時也是代表整個教會,他們是代表教會把嬰孩獻給神。

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Luther,1483-1546)接受很多羅馬天主教的洗禮教義,卻強調使洗禮的水變成賜生命恩典的水,全是出於神的道本身的能力。起初他認為令洗禮有功效的,是人的信心,後來改變了立場,認為其能力是來自神要人受洗的命令。

長老會在改革宗(Reformed)的傳統強調,洗禮是新的盟約(Covenant)的記號,故此嬰兒也應接受洗禮,接受的年紀可與猶太人為嬰孩行割禮的時候相同(即生下來第八日,創17:12),因為猶太人是藉割禮而有份於舊約。他們認為洗禮可以堅固信心,使他的父母確知,他們的孩子已經被接納在約之內,孩子雖然不知道,但他具有盟約的名號,日後長大之時,便知道是一個豐富的屬靈產業。長大後他們接受堅信禮,承認父母在其小時候代其所受的小兒洗禮,並告白耶穌基督作個人的救主。

堅信禮後來演變成加入其他宗派所需的信仰告白,甚至也成為成人洗禮再次委身的確據。堅信禮強調基督徒使命感和為基督作見證的意識,使基督徒深深地明白領洗後的責任,使能時刻記起領洗的承諾,並在生活中身體力行,做一個完滿的基督徒。

在聖公會或英國國教會施行堅信禮有下列規定:

(1) 凡領受堅信禮者,必先學習信經、主禱文、十誡,又能明白基督信仰之要道。
(2) 孩童長大,明白教父母為他們所作的應許,他們的父母或 教父母,當領他們到主教面前領受堅信禮。
(3) 成年領洗後,應從速加入堅信禮班,準備隨時接受堅信禮。

另一方面,聖公會在主教不能親臨施洗時,教會仍然保留由主教的施行堅信禮的權力,所以將堅信押後,待主教有機會來主持聖禮典時才舉行堅信禮。

在長老會依據聖經的認識裡,堅信禮是為曾受小兒洗禮者而設。雖然領洗時,信徒已經藉水和聖靈成為天父的兒女,但聖靈仍然藉著使徒的按手祈禱來堅定信徒的信仰(徒8:14-17)來完成他們加入教會(Christian Initiation)的過程。這樣才更符合聖經所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2:38)「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10)

什麼是「和會」?

什麼是「會員和會」?

黃春生牧師

「和會」一詞延續日本教會時代對「會員大會」的稱呼,後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法規中曾經將「會員和會」改為「會員大會」。但「會員大會」一詞在世俗中廣用,教會若使用此一詞,容易讓人誤以教會的會員大會好像是股東大會、社員大會等;為了釐清信仰的神聖性,因此又恢復使用「會員和會」一詞。日本教會用「和會」一詞,意指「Shalom annual conference, Peace conference」有「和平、平安會議」之意,參與的信徒也致力於合而為一、彼此相愛,也表明有上帝臨在的會議充滿平安,充滿上帝的賜福。

根據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法規,「會員和會」是由小會召開,聽取小會報告及辦理行政法所規定事項,其決議事項登錄在小會議事錄。

第19條:會員和會由在籍現有陪餐會員組織之。

第20條:會員和會辦理下列事項:
一、聽取小會及屬下機構之事工及會計報告。
二、聽取小會報告有關總會、中會概況。
三、聽取年度事工計劃。
四、聽取查帳委員之報告。
五、選派委員檢查該年度會計事務。
六、接納當年決算、審核翌年預算。
七、依法選舉牧師、長老及執事。
八、不動產之購置及處分。

第21條:會員和會中不接受提案。

第22條:會員和會須有應出席陪餐會員過半數之出席始能成立。牧師之選舉,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始得開會,其出席人數不得少於成立堂會法定數之三分之二。

第23條:會員和會之議長由小會議長擔任之,無聘牧師之教會得由小會議長指派長老代行。書記由小會書記擔任之,開會記錄應記載於小會議事錄。

第24條:會員和會分定期會員和會與臨時會員和會:
一、定期會員和會每年召開一次,於二月底以前舉行,日期由小會決定,應於召開日前兩個星期公佈時間及陪餐會員名單,並在該期間內之主日宣佈之。
二、臨時會員和會係在小會認為必要,或在籍現有陪餐會員五分之一以上之請求,或中會或中委會命令時所召開之會員和會。由小會決定日期,應於召開日前兩個星期公佈時間﹑陪餐會員名單以及辦理事項,並在該期間內之主日宣佈之。未經公佈事項不得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