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格蘭自由教會(Free Church of Scotland )
查麥士牧師(Rev.Thomas Chalmers),1843年5月18日領導成立蘇格蘭自由教會。
畫家:約翰·華生·戈登爵士(Sir John Watson Gordon PRSA RA),蘇格蘭肖像畫家,曾任蘇格蘭皇家學院院長。
⭕1560年12月,蘇格蘭長老教會成立。(註1,4)
加爾文的學生約翰·諾克斯(John Knox)在蘇格蘭帶領宗教改革,他擔任愛丁堡上議院議長,帶領蘇格蘭以長老教會體制1560年進行宗教改革,並在8月初制定「蘇格蘭信仰告白」(Scots Confession of Faith)。1560年12月20日第一屆蘇格蘭長老教會總會成立,頒布《教會法規》(Book of Common Order)。而蘇格蘭教會也成為全世界長老教會的母會。
1840年代,蘇格蘭教會體制分成了1847年成立的聯合長老教會、1843年從國教教會分裂出來的蘇格蘭自由教會、蘇格蘭國教教會,若細看就會發現三者都實行長老教會制度、崇拜儀式雷同、每年在5月同樣選在愛丁堡召開總會,唯一差別就是如何詮釋政教關係,據1851年宗教普查,這三個教會信徒占蘇格蘭總人口83%。
⭕1843年5月18日,蘇格蘭自由教會成立。(註1,2,3)
查麥士牧師(Rev.Thomas Chalmers)於1780年3月17日,生於Anstruther, N.B. Scotland。1802年畢業於聖安得列(St. Andrew)大學,履修數學、自然哲學及神學。1799年在他19歲時獲得教會教職(可講道)執照。1803年任Kilmany的牧師,在職12年,並兼任聖安得利大學的數學助理教授。
1823年查麥士就任聖安得烈大學倫理學教授。1828年改任愛丁堡大學的神學教授(Professor of Divinity in the University of Edinburgh),在任15年。期間於1834年被選為愛丁堡院士會會員,1835年獲牛津大學民法博士。
當時蘇格蘭議會通過「平信徒授職法案」,准許地主得以任命教會牧師的權利。明顯地,這與長老教會所主張的「代議制度」精神相違背。長期下來,它更容易導致傳道人與財主或權位者利益掛勾之弊病。當時蘇格蘭長老教會的查麥士牧師大聲疾呼教會改革的必要性,並在1843年開總會時,帶領474位牧師集體離席,反對世俗政權干涉及控制教會的做法,5月18日另外組成「蘇格蘭自由教會」(Free Church of Scotland),查麥士牧師也成為該會首屆總會議長。
這些牧師的集體離席出走,為的並不是要爭取自身的權益,反倒是放棄自己所有的權益。他們放棄了教會的財產,他們放棄了牧師館,他們也放棄了牧師的謝禮,但他們沒有放棄的是上帝對他們的呼召,以及改革教會的心志。雖然草創時歷盡艱辛,像是在嚴寒的冬天,牧師與信徒聚集在戶外做禮拜及講道,但這新成立的教會受到當地信徒的廣大支持,更獲得英格蘭和愛爾蘭長老教會的正式接納。在短短四年內就建立超過七百間的教會,並在1847年在愛丁堡創設新學院(New College)。
馬偕牧師(Rev. George Leslie MacKay,1844-1901)在加拿大的家鄉「左拉教會」麥肯齊牧師 (Rev. Donald MacKenzie) ,在1844年(即馬偕出生的那年) 帶領該教會加入查麥士牧師所組成的「蘇格蘭自由教會」。無論是蘇格蘭或加拿大的自由教會,它們都有一些共通點:都強調「志願」(volunteer)及「捨己」的精神,且都成為「宣教的教會」,投入本地及海外的宣教事工,熱切傳福音拯救靈魂。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宣教師大多都來自蘇格蘭自由教會。
⭕1920年,蘇格蘭教會(CoS)合一。(註4)
1874年領主法案廢除,1895年蘇格蘭聯合長老教會與蘇格蘭自由教會開始討論整併事宜,在1900年整併成為聯合自由教會(The United Free Church)。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1916年蘇格蘭國教教會因應世界大戰設立戰爭委員會,專門處理與戰爭相關靈性、道德、社會議題。1919年,該委員會轉型成為教會與國家委員會,希望在戰後重建以基督信仰為根柢的國家共同體。1920年開始商談教會整併草案,1929年聯合自由教會與蘇格蘭國教教會合併,成為今日的蘇格蘭教會(CoS)。這也使得今日蘇格蘭教會對於彼此存在差異,能有更多包容與理解。
摘錄及延伸閱讀:
2.《台灣教會公報》2634期 2002年8月25日 p.13
3.《台灣教會公報》2635期 2002年9月1日 p.13
4.宋訡瑄,蘇格蘭教會的正反合,《台灣教會公報》第3525期
5.《台灣教會公報》 2632期 2002年8月11日 p.13
6.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