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據」、「日治」歷史觀確實不同
黃春生牧師
行政院7/22下令公文書必須以「日據」取代「日治」,並通函中央及地方機關查照轉知所屬遵辦一事,引發學界與社會的激烈討論。對於行政院這樣的要求,教育部主秘王作臺表示,教育部是行政院下轄機關,因此公文也會使用「日據」。但在學界長期以來的「日治」用語,乃有學術理論基礎,不容政治左右。因此,教育部隔日(7/23)表示,將遵照行政院的指示,公文一律使用「日據」,但是教科書則基於尊重編者的詮釋,「日治」、「日據」都可使用。民主社會應包容不同意見,既然高中歷史課綱沒有明訂不能使用「日據」,教科書便能使用,以尊重學術自由。
前國史館長、台灣史研究者張炎憲表示,多數老一輩的台灣人的習慣用語是「日本時代」;但1951年中國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發函台灣省政府新聞處長張彼德,請其代轉各單位要求將「日治時期」改為「日據時期」。換言之,1951年將「日治時期」改為「日據時期」,是國民黨以黨領政的做法。國民黨政府當時戰敗逃竄至台灣,可能驚惶未定,對於能否穩定統治台灣相當沒信心;所以,才急迫想要否定日本統治台灣的合法性,強調當時日本是竊據台灣的。
雖然國民黨強迫使用「日據」;但隨著台灣本土化開始,到了1990年代,台灣史研究的主流則以「日治」為主。現在翻開學術論文,幾乎沒有人再使用「日據」一詞。包括研究生寫論文時,也是用「日治」。這並不是老師強迫學生,而是「日據」意味「日本竊據台灣」,但日本是根據有國際條約地位的馬關條約合法取得台灣的。
民進黨在2000-08年執政時,也沒有下令要以「日治」取代「日據」。因為學術研究必須獨立自主,論點有據,不宜以政治來凌駕學術,用行政權去為統治權合理化與造神化。
國民黨下的教育部偏愛「日據」,意指日本是外來統治者,但是,日本治理台灣是取得「國際條約」的地位。但是,國民黨1947~1992年統治台灣根本無「國際條約」的合法性,才應屬於「佔據」,其中40年以戒嚴令壓制台民,是歷代外來政權最惡劣者。
直到1992年台灣直選總統,台灣才有公民自決的地位,此公民自決乃是國際法所賦予的,當時中國共產黨甚至發射飛彈並大肆威脅台灣,而台灣首位民選總統李登輝清楚總統直選是屬公民自決的地位,進而提出「二國論」。
無奈1992年口口聲聲反對總統直選的馬英九,後來卻被689送進總統府,甚至自己否定「公民自決」的獨立國家地位,而趨向「一中」(聯合國的一中僅指P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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