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桃園鎘米污染事件簿
鎘米是一種被鎘金屬所污染的稻田,種植出來的稻米產生的。 鎘是使用於塗料、塑膠,以及電池裡面的穩定劑。 鎘的半衰期長達10~30年。也因為驗出鎘米,而追查出一則台灣環保史上的夢魘。
RCA是美國無線電公司(Radio Corporation of America)的簡稱,曾經是美國家電第一品牌,生產電視機、映像管、錄放影機、音響等產品。在臺灣經濟起飛時期的1970年至1992年期間,RCA在臺灣設立子公司「臺灣美國無線電股份有限公司」(RCA Taiwan Limited),並在桃園、竹北、宜蘭等地設廠。
1986年,美國無線電公司被美國奇異公司併購,繼續生產電視機之電腦選擇器。1988年,法國湯姆笙公司(Thomson Consumer Electronics,TCE)從奇異公司取得RCA桃園廠之產權。1991年,湯姆笙公司發現,RCA桃園廠有機化學廢料排入廠區造成污染。1992年,湯姆笙將RCA桃園廠關廠。1992年3月,湯姆笙將RCA桃園廠廠區土地所有權出售予宏億建設,宏億建設準備將此地開發成購物中心。
1994年6月1日爆發出,RCA桃園廠長期挖井傾倒有機溶劑等有毒廢料,導致廠區之土壤及地下水遭受嚴重污染。2005年7月5日,環保署表示,確認RCA原桃園廠汙染案的法定「污染行為人」是最初在臺灣設廠的RCA,RCA應負起整治責任。
2007年,由法律扶助基金會、臺北律師公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臺灣人權促進會及林永頌、魏千峰、李秉宏等多位律師共同籌組了義務律師團,除以RCA為被告外,並將奇異公司及湯普笙公司列為被告,透過法律訴訟爭取賠償。
【台版~永不妥協】
1970年代,美國RCA企業來台設廠,台灣熱情歡迎。1992年獲利了結,關廠離台,台灣開始做噩夢:廠區土壤及地下水嚴重汙染,光是桃園廠,至少有1,375人罹癌,其中216人死亡!汙染面積打破空前紀錄,至今難以回復。這是曾經作為第三世界國家的台灣,一道深刻的傷痕。
不只如此,台灣要打這個跨國官司,艱難重重。官方不積極,民間自力救濟,纏訟10年。RCA有的是錢,高薪聘請美國、日本、法國等重量級專家學者以「科學證人」身分出庭作證,企圖避重就輕、轉移焦點,為企業脫罪。而台灣憑恃的,卻是一群「憨膽」的志工:國內學界、法界、醫界各領域的專家,以及來自美國、日本等地的友人,都是免費參與這場漫長的戰爭。
最後,2015年4月27日一審宣判,RCA敗訴,對其中500名受害勞工判賠5.6億元,這對該公司是蠅頭小數,每人才獲賠100萬,而且還有1500人等待司法救濟。後天(7/28)即將二審結辯,讓我們為這群志工團隊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