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0日 星期三

面對犯罪,我們需要的是救贖

面對犯罪,我們需要的是救贖
黃春生牧師 (2016.4.3濟南牧函)

2014年5月21日捷運發生鄭姓男子砍死四人,之後我應教會公報的邀請寫了一份特稿「面對犯罪  讓個人與社會得著救贖」,其實這件事之後,2015年7月20日捷運中山站又發生郭姓男子砍殺四人,今年(2016)3月28日捷運西湖站外小女童被砍死,隔日新北投捷運站一名警察被砍傷。我將當時寫的特稿稍作整理,期盼與大家再次分享,並邀請大家為台灣祈禱,並一同關心受傷的社會。

算一算,台灣近七年來發生十起隨機殺人事件(日本稱之為「無差別殺人」),而日本則是在上一個世紀1990年代開始發生數起的無差別殺人事件。剛開始,日本社會跟今天的台灣社會一樣感到驚恐與憤怒,某些媒體、輿論情緒化推波支持國家應該執行更多死刑、應該賦予警察和司法更積極的權力去防堵無差別殺人事件。但是,日本社會發現,這些所謂的「防堵」措施並沒有辦法遏止此類事件的不斷發生。

東海大學社工系副教授彭懷真3月29日建議,「社會要建立的安全網,應該由警方、衛生行政、精神醫療體系著手,追蹤廿歲以上、無業、有藥癮、單身的男性,先把他們列為高危險對象,就不是隨機。」問題是,「高危險對象」是誰在認定?有多少空間如監獄一般來監管所謂的「高危險對象」?現況下,無法以簡單「通通抓起來」的方式處理,更何況這種做法有侵犯人權之嫌。而日本的經驗清楚告訴我們,「防堵」是無法遏止此類事件的發生。

3月30日衛生福利部放出風聲說要重修「精神衛生法」,讓精神病患或甚至在路上看起來晃神有危險的疑似病人,都能夠更迅速由警消人員抓去「強制送醫」。部份精神科醫師也出來表示:依據目前的精神衛生法,要讓病人強制住院除了精神科醫師診斷,還需要送專家組成的獨立審查會做審查,根本是「沒有必要」的「限制醫師專業裁量權」。更何況衛生福利部的想法其實是「走回頭路」,因為在2007年以前,是不需要專家組成的獨立審查會做審查,後來的修法是比較堅固醫療人權的做法。

看來台灣政府沒有針對這七年來連續發生無差別殺人,進行教育、社會、就業、醫療或預防的研究,而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治標作法,但我們也可以從鄰近的日本學習。上一世紀,日本學者就發現,會犯下無差別殺人事件的凶手,往往存在高度的相似背景,他們幾乎都是年輕人,生涯道路走得不順遂,遭遇失敗或挫折而對未來感到絕望,長年備受校園、職場霸凌,遭到社會排除,致使他們殺人的「動機」往往是一種表現式的、對社會進行的「報復」行為,因此這些行為必須以一種「社會病理」的現象去面對與檢討。

根據英國學者Richard Wilkinson研究指出,貧富差距繼續擴大,將會嚴重影響我們的壽命與身心健康,甚至是人們彼此之間的信賴度。按Richard Wilkinson的研究,近年台灣發生數起駭人聽聞的命案,也可推論是與貧富懸殊、社會不公有極大的相關。我們千萬別將無差別殺人事件當作個案看待,或者認為犯案者都是窮凶惡極的壞蛋。連續七年發生無差別殺人事件,對台灣社會秩序是嚴重的警訊,某些人對生存備感壓力,又找不到正當的宣洩出口,才會釀成悲劇。

我們該如何面對這場悲劇呢?從電視上的民意調查可以發現,每當發生人神共憤的殺人事件時,就會有將近八成的人強烈主張立即處死。在台灣,許多五年級(指1961~1970年出生的人)以上的人,從小都經歷過「殺朱拔毛」(中國共產黨領袖朱德、毛澤東)的仇恨教育;在國際上,再看到伊斯蘭國(ISIS)娃娃兵的仇恨教育,發現我們的心靈都被餵食「邪惡」。一個從小教育孩子「該死的壞人可殺」的國家,長大後仇恨、殺人的機率自然會高。因為,在他們心中已經烙印下「某些壞人是該死」的信念,而誰是該死的判準,又隨著個人主觀意識來認定,甚至是依據情緒來認定。
我個人很敬佩西湖捷運站口罹難女童小燈泡媽媽的呼籲:「我認為,這樣的隨機殺人事件,兇嫌基本上在當時是沒有理智的,這不是靠立什麼法,怎麼做處置,就能夠解決這個問題,我還是希望能從根本,從家庭、從教育,讓這樣子的人消失在社會上面,讓我們的子子孫孫都不要再出現這樣子的人。」確實,沒有從根本上重生,惡會重現。

女童小燈泡的媽媽以愛的勇氣,提醒來到靈前追思的民眾,「盼望追思不要帶著仇恨」,她的呼籲正在改變許多仇恨的心,她在靈堂立個告示牌《留個步,讀一讀,再祝福》,最後她這樣說:
「你們有你們的情緒需要紓解,我能理解。但我也有我情緒需要處理。如果,如果,如果,你們愛我。如果,如果,如果,你們願意尊重我。我真的希望這個房間裡可以悲傷、可以感動、可以懷念,但不要批評、不要仇恨、不要憤怒,我真的希望在最後的最後,他的心中,仍然只有對這個世界美好的回憶。小燈泡外表很美、很可愛,但那都遠不及她內心百萬分之一的美,她溫柔而柔軟的內心的可愛。
我很真心、用力的請求,在開口前,留個步、深個呼吸,把你們的負面情緒留在門外頭,或收到心裡最深處,讓小燈泡感受到你們滿滿的愛,就夠了。」

媒體、輿論、個人情緒在激昂憤慨之後,再來想想,除了死刑的做法,我們還能做什麼?其實,死刑是一種簡潔的交代,加害人求「一死百了」,政府更不用去面對社會、就業、經濟、文化、教育政策的改革,更避開革除弊端的責任。而受害者及家屬也因死刑而被「簡潔」交代了。死刑同時滿足社會大眾的仇恨心理,其他事情沒做也不會有人不滿,政府更可輕易躲過該有的作為。遺憾的是,七年十起隨機殺人事件,政府完全沒有提出任何調查報告,就連一張A4紙張的報告都沒有,這就是政府的怠惰、放任、卸責。

除了死刑的選項,我認為,面對犯罪,我們需要的是救贖。我們應竭盡所能的預防犯罪發生,而犯罪終不可避免時,此時我們應該思想如何讓自己、讓社會得到救贖,才是最重要的。讓我們得到救贖有哪些途徑,從寬恕的美德,善良憐憫的心,從就業、經濟、文化、教育、警政、醫療、司法等方向著手,甚至從宗教層面,除去仇恨的情緒,降低犯罪率,大家一起努力,以期社會在平安中獲得救贖。

此外,也必須著手讓受害者從傷痛中得到救贖與醫治;更要讓加害者用餘生懺悔其罪行,使其從罪惡的淵藪中得到救贖。盼望台灣社會也能夠,「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歌羅西書1章1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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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3日 星期三

如何寫個人洗禮見證?

如何寫個人洗禮見證?
黃春生牧師

受洗前,牧師除了會要求受洗者參加「洗禮班」之外,也會安排「問道會」,請牧師、長老勸勉洗禮者。而受洗者也需要繳交「個人洗禮見證」或是「個人得救見證」,一方面可以讓受洗者整理個人決志信主的感動,二方面也可以讓屬靈的大家庭—教會,更認識受洗者。

對於「個人洗禮見證」的寫作,可以參考下列大綱:

一、我在信主前的生命
1.信主前,個人的生活、生命的光景:
   例如,生活習慣、態度、思想,對於宗教的追求經驗
2.請簡單舉例說明

二、我是如何接受基督的做個人的救主?
1.第一次聽到有關耶穌基督的福音,何時?何地?何人分享?
2.對福音有何深刻印象?
3.什麼事引起我渴慕耶穌基督?

三、我決志信主後的生命
1.信主後,生活習慣、態度、思想有什麼樣的改變?如何改變的?
2.對於基督信仰有何特別的追求與體驗
3.請簡單舉例說明:上帝已經在您生命中的作為?

四、我還需要更新的部分,邀請大家代禱的部分
(沒有一個人是完全的人,與大家分享個人需要代禱的部分,也是生命見證的一部份)

五、結論:選一段聖經「金句」,作為個人這篇見證的總結。

2016年3月22日 星期二

復活節日期與復活節週期

復活節日期與復活節週期 (2016.3.27濟南牧函)
黃春生牧師 

每年復活節日期都不固定,但一定是在禮拜日。談到復活節日期的推算,必須先來認識猶太逾越節的計算,因為第一個復活節—耶穌的復活就是在逾越節後。猶太人計算逾越節是根據「春分」而來,古代的以色列人在春分前後,觀測到耶路撒冷出現「新月」的那天日落後,就是尼散月一日。逾越節(出埃及記12;利未記23:5)開始於尼散月十四日(宗教曆的正月,即西曆3月至4月期間),連接七天,每天要獻祭,頭一日和第七日休息,讓百姓守嚴肅會。耶穌死裡復活,是發生在「逾越節」後的第一日,而逾越節的時間可算是與「受難週」重疊。 

由於,尼散月廿一日不一定是落在「主日」,導致日後復活節並不一定落在「主日」。因此,主後325年尼西亞會議規定復活節必須在「主日」舉行。直到主後第七世紀,教會規定復活節的計算,是在每年「春分」月圓後的第一個「主日」,慶祝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死後第三天復活的主日,也是一個為了迎接春天與新生命誕生的節日。 

「春分」是白天與夜晚剛好各佔12小時的日子,日期大致上是在3月20-21日之間。由於春分月圓後的第一個禮拜天時間不固定,因此復活節的時間大概是在3月22日至4月25日之間。1573年3月21日春分是星期六又逢月圓,隔日3月22日即春分月圓後第一個主日,算是最早的復活節起算日。

此外,為何稱為“Easter”? 此稱呼通常被視為沿以古巴比倫Ishtar(月亮/月神)的音譯。也有一說,Easter 乃指太陽東方升起之處。復活節是春分後第一個月圓,因此Easter特指此日。但也有人為免混用Ishtar的巴比倫月神,因此主張捨用Easter Sunday而改用Resurrection Sunday。

在教會曆的算法,「復活節週期」是從復活節主日開始到聖靈降臨日止,共五十日。復活節是教會年曆的中心,作為紀念基督的復活,而復活是基督教會的信仰根基(哥林多前書15:14下)。按照主耶穌所說,祂被釘死之後第三天將復活。 

從復活節開始起五十日,共有七個主日,慶祝耶穌基督死裡復活,感謝祂為人類帶來喜樂與盼望。在復活節後第四十日為升天日(Ascension Day),根據使徒行傳1:3的記載,耶穌復活之後曾經向門徒和眾人顯現,並傳講上帝國的事,約有四十天之久,因此教會傳統上就將復活節後第四十天的星期四當成升天日。這日也是為了紀念耶穌復活後回到天父上帝的右邊,在神學上表達出救恩的完成,即道成肉身、由童女降生、被釘死在十字架、復活、升天等救贖工作。而從復活到升天之間有四十天的顯現,也再次驗證「主已復活,祂實實在在的復活了!」這句話。 

從升天日到聖靈降臨節前夕(Whitsun Eve)的十天期間則稱為升天節(Ascensiontide)。根據使徒行傳1:14-15的記載,在這段期間使徒和眾人約有120名都同心合意地恆切祈禱,其中並有使徒的講道。因此,教會傳統上會在此期間舉行祈禱、禮拜等聚會,以等待聖靈的降臨。因為主耶穌升天時,他曾應許要再來臨,並且命令門徒奉他的名向世人傳揚悔改與赦罪的福音,並且等候從上面來的能力(聖靈的能力)。(路加福音24:45-53) 

聖靈降臨節(Pentecost Day)在教會歷史上很早就被紀念的一個重要節日。第一次的聖靈降臨是在五旬節那一天(使徒行傳2:1-4);五旬節是指逾越節後的第五十日,這一日是猶太人三大節日之一的七七收穫節(逾越節、七七收穫節、住棚節,參考申命記17:16-17),因為是逾越節的次日算起七個禮拜,又逢猶太人收割大麥的日子,因此稱為「七七節收穫節」(民數記28:26-31)。這是可說是猶太人住入迦南地之後,開始步入農耕生活,為慶祝農作物收割的感恩節日(出埃及記34:22)。他們要把收成的穀物拿一捆給祭司,在安息日的隔日(也就是第五十天)將之獻給上帝(利未記23:15-22)。 

在耶穌基督時代的猶太人已經很少守這個猶太人的感恩節,他們已將這日用來紀念「頒布律法日」,認為這一日是摩西在西奈山得到上帝的律法,因此這一天反而成為紀念摩西頒布上帝的律法,更勝過於紀念收穫節。初代教會的基督徒在五旬節時得到聖靈的充滿,而勇敢向人傳福音,成為教會建立的肇始。原本慶祝農作物收成的收穫節,在聖靈降臨後,已經成為慶祝靈魂收割的聖靈降臨節。

2016年3月21日 星期一

苦路默想

【苦路默想】
受難週的第四天(禮拜三),聖經沒有提到耶穌在這天做甚麼事,傳統上認為這一天,耶穌與門徒去了曠野,因此這一天又稱為「退修日」。
受難週的禮拜三(3/23)晚上7:30,我們將以「苦路默想」來親近主。
地點:濟南教會(台北市中山南路3號)

在傳統教會裡,會在受難週設置14站,模仿耶穌行走苦路到各各他。在每一站都會讀經、默想、祈禱。雖然我們沒有在教會庭院中設置14站讓會友默想,但在這禮拜三晚上,我們會以14站的內容來讀聖經默想耶穌的受難。

















饒恕

饒恕

基督徒作家楊腓力(Philip Yancey)在《另一世界的傳言》,記錄了一則難以置信的故事。在南非「真相與和解委員會」一次聽證會上,警察布瑞克坦承過去曾夥同其他警員射殺一位18歲男孩,甚至放火燒了男孩屍體。8年後,布瑞克重回舊地,逮捕男孩的父親,並強迫其妻眼睜睜看丈夫被活活燒死。當失去丈夫與孩子的老婦人被法官詢問:「您想要從布瑞克先生得到什麼?」她只希望布瑞克帶她去丈夫葬身之處,為自己的先生掘土立墳。之後,老婦人多了一個要求:「布瑞克先生奪走我家人的性命,但我還是有很多愛可以付出。我希望他每個月有兩次來貧民區跟我共度一天,讓我作他的母親。我也希望布瑞克先生知道,上帝已經赦免他,所以我也已經原諒他。我願意擁抱他,讓他知道我的原諒是真的。」當老婦人說完,法庭內眾人自然唱起〈奇異恩典〉詩歌,布瑞克則因心情激動不已而昏厥。 

這個故事中,婦人面對一再傷害她家人、使她家破人亡的人,最後仍選擇饒恕,因為她真實經歷上帝的饒恕。保羅說:「要親切仁慈相待,彼此饒恕,正如上帝藉著基督饒恕了你們一樣。」(以弗所書4章32節)上帝的饒恕是愛,因為「愛是……不計算人的惡。」(哥林多前書13章5節)這種愛帶著大能,使人能無條件饒恕加害者,因為相信上帝是聖潔、信實、公義、為人伸冤的主,祂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所犯的各種過錯。耶穌說:「你們若饒恕別人的過錯,你們的天父也會饒恕你們;你們若不饒恕別人的過錯,你們的天父也不會饒恕你們的過錯。」(馬太福音6章14~15)

真正的見證人必如同耶穌那樣行事:祈禱、愛和奉獻,尤其是給予寬恕,因為寬恕(perdono)一詞所表達的,正是最高超的饋贈(dono)。

2016年3月15日 星期二

祂為我們承受羞辱

2016受難週靈修默想~祂為我們承受羞辱
320(禮拜日)棕樹主日
祂真是個義人
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祂究竟犯了什麼罪呢?我查不出祂有該死的罪狀。我要叫人鞭打祂,把祂釋放了。」群眾繼續大聲喊叫,堅持把耶穌釘十字架;他們的呼喊終於得勝。
羅馬統治者與猶太當局有過協議,即羅馬不過問猶太宗教事務,但死刑仍必須經過羅馬統治當局的許可,因此要以宗教問題來促成羅馬當局判定耶穌死刑,有實際上的困難。
猶太宗教領袖以帶有叛亂罪責的狀子告耶穌,彼拉多審慎審判後,認為查不出耶穌有任何罪狀,甚至強調說:「連希律也查不出他有罪。」他不認為可以把耶穌判死亡,頂多是「叫人鞭打祂,然後把祂釋放了。」彼拉多如此堅持三次,換言之,控告耶穌的罪名根本就是虛構,不能成立的。真正的問題是在群眾的「呼喊終於得勝」,作者用這句話刻劃出整個審判的結果,根本就是冤枉、扭曲事實。
把「群眾繼續大聲喊叫」的景況拿來比較前不久他們曾站在耶路撒冷城門口歡呼:「讚美上帝!願上帝賜福給那位奉主的名而來的!願上帝賜福給以色列的君王!」就會發現是同樣的群眾、同樣的呼聲,卻是生死不同的結果。
1815622日,法國名將拿破崙因戰敗退位,被人押去聖赫勒拿島準備度過餘生。在走過街道要去搭船時,群眾夾道罵他,向他吐痰、丟雞蛋、丟蕃茄,辱罵他「賊!叛國賊!」這情景使他想起1804528日,他以勝利者姿態成立帝國時,那時群眾也是夾道簇擁,高聲喊叫:「拿破崙萬歲!拿破崙萬歲!」當時他是權勢高漲到連羅馬教宗也得聽他指揮。但經過短短11年,當他戰敗,同樣的群眾、同樣的人民,喊叫的話卻全然不同。因此,拿破崙說了一句話:「最歡迎你的人,也可能是後來最討厭你的人。」又說:「耶穌是如此際遇過,我也這樣體驗到!」
默想:我們是否也像當年那些群眾一樣,喊叫著要把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今日的教會是否活出十字架苦難的意義?若是沒有,十字架對我們就沒有什麼意義了。沒有意義就如同是把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因當時喊釘十字架的人也是如此,他們認為耶穌一死,問題就解決了。對他們來說,耶穌的存在是沒有意義的,因此,希望藉釘死耶穌,把祂永遠除掉。

321(禮拜一)訓誨日
真正跟隨耶穌
耶穌說:「由她吧!這是她留下來為我安葬之日用的。常常有窮人跟你們一起,但是你們不常有我。」
馬利亞對主真的愛與猶大對主假的愛,成了強烈的對比。猶大說得很好聽:「為什麼不拿這香油膏去賣三百塊銀子,來分給窮人呢?」把香膏賣掉,一大筆錢獻給主,放在錢袋裡不好嗎?猶大欲以假的愛來獲取別人的認同與支持,表面上他很有愛心,記念窮人、關心窮人,但私底下他卻是「常常盜用公款」。他心裡應該是在想,如果有這一筆錢,他就有機會從中竊取利益。
耶穌沒有立即審判猶大,乃是要給他再一次悔改的機會。耶穌說:「常常有窮人跟你們一起,但是你們不常有我。」行善有很多機會,我們可以隨時行善,但有時候愛主的機會過去就沒有了,所以要抓住機會來愛主。
在此同時也讓我們看到,要除掉不好的動機與行為,就是需要以耶穌正確的教導來取代。這一點也是耶穌要給猶大的機會和教導。同樣的,我們如果有不好的、邪惡的動機與行為,就必須以耶穌的話語來修正。在此,我們知道馬利亞才是真正跟隨耶穌的人。
耶穌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後,便前往耶路撒冷的路途中,由於撒都該人不相信死人復活的事,如今拉撒路從死裡復活,使他們感到頭痛。除非採取適當行動,否則他們的權力基礎、影響和教訓都站不住腳。因此,他們計畫把拉撒路這個證據先行除滅,他們壓抑真理,以鞏固本身的地位和影響力。對猶大、撒都該人而言,追求自我中心的利益乃是生命中最強有力的行為動機。
默想:自我中心的人,無法成為真正跟隨耶穌的人。馬利亞為了愛主,付了代價,極貴的香膏要用很多的錢才能買到,她不是一個有錢的人,但為了愛主卻甘願付出了所有!跟隨耶穌不是口頭說說,而是需要付上代價。你曾為了跟隨耶穌付上什麼代價?

322(禮拜二)辯惑日
埋入的生命
我鄭重地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如果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在神學院教課時,有學生問我,一項服事要多久才合宜?一位牧師在一間教會多久才合宜?這沒有標準答案,但我通常會這樣回答:「最好是先埋個45年再說。」長老教會的法規就是在實踐這樣的精神,長老、執事一任4年,如果沒有「埋」的決志,就會搖擺,無法成就更美的服事。跟隨耶穌的人,必須像一粒麥子埋入的生命。
「埋」代表捨己。既然是捨己、犧牲,就沒有什麼利益可言,反而是要付出時間、恩賜、金錢。上帝揀選亞伯拉罕時說:「我要賜福給你,使你大有名望;這樣,人要因你蒙福。」(創世記122b)既然財富、才幹、恩賜都是來自上帝的賞賜,因此,知道對上帝心存感恩是非常重要的(參考申命記811~20)
「埋」代表專一。當一個人很專心讀書時,我們會說他「埋入書堆」。有時我們也會聽到「與其誇誇其談,不如埋頭苦幹。」「埋」也代表「專一」在上帝所交託的服事上。
「埋」代表辛苦。台語諺語「做到流汗,互人嫌到流涎」,就是表達這種吃力不討好的辛苦。但感謝主,上帝的話語帶有應許,「流淚撒種的,必歡呼收割!」(詩篇1265)之前所付出的辛苦,在上帝的保守下,最後都值得了。
「埋」代表孤單。埋下去,意謂著看不見陽光,沒有掌聲、沒有肯定,有時是很孤單的。有時上帝會刻意讓我們經歷一段孤單的操練。孤單並不代表孤獨、寂寞無伴,有時上帝要以孤單的環境來操練我們。例如,約瑟在成為埃及宰相之前,經歷13年的牢獄與奴隸的孤單生活;耶穌在曠野也經歷40日的孤單操練。
默想:「埋」才有機會經歷上帝的應許:如果死了、埋下去,就結出許多子粒來。如果不願意「埋」,就永遠看不到上帝的應許。

323(禮拜三)退修日
悔改或執迷不悟
耶穌說了這話,心裡非常傷痛,就宣佈:「我鄭重地告訴你們,你們當中有一個人要出賣我。」
耶穌為了罪人而心裡傷痛,說:「我鄭重地告訴你們,你們當中有一個人要出賣我。」此時主耶穌心情必然倍感傷痛,因為祂親自揀選、朝夕相處、真心所愛的門徒,剛才還親自為他們洗腳;耶穌親自謙卑自己做模範為門徒洗腳的教導,也挽回不了猶大為了私自利益,而企圖出賣祂。
相對的,誰才是耶穌所鍾愛的門徒?是側身挨近耶穌懷裡那一位;像孩子依偎在父母的懷裡一樣,這是多麼溫馨、感人的一幕。其實,我們每一個人跟主耶穌的關係都可以如此親密,只看我們願不願意。成為主所鍾愛的門徒或成為出賣耶穌的人,在於是否存有敬畏上帝的心。
耶穌愛所有的門徒,祂給予猶大悔改的機會,說:「我蘸一塊餅給誰,誰就是了。」主耶穌暗示出賣祂的人就是猶大,同時對猶大說:「你所做的,快做吧!」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是鼓勵他去做出賣主耶穌的事,事實上是經過指明之後,給他悔改的機會。
雖然主耶穌藉著暗示、提醒,讓猶大有悔改的機會,但非常可惜,猶大並沒有把握,他仍是執迷不悟、一錯再錯,導致落到自盡的地步。
默想:猶大與耶穌所鍾愛的門徒成為強烈的對比;一位是執迷不悟沒能把握悔改的機會,另一位是挨近耶穌,與祂親近。在記念耶穌基督的受苦時,你是否把握悔改的機會,挨近耶穌?

324(禮拜四)洗足暨聖餐日
立約與謙卑服事
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老師,我尚且替你們洗腳,你們也應該彼此洗腳。我為你們立了榜樣,是要你們照著我替你們做的去做。
將耶穌為門徒洗腳的故事,比較馬太福音書與路加福音書記載耶穌在曠野受撒但試探的故事;撒但提供給耶穌的條件是「一切權柄和財富都給祢」,這豈不是很誘惑人的東西嗎?台灣有很多人爭著要選總統、縣市長、立委、各級民意代表,甚至在教會裡也有很多人十分在意議長、中委、長老、執事選舉,但是多少人是心存當「僕人」之心?
耶穌在出來傳道之先,就先經過很嚴酷的考驗,在飢餓難捱中,試探者提供了食物、權柄、財富的誘惑。因此,當耶穌看到門徒一再爭論著誰大誰小時,祂用當時奴僕替主人接待客人最基本的工作──洗腳來訓練、教導門徒,也讓門徒知道,我們不會因為替別人「洗腳」,就變得比別人矮一截,使自己在上帝面前失去了光彩。假若我們有真實愛人的心,用愛別人的心志謙卑自己去為別人服事,在上帝眼中我們仍是尊貴的。
主耶穌藉用「洗腳」,做了屬靈的教導,即指蒙主寶血洗淨的人,是已經得救的人;就像洗過澡的人全身都乾淨了,只需要洗腳。也因此,我們發現謙卑洗腳更深層的意義就是得救的屬靈意義。藉由洗腳的表面意義,讓我們認識到與上帝立約的意義,進而謙卑服事。
默想:為人洗腳的人,必須自己先洗腳,才能為他人洗腳。事奉人的人,必須先潔淨,以潔淨的心與上帝立約,才能事奉他人。

325(禮拜五)受難日
與基督同受苦
耶穌出來,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到了「髑髏岡」(希伯來話叫各各他),在那裡,他們把祂釘在十字架上。
難道一定要藉由保留給奴隸的死刑──釘十字架,才可以使世界得救嗎?這不僅是一種慘死,還是一種恥辱。一定要藉由一具屍體使猶太人得救嗎?屍體是不潔之物,應當盡力從他們當中除去。一定要藉由一個被判處死刑、懸在刑架上,身帶上帝咒詛印記的人,使人得救嗎?加略山上的觀眾嘲笑耶穌,要祂從十字架上下來。
至於門徒,我們自然可以想像他們是如何的驚恐無措。彼得雖然剛剛承認耶穌為彌賽亞,卻不能承受耶穌所宣布的苦難和死亡。耶穌在受難前宣布了大家都要為祂的緣故而跌倒,祂大聲祈禱、流淚祈求(希伯來書57),祂是多麼地孤單無助啊!祂的母親和那些跟隨祂的女子們,眼見心中的最愛即將逝去,情何以堪!她們為祂嚎啕痛哭,心如被刀刺透。這是她們心中沉重的十字架。
有誰受苦比祂所受的更甚呢?耶穌那忠誠服事的一生並沒有平和寧靜而終,祂並沒有罪,卻忍受了深切無法測度的痛苦,祂在十架上的呼喊:「上帝啊!為什麼離棄我?」
痛苦在基督裡究竟有何種意義?十字架確實是絆腳石,然而一個隱藏的奧祕藉由十字架啟示出來。
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而死,不單如此,祂為那些釘祂的人們禱告;祂饒恕了加害於祂的人。十字架成為救贖人類的工具,上帝也因此而赦免了世人的罪,與迫害、死亡、苦難、血等都成了很重要的名詞,使我們憶起救贖大恩。十字架不再是一種恥辱,首先是給基督的,其次是給基督徒的一種要求、一種榮譽的頭銜。
默想:基督徒蒙召去分享的,是否就是這痛苦?是的,我們蒙召與基督結合,甚至在基督的痛苦裡與祂結合。

326(禮拜六)墳墓日
公開認主
這些事過後,有一個亞利馬太人約瑟向彼拉多請求,准他把耶穌的身體領去。彼拉多准了他的請求,約瑟就把耶穌的身體領去。
當耶穌被埋葬時,有兩位很特別的門徒出現,一位是亞利馬太人約瑟,另一位是尼哥德慕;這兩個人都是暗暗作門徒的人。尼哥德慕因自己是法利賽人、猶太公會的議員,所以不好意思在白天公開找耶穌,擔心如果被人看到會遭受議論。因此,他偷偷、暗地裡來見耶穌,詢問耶穌關於重生的問題。而亞利馬太人約瑟也是暗暗作了耶穌的門徒,原因也是怕猶太人知道,而有損自己的利益。然而當耶穌死的時候,兩人都決定不再暗暗作門徒了,如今他們要公開宣揚他們是耶穌的門徒。
此事對初代信徒與我們來說是何等的鼓勵!你是否也曾經在暗處作基督徒呢?在家人、親友、同事間,不敢公開作見證,也不敢向人宣揚耶穌的福音,因為我們怕被人譏笑,怕被人知道我們是基督徒。求上帝憐憫我們!

默想:當我們越思想耶穌的救恩,祂為我們的罪被鞭打、被釘死在十字架上,那是何等羞辱的事情,耶穌卻願意為我們承受這樣的羞辱。我們為什麼只為了保全自己的面子,為了我們的軟弱,而不願意承認耶穌是我們的救主呢?



2016年3月9日 星期三

遇到喪事該怎麼辦?

遇到喪事該怎麼辦?
黃春生牧師(2016.3.13濟南牧函)

當親人過世時,很多人都會不知所措,而基督徒遇到喪事時,最好是請牧師協助,而不是直接找時下的「禮儀公司」。先找牧師,因為身為牧者有職責、也有義務,為安息的教會兄姐辦理喪事。

在今日商業化的台灣社會,已經有許多「生命禮儀公司(葬儀社)」推出「生前契約」等諸多吸引人的商品,甚至也有專門處理基督徒喪事的特約「牧師」、「聖歌隊」、「司琴」等,至於其他宗教的法師、道士就更不用說了。有一回就遇到一個禮儀公司,宣稱他們有專門配合的牧師,但深入瞭解後,才知是穿著牧師服的假牧師,這情況也發生在其他宗教上。許多訓練有素的禮儀公司,甚至還訓練會「祈禱」的「禮儀師」,這些人大部分不是基督徒,只是照平日訓練的台詞,口中唸唸有詞而已,如此根本是輕看上帝,把喪葬當成販賣商品一樣。如果,你已經購買所謂的「生前契約」也沒關係,到時候牧師也會指導禮儀公司如何配合。

但我不會介紹會友應該採用哪一家葬儀社,我會讓會友知道有哪些基督徒的禮儀公司,家屬可以自行決定並作選擇,我可以幫家屬聯絡,或是由家屬直接跟禮儀公司的人聯絡。

遇到喪事,別的牧師怎麼做?我不知道。但我是這樣協助會友辦理喪事,首先我會指導家屬如何陪伴、道別,並在祈禱中仰望上帝。安息後,我會帶領臨終前的「安魂」祈禱,並教導怎樣替親人擦拭身體、換穿簡便衣服。然後,取得死亡證明、聯絡葬儀社的人來醫院太平間或家中,將遺體轉送到殯儀館去放置。無論是甚麼時間,除非我不在、外出,否則即使是三更半夜,都必定會設法趕到醫院或是喪家去。因此,為了使會友知道如何面對喪事,我也會提供喪禮流程表供家屬參考,這資料也是我在神學院教導學生時所用的資料。

接著,我會召集家屬、禮儀公司召開治喪會議,討論相關的入殮、火化、告別、安葬禮拜等,並請喪家撰寫故人略歷,選定故人愛吟詩歌,預備故人更換的衣物等。這段期間,喪家再行與葬儀社討論棺木、墓地、骨灰罈等事,我認為那是家屬自己要去看、選擇,我都不會有任何意見;但必要時,我會給予協助和諮詢。禮拜必要的程序單,在三百份以內,教會都可以提供公版的程序單印製;如果要採用書房所賣的空白程序單,或是要印製精緻、多頁的追思手冊,這部份則需由家屬委託禮儀公司或自行製作。

身為牧者,我認為必須要負起安排禮拜的責任。喪禮的禮拜仍然是「禮拜」,是在敬拜上帝,祂才是我們要敬拜的對象,是我們生命的主宰,是死人復活的盼望所在。因此,聖歌隊在婚喪禮拜中,都是在讚美上帝,這個認識是非常重要的。曾有其他牧師告訴我說,告別禮拜程序單中聖歌隊「讚美」應該改為「獻詩」,我問他為什麼?他回答說:「因為在喪禮的場合出現『讚美』的字眼不太好。」這樣的觀念完全不對,因為禮拜的「讚美」是對上帝,不是對人。而且喪家也不用在聖歌隊讚美後,起立向聖歌隊行禮致謝,因為聖歌隊或詩班是在讚美上帝。此外,對於非基督信仰的喪禮,我稱之「告別式」,對基督信仰的喪禮,我稱之「告別禮拜」,這樣的區分主要在表明「禮拜」是在敬拜上帝,尋求上帝的憐憫和安慰。

禮拜中,我允許另外一個詩班唱「慰詩」來安慰哀傷的家庭。唱慰詩後,喪家才起立向詩班行禮致謝。不要從頭到尾站著聽,那是非常奇怪的現象,說好聽一點,是表示「感謝」,說難聽點,好像要喪家「罰站」聽,這多麼奇怪啊!

禮拜場所的布置也以儉樸、莊嚴為主,因此基督徒不需以昂貴的花海來裝飾會場,會場中更不需要「輓聯」,以免發生輓聯寫著「駕鶴西歸」等不符合基督教信仰的字樣。台灣人特別喜歡在會場中掛上政治人物的輓聯,也曾有黑道大哥出殯,政治人物致贈「痛失英才」等不倫不類的輓聯。這些無非是虛榮心作祟,或是展示家世顯赫、撐面子。但這些都不是基督教的價值,因為人來到上帝的面前,不是在展示人的能力,而是要謙卑尋求上帝的赦免和接納,這也包括死去的人在內。

若是安息的親人不是本堂的會友,我都會尊重其所屬教會牧師的安排,因為這是牧會倫理的問題;若有特殊狀況,在家屬請求下,我會給予適當的協助。若是安息的親人不是基督信仰者,我都認為要尊重其信仰所做的告別式安排;但蒙喪家同意的話,我們可以在告別式中唱慰詩、祈禱,甚至牧師也可以講道。

我們教會的會友都知道,牧師在處理喪事是不收取紅包謝禮,因為主理禮拜是牧師的職責,況且安息者都是我們這個屬靈家庭的成員。而司會、司琴者,都是在帶領眾人參與敬拜,也不應該拿喪家給的紅包。喪事如此,喜事亦然。因此,我規定基於主內一家,團契相愛互助的信仰態度,參與一切喪事禮拜的本堂牧師、長老、執事及事奉者婉謝任何謝禮。因為,在教會這個屬靈的家庭裡,有喜事,大家一起分享;有哀傷的事,大家一起分擔苦難,應該做才是對的。但也有喪家硬要「塞錢」,這對我非常困擾,覺得推來推去的場面很難看,因此,我都會將硬塞的錢,以喪家的名義奉獻給教會或機構。

台灣人買東西習慣「殺價」,但有二個東西很少人會殺價,一個是「看醫生」,另一個是「喪葬」。也因此,借錢辦喪事的事情不在少數。牧師對喪葬費用很清楚,協助的基督教葬儀社也不敢亂來,但至於非基督徒的葬儀社、禮儀公司就很難講。一般在殯儀館丙級廳辦理喪事,包含政府規費,通常三萬元即可,而選用甲級廳精簡一些也不會超出十萬元。喪葬費用花最多的莫過於購買墓地,有些生命禮儀公司就打出與名人作鄰居,一個墓地叫價數百萬也有。但基督徒不應效法世俗的價值,因此也不會被敲竹槓。

台灣民間信仰辦理喪事,免不了「糊靈厝」、「燒庫錢」,有人燒紙賓士、紙飛機、紙金庫、紙信用卡、紙電視,甚至還有紙糊的電玩「Wii」等,這些費用有時都超過三、四十萬,枉費勞力辛苦所賺得的金錢。根據統計,台灣每年燒掉將近一百四十億元左右的紙錢等,更造成空氣污染,二氧化碳排放增加,使得溫室效應加劇。

面對喪事,基督教會的喪葬禮儀,可以端正燃燒紙錢的陋習,更可建立儉樸、莊嚴的喪葬文化,帶給社會祝福,更帶給人復活的盼望。因此,以後遇到喪事時,不要慌亂,找自己教會的牧師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