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1日 星期三

認同與合一從愛開始

認同與合一從愛開始

黃春生牧師

「樹無深根,枝葉勿會(bōe)旺。人無歷史,理想勿會(bōe)深。」從歷史的回顧我們可以得到殷鑑,進而深思熟慮。路得記的作者就是要通過一段很久以前的故事來感動我們,同時我們也可學習甚麼是認同與合一的功課。

在台灣每逢選舉就會出現族群撕裂的話題,從民進黨執政以來,反對黨有時為反對而反對,三一九槍擊案之後使得政黨之間互信基礎更加薄弱,甚至也有打著族群平等旗幟去戕害族群撕裂的問題。撕裂的問題不僅在族群或是意識型態,有時也出現在婆媳、親子等關係上。這些撕裂的問題要如何面對,甚至解決呢?

士師時代是一個甚為混亂的世代,是以色列人民心中已經離棄了上帝、違背上帝旨意、社會倫理道德淪喪的時代。士師記二章2-11節記載:「你們絕不可和當地的居民締結任何條約。你們要拆毀他們的祭壇。可是,你們沒有照我的話做,偏偏做了我不允許的事。…下一代的人卻不知道上主以及他為以色列人民所做的一切事。後來,以色列人民得罪上主,開始拜巴力。」今日的台灣社會情況也好不到哪裡去,倫理道德淪喪,價值觀混淆,人人隨自己喜歡的去做。


苦難的人生

路得記1:1-22的故事中提到因為飢荒產生移民潮,其中有一個家族—以利米勒,他帶著家人離開猶大伯利恆往摩押地去寄居。摩押,是指羅得和他的女兒亂倫生下來的孩子的後裔。在以色列人民的眼中,這種族群是很「骯髒」的,不能進入上帝的聖所參加聚會(申23:3)。可見以利米勒是不得已屈服時局,原先可能想暫時去寄居以避飢荒,沒有想一住竟然長達十年之久。不但如此,他的孩子瑪倫和基連也在摩押地娶了當地的女子為妻。

這個家庭遭遇極為悲慘,全家三男三女,結果是三個男人都相繼去世,只剩下三個女人,婆婆拿娥美是以色列婦女,另外兩個媳婦都是摩押女子。兒子娶媳婦後還沒有生下任何一個孩子,就已經相繼去世了,一家六口只剩下三個寡婦。古時寡婦若無親戚照料勢必淪為乞丐甚至賣身,難怪拿娥美回到故鄉時,她希望大家不要再叫她拿娥美,因為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喜悅」、「高興」的意思,她希望大家改叫她「瑪拉」,意思是「痛苦」。確實她經驗到生命在苦難中是多麼的無能為力。

在此時,她們聽到故鄉開始有好的收成。為了生存,拿娥美收拾所有的家當回去故鄉,她這樣決定是有原因的,因為早期的社會中,居住在外族人地區是相當不安全的,不僅習俗差異,更嚴重的往往是種族問題。何況單身女子要在外邦人的地區生活是很危險的,因為會受到排斥和欺負,這可以從後來路得在波阿斯的麥田撿拾麥穗的時候,波阿斯特別交代工人「不可為難」路得的事可看出來(二:16)。這也是為甚麼後來拿娥美要求她的兩個摩押媳婦回到自己的故鄉去,不要她們跟隨她的主要因素。

另一方面,也可能考慮到宗教信仰的問題;因為這兩位媳婦是摩押的女子,對以色列人民來說,摩押人是屬於不潔淨的族群,且法律規定摩押人不得進入以色列人聚會的場所,因此,如果要帶這兩位摩押媳婦回故鄉去,不但無法幫助她們過更好的生活,還可能使她們遇到更大的困境,不但找不到新的丈夫,相反的,連猶太人最重要的社交生活—宗教聚會,也都會排斥、拒絕她們。

死無法隔絕愛

從第八節可以看到兩位媳婦和婆婆拿娥美之間同甘共苦的關係,她們雖然是摩押女子,但對待公婆卻很有愛心。這讓當時讀者知道不是只有以色列人才知道愛,外邦人也知道愛別人,甚至她們的愛還超越種族的歧視。兩位媳婦並不因丈夫、公公都去世了,就欺負婆婆,反而是善待婆婆和她一起生活。

拿娥美對兩個媳婦說她已經不能再生兒子來作她們的丈夫,原因是就像她自己所說的,已經太老了。再者,即使可以再懷孕生子,也要再等十五、六年的時間孩子才長大成人,屆時恐怕換成媳婦太老了,不能再生育了。媳婦疼惜婆婆,而婆婆也為媳婦設想周到,她不是考慮到自己的需要,而是先想到媳婦的需要,而兩個媳婦堅持要跟隨她,顧慮的也是婆婆晚年生活的需要。婆媳之間都不是在為自己想,而是為著對方想,愛就從這裡更顯珍貴。

婆婆的苦勸娥珥巴最後決定接受,回去自己的故鄉摩押。但路得「捨不得離去」,這個「捨不得」指的是「緊緊跟隨」、「黏住」、「分不開」之意。路得並且發自內心告白說:「「請不要叫我離開你。讓我跟你一起去吧!你到哪裏,我也到那裏;你住哪裏,我也住那裏;你的民族就是我的民族;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甚至是死,也不能使她們分離。這樣看來,路得表明的態度非常明顯,她和拿娥美之間的關係,已經到了生死都無法分開的程度了,連死都要死在一起、埋葬在一起。

保羅在羅馬書8:35-39中,描述上帝的愛從基督耶穌身上表現出來時,如此說:

「既然這樣,誰能夠使我們跟基督的愛隔絕呢?是患難嗎?困苦嗎?迫害嗎?飢餓嗎?貧窮嗎?危險嗎?刀劍嗎?像聖經所說:為了你的緣故,我們整天被置於死地;人把我們當作待宰的羊。

都不是。在這一切事情上面,我們靠著愛我們的主已經獲得完全的勝利!因為我確信,甚麼都不能夠使我們跟上帝的愛隔絕。不管是死,是活;是天使,是靈界的掌權者;是現在,是將來;是高天,是深淵;在整個被造的宇宙中,沒有任何事能夠把我們跟上帝藉著我們的主基督耶穌所給我們的愛隔絕起來。」

確實是這樣,真正的愛是無法隔絕的,甚至是死也無法隔絕來自上帝在基督耶穌裡拯救的愛。同樣苦難也無法隔絕拿娥美對上帝的信心。

拿娥美雖然在受苦中,但她顯然並沒有因受苦難而失去信心,反倒認為上帝在「懲罰」她,才導致她受苦。這也使她發覺,受苦是與離開故鄉—上帝所賞賜的土地有關,因此,決定回到故鄉去。

認同與合一從愛開始

拿娥美在極度困境中第一個想到的,不是自己的需要,而是想到身邊的兩個媳婦,她承認自己年老不能再為她們帶來甚麼幸福,因此她要兩位媳婦離開她去找自己的幸福,並祈求上帝以仁慈對待她們。

另一方面,路得說:「除了死,任何事都不能使我們分離!要是我背誓,願上主重重地懲罰我!」這句話時,已經清楚地表明:她是將自己的生命與婆婆的生命、土地、人民、信仰等緊密地交織在一起。這一段是故事中最令人感動之處,媳婦路得不只認同,更是將自己完全溶入在婆婆拿娥美的生命裡。兩人的生命就此結合在一起,不再分開,真正的愛就從這裡表現出來。這份愛勝過她們回到伯利恆可能會遇到的宗教和生存的挑戰,但路得認同婆婆拿娥美所屬的一切,包括她的土地、人民,以及她所信的上帝,這就是愛!因為愛使她們婆媳兩人的生命結合在一起。

每到選舉期間就會有人開始誇口他多麼地愛台灣,愛若是用說的誰都會。讓我們以路得的愛來檢驗,無論誰說愛台灣這塊母親的土地,就要先問問看,認同有多少?甚至問問看,誰可說「除了死,任何事都不能使我們分離!要是我背誓,願上主重重地懲罰我!」

其實,真正的愛,不是用來比較的,真正的愛,是要從認同與合一的基礎上做起的。許多人嘴巴說愛台灣,事實上卻對台灣一點認同感都沒有,不是一天到晚說中國多好,就是常常拿中國來恐嚇台灣,要脅台灣人民向中國的文攻武嚇伏首就範,這樣的態度實在令人不齒。一個人若真正的愛台灣,就要將自己的生命與這塊土地和在這塊土地上的人民結合在一起,不但對這塊土地有認同,也把自己的生命溶入了這塊土地上,與這裡的人民連結在一起。

沒有行動上、實質上的認同與合一,單說愛,是騙人的,也是很虛偽的說詞。巴勒斯坦領袖阿拉法特一九七五年十月廿五日那天在聯合國大會演講時所說的一句話。他說:「我娶了一個名叫『巴勒斯坦』的女人為妻。」(I`ve married a woman who called Palestine.)這句話清楚說出他獻身為巴勒斯坦建國運動的使命感和異象,是完全投入了他的生命。我們若愛台灣,不要光用嘴巴講講,而是把自己的生命溶入了這塊土地上,與這裡的人民連結在一起,且因為愛台灣所以不附和中國的威脅,任何事都不能使我們與台灣分離。

家庭也是如此,如果家庭裡的每一個成員,沒有用認同與合一的態度相互對待,沒有為家庭犧牲和付出,光說愛自己的家,那是空洞沒有說服力的。同樣的話也用在教會中,如果信徒對教會缺乏認同,連結的心不足,沒有背十字架犧牲的態度,說愛教會盼望教會興旺是很難的。記住,上帝那麼愛世人,甚至犧牲祂的獨生子。

2005年12月5日 星期一

至於,我和我的家

至於,我和我的家
黃春生牧師 (載自:重新教會週報2005/12/4)

當許多會友知道牧師要離開重新教會時,開始有許多人揣測。

有人說:「是因為長執做得不夠」不!坦白說,我們絕大多數的長執都很盡職,我也能夠體諒事業忙碌,孩子稚嫩的同工。

也有人說:「是因為牧師謝禮太少嗎?」不!我若是看重金錢,我就不會辭去藥廠經理的高薪;我若看重金錢,就不會規定不收婚喪的紅包;我若看重金錢,就不會拒絕馬偕醫院院牧的高薪。

有人猜測:「難道是因為教會沒有牧師館嗎?」不!我若看重這項,我就不會婉謝和平教會的監選,放棄高級住宅區台北青田街的牧師館,況且他們已經花了一百多萬重新裝潢。我為重新教會的緣故拒絕他們,內心真是萬分的虧欠,願上帝赦免我。

也有人猜測:「就是因為我們教會小,留不住好牧師往『大教會』去」不!我若看重這項,當初就不用婉謝我的母會大安教會的邀請;我若看重這項,二年前任期即將屆滿時,就不用婉拒某大教會的監選;更不用婉拒這段期間從基隆到桃園等地前來邀請的大教會。坦白說,聽到以上的揣測時,我很難過,難道這就是你們心目中的牧師嗎?

牧師很感謝上帝帶領我來到重新教會五年多的服事,看到教會也逐漸增長。我深信健康的教會必然增長,因此要改善不良體質和缺損是當務之急,這也是信心的考驗,更是帶有職分者(牧師、長老和執事)委身的關鍵時刻。

我向小會提出要離開重新教會時,我曾說:「若我現在離開,和十年後離開是一樣的話,我就必須現在離開。」因為,我看到我們正處於關鍵時刻。關鍵時刻必催促我們做關鍵的抉擇。

在此關鍵時刻,哪些是我們必須改善的體質,以求更為健康的教會。我想到的是,我們要為重新教會將來預備幾項:

一、我們的硬體-空間。迄今我們禮拜堂的土地不是我們的,我們雖擁有建物卻無所有權狀。我們僅有辦公室這一區,31.46坪土地權狀但無建物權狀,以及對面四樓屋齡25年兩間共20.5坪(有土地、建物權狀)。我們教會的信仰先人五十年前來到此地開拓,也盡了他們在歷史中的任務,但五十年後的今天,我們難道不用想想教會的未來嗎?

二、我們的軟體-信仰品質。很多教會不健康,是出在信徒十幾年來都停留在吃奶階段,而沒有受造就成為門徒,因此我看重門徒的栽培。聖經一語道出教會的癥結:「你們早就應該為人師表了,可是你們竟還需要別人用上帝信息的第一課來教你們。你們還需要吃奶,不能吃乾飯。」(來5:12)我用很多時間關心新來會友與他們談話,而較少探訪老會友,因為我認為老會友若永遠停留在吃奶階段,多幾個牧師也不夠用。這幾年來,我看到有些老會友受造就,反而得到剛強,信仰品質及委身增加,更願意主動走出去關懷新舊會友。也有老會友因為信仰根基穩固,遇到困境時懂得通知牧師,懂得依靠上帝。

關於關懷探訪之事,有些是他人無法代替牧師去做的,這我一定會去做。有些是長老必須做的,有些是關懷組可做的,有些是關懷室可做的,有些是一通電話就可以表達的。若全部都需要牧師親自去做,那麼十個牧師也不夠;如果都需要牧師親自去做,那麼關懷組、關懷室就沒有存在的必要。回歸到問題的本質,如果我們的信仰停留在吃奶的階段,一個人就需要一個「奶媽」;若我們有很多靈性成熟的大哥大姊,他們就足以協助關懷的事工。

三、靈性的牧養-讀經。耶路撒冷教會剛組成時,十二使徒召集全體信徒,對他們說:「叫我們放下傳講上帝信息的工作,去辦理膳食,這是不應該的。所以,弟兄們,要從你們當中選出七個有名望、受聖靈充滿、又有智慧的人,讓他們來負責這事務。至於我們,我們要專心於禱告和傳道的事。」(徒6:2-4)

十二使徒很清楚自己工作的重點是傳道和祈禱,因此如果「外務」多,就會影響傳道的事工,所以必須要改變。大多數的牧師都不會拒絕會友的請求,我也是。會友說:「牧師請幫我印一份譜」,我就印。牧師幫我做這件事,我有空我也會做。甚至,有一次半夜一點多電話鈴忽然響起,大家想一想,這麼晚的電話通常會是什麼事發生。直覺反應就是:「有會友發生問題」,我一邊祈禱,一邊接聽電話,心臟還砰碰跳。對方說:「牧師這麼晚還打擾你,你能不能幫我找一個電話號碼…」。有的會友就是那麼可愛,我心裡想好在「沒有什麼大事就好了」,我就回答說:「好,我幫你找一找」。

十二使徒很清楚自己工作的重點是傳道和祈禱。牧師也需要清楚知道帶領會友認識聖經上帝的話,和祈禱,是傳道者最要緊的服事。

我們還有許多要改善的地方,牧師想強化禮拜的更新,成立台語敬拜團,也期待在講道後能夠帶會眾一起唱回應詩,也邀請長老為需要的兄姐按手祈禱。也期待在講道中,安排兄姐配合講道信息作見證…。我也期待,長老一同來關心在「人」的問題,執事盡心在「工」的問題…。但這一切是否太慢,我不知道?唯有順服上帝的旨意。

自從許多老會友知道我要離開,就紛紛前來關心,流淚慰留,甚至說:「牧師,我向你跪好了…」。有新會友告訴我:「牧師,我們就是聽到你的講道之後,就決定留在重新…」是啊!羊聽牧者的聲音。「牧師,你走了,誰來繼續關心我們家庭呢?我們要去哪裡禮拜呢?…」這讓我感受到耶穌的心境「當他看見一群群的人,動了惻隱之心;因為他們孤苦無助,像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為此,我的心不捨。

在11月26日事工研討會中,看到許多的同工強力要求建堂,計畫以三千萬購買教育館。我表示若要以此讓牧師留下的話,這件事情就不要去做。我相信大家是看到教會的未來,而有此行動。有人也期待同時購買牧師館,但不要為我量身訂做,而是考慮將來新牧師的需要,讓新牧師不要因為住的問題充滿不確定感。

雖然,我離開重新教會的決定至今未改變,但為了教會的未來,也緩和兄姐的離別之情,我回絕和平教會積極的邀請和監選安排,我願意陪大家推動購買教育館的事,為新牧師準備好牧養的道路,修直教會復興的路徑,讓新牧師可以全力投入福音事工。至於,我和我的家,我們順服上帝的帶領。

2005年11月6日 星期日

我的蒙召與見證

我的蒙召與見證

黃春生牧師2005.11.06

感謝主的恩典使我成為祂的兒女,早在台灣荷蘭時期外曾曾祖父的先人,他們在屏東里港故居就已經接觸福音。我的外祖父陳文章日本時代在台北帝國大學醫學科讀書,之後又到台南神學院依靠其母舅林燕臣教授,並完成神學教育。我就是在這樣的基督教家庭背景長大。

小學時,全家來到台北大安長老教會聚會,這是培養我信仰的母會,擔任青年團契會長時,即經常與七星中會北二區的青年團契有聯誼。因此,早已熟識北二區的和平教會、東門教會等教會。

服完兵役後,我考進一間德國藥廠任職數年,期間經常在教會服事。有一年大安教會舉辦大型園遊會,我和幾位青年處理善後,最後僅剩下團契會長和我還在整理。羅聯昇牧師看到我們還沒吃飯,就邀請我們到牧師館用餐。晚餐中,羅牧師和我們交談許久,又問我是否有繼續讀書的打算,我說有打算前往德國進修。我並沒有告訴牧師,幾個月後要到德國是公司要送我去受經理訓練。牧 師於是又問我為何不留在台灣進修,我問說「在台灣要讀甚麼?」牧師於是說:「你可以去讀神學院」我就隨意說:「好啊!可以試看看。

回到家已經約晚上9時,進門突然看到媽媽哭著說:「聽說你要去讀神學院?」我以為羅牧師將我隨意說說的話很快的向我媽媽說,於是我就問:「是牧師告訴你的嗎?」「不是牧師說的,是你妹妹說的…」媽媽說。 「我何時告訴妳?」我問妹妹。「剛剛啊!大約8時左右」妹妹回答。「8時左右我還在牧師家吃飯,我哪有告訴妳」我向妹妹說。我從小就看到傳道者的工作是很辛苦,我以為媽媽是掛慮此事而哭泣,因此我接著說:「媽媽,我只是隨便說說,妳不要哭了…」。但想不到母親一邊擦拭眼淚一邊說:「時間到了…你必須要去讀 神學院。…你小時候3歲多時,生了一場大病,看了許多醫生都不見好轉。後來加劇,口吐白沫,眼睛反白上吊,全身冰冷發紫。後來轉送大醫院,結果醫生宣布活 不過3天。…聽到這消息,我和你爸爸一個抱頭,一個抱腳痛哭。…後來我向你父親說:能否請牧師前來祈禱,或許這孩子有救?…你父親那時沒有信主,在這樣的 情形下,他不再反對。…於是,我找牧師和你外公前來為你通宵祈禱。…我自己也祈禱說:上帝啊!祢如果救活這孩子,我要將這孩子獻給你差用。…醫生宣布活不 過的3天,你果然醒了,第一句話就是向我討水喝。」接著,母親又說:「這20多年前的事我已經忘記了,但一個多禮拜前,我居然夢到當時的情景。心裡想 說,你的工作穩定,收入又好,上帝應該忘記我當時的祈禱,不會叫你去讀神學院。今天聽到你要讀神學院的事,我很高興,也很不捨。時間到了,你要獻身去 讀神學院。」

我不曾聽過這件發生在我身上的往事,心裡極為驚訝,往後的幾天裡,我不斷掙扎和祈禱,又經歷上帝在許多事的奇妙作為,使得我毅然離開工作職場,進入神學院受造 就獻身傳道。上帝的呼召是如此的清楚,每當想到蒙召時的點點滴滴時,就不斷地催逼我投入服事中。我只能說:「上帝的道路高過我的道路;上帝的意念高過我的 意念。我願此生為主所用!」

我的家庭:父母、岳父母及親人均在台北大安長老教會聚會。妻子:陳秀如(北一女中教師,她就是當時與我在羅牧師家裡吃飯的青年團契會長)長子:黃煦東(台灣位處遠東之寶島,取名含意:光照台灣。就讀敦化國小。)次子:黃祈東(取名含意:為台灣祈禱。約3歲。)

學歷:1. 台灣神學院道學碩士(1993年9月-1998年6月)2. 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University of Hebrew in Jerusalem)進修(1997年)3. 嘉南藥學系畢(1982年9月-1988年6月)4. 中原大學宗教研究所碩士班

現職:台北中會重新教會主任牧師(2000~)。台灣神學院兼任講師(主授:教會行政與事工。2001~)。國際讀經會-台灣總會編輯委員(2001~)。台灣神學院董事兼書記(2003~)。全球華美福音基金會副會長(GCAE, U.S.A.,2003~)。

經歷、著作(略)

2005年10月30日 星期日

德勒斯登聖母大教堂的重建

德勒斯登聖母大教堂的重建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間,英國皇家空軍與美國陸軍航空隊在1945年2月13-15日發動德勒斯登大轟炸(Bombing of Dresden in World War II),使得這座號稱德國最美的巴洛克城市頓時之間成為煉獄,摧毀的不僅是一座城市,而是人類寶貴的文化遺產。

德勒斯登是薩克遜王國的首都,素有「易北河上的佛羅倫斯」(Elbflorenz)之稱,被視為巴洛克風格的典型城市與德國東南部的文化中心,擁有茨温格宫(Zwinger Palace)、德勒斯登國家歌劇院、聖母大教堂(Frauenkirche)等眾多赫赫有名的建築。戰前,該城主要生產瓷器、帽子、茶罐和香菸。英國歷史學家安東尼·比弗(Anthony Beevor)寫道:「在英國皇家空軍空襲之前,德勒斯登被認為是相對安全的城市。轟炸當天,城内有超過30萬名來自東部前線的難民。」這場轟炸行動,受到極強烈的質疑與批判,不僅摧毀人類共同的文化遺產,也差害許多無辜難民,因此盟軍的這一場軍事行動,被視為「戰爭罪行」。

德勒斯登路德會聖母大教堂在1945年的大轟炸當中,完全被摧毀,只剩二面牆,教堂垮下後,斷垣殘壁堆疊在此超過50年,因為共產黨是無神論,傾毀的教堂瓦礫無人理會,放任風吹日曬雨淋。一直到1989年11月9日柏林圍牆倒塌德國統一之後,才有重建聖母大教堂的呼籲。

1990年的秋天,德勒斯登人效法馬其頓的呼喚(徒16:6-12)組成「德勒斯登的呼喚」,請求幫助重建這間1743年建造完成的路德會聖母大教堂。此呼喚,很快地在西方國家中得到響應,1993年英國成立「德勒斯登慈善信託機構(the Dresden Trust)」,在倫敦麥唐納廣場以廢墟瓦礫為材料建立一只八米高的十字架,參與德勒斯登大轟炸的飛行員(Alan Smith)的兒子也參加這次的建造行動,並募集了60萬英鎊。

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親自出席2004年11月在德國柏林舉行的募款音樂會,當時英國和德國部分小報聯合炒作,呼籲英國為德勒斯登大轟炸道歉。但參與重建德勒斯登就是最好的道歉,因此小報的炒作就不了了之。

新的聖母大教堂在1998年開始重建,建築師團隊利用電腦3D技術,分析的老照片和每一塊瓦礫,歷經7年多,終於在2005年完工,並於10月30日舉行感恩禮拜,當日有1,800位嘉賓出席,包括德國總統柯爾(Horst Köhler),英國肯特公爵(the Duke of Kent)等。

戰火燒掉憐憫、慈悲,帶來仇恨、撕裂。但上帝的呼喚卻能喚起心靈的感動,將撕裂予以復和,這就是柏林圍牆倒塌後另一個神蹟。過去的德勒斯登是東德第一大城,曾壟罩著共產鐵幕及戰爭死亡的氣息。新的聖母大教堂在戰後、撕裂後能夠浴火重生,再次聳立在德勒斯登的市中心,更是見證德國神蹟般的統一。


但燒不掉歷史的記憶和重生的力量
用了整整20年演出"薩克森中興記"
進人東德第一大城"德勒斯登"曾經壟罩的共產鐵幕暮氣慢慢散去, 一股新氛圍慢慢醞釀, 那是滿心渴望更多陽光來醫治面對歷史傷痛的新祈待, 市中心中央的聖母大教堂倒數計時將在今年10月30日盛大慶祝重建5周年; 200年歷史的聖母大教堂能重建是德國統一後的奇蹟,

建於1727年高公尺的"巴洛克式聖母教堂"被盟軍炸剩兩堵牆, 德國人稱教堂在一天半內它便慢慢地垮下, 最後變成一堆12公尺高的廢墟, 血淚廢墟, 一睡50年, 直到1990年東西德統一後, 東德人終於對有錢的西德人呼喊要重建聖母教堂, 歷史可以過去但是不能遺忘
它的重建見證著人類戰爭的愚昧, 從1993年開始, 德國花了一整年的時間才把8000多塊殘骸全部清完, 93年的聖誕夜東德淚動興奮, 安靜了50年的聖母教堂再響起第一次的彌撒歌聲, 那個聚會是悔改, 也是逼著面對最不想面對的歷史, 德國人以最拿手的工藝科學來精算堅持要把一磚一瓦送回原來的位置最後整座聖母大教堂40%是以倖免的戰火瓦礫堆成, 整整12年的聖母教堂重建, 等於是德國人整整12年的醫治釋放,拼上最後一塊石塊的激動 , 全新的耶穌十字架高掛空中那是英國人送來慶賀的禮物, 以代替被戰火嚴重毀損的老十字架, 當天現場有2萬5千德國人安靜的拍手, 面對歷史:很難, 很慚愧, 聖母大教堂重建經費要1.79億歐元, 光是德國人自己捐的就已高逹1憶歐元,完成這聖母教堂是人民傷痛的醫治, 希望的像徵, 也希望帶來原諒, 但絕卝忘記歷史,

2005年9月8日 星期四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The Westminster Shorter Catechism)
延伸閱讀:
十六世紀英國宗教改革與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的產生

古代基督教四大信經

認識使徒信經
淺談基督教異端
韋敏斯德信條(信仰告白)
海德堡要理問答
比利時信條
多特信條
美國長老教會信仰告白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
世界歸正教會聯盟(WCRC)阿克拉信仰告白


《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Westminster Confession, 或稱《韋斯敏斯德信條》)是英國長老會在十七世紀中葉(1646年11月26日),在蘇格蘭大會(General Assembly)通過,後來又為英國議院兩度批准的信條。此信條因為在韋斯敏斯德教堂 (The Westminster Abbey /俗譯西敏寺)制訂,而以此為名。 

此信條本為英國的教會預備,原意是為修訂三十九條(Thirty-Nine Articles)而設,故得全英國教會承認;可惜1660年皇室復辟時便終止了。但在蘇格蘭卻成了眾所公認的信仰準則,為蘇格蘭大會(1647)和蘇格蘭議院(1649)認可。大會又命令每個家庭都必須自備一本,作家庭禮拜用。後來蘇格蘭人民大批往外移民,韋斯敏斯德信條亦隨之傳開,成了英語世界最重要的信條之一。此信條對十七、十八世紀之歐洲及美洲的文化、社會和教會,均發生深遠的影響,且被公認為啟示、文化與心靈能融會貫通所產生的最成熟之結晶品。 

在韋斯敏斯德會議完成信條之後,又完成了大小兩份《韋斯敏斯德問答》。大問答是在1648年完成,為了當時講台信息的需要,依據信條的內容寫成196個問答。其優點是完整、精確,並致力於聖經的原則解決道德的問題;而其缺點則是過於冗長而不夠通俗,在律法的解釋嫌教條化,因此較不著名。 

小問答雖是大問答的摘錄,卻較早完成(1647年),此問答內容簡短易讀,極受當時人的喜愛,本是為孩童及新信徒預備的;但在實際使用時,發現並不適用於兒童的學習,因為內容過於深奧,需要教導者加以解釋說明。1978年美國長老教會(Presbyterian Church)修訂註腳。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The Westminster Shorter Catechism)共有107條問答,前三條問答是導論,接著第一部「我們所當信的」共有三十五個問答,包括上帝的特性,上帝的創造及救贖。再接著第二部「我們所當行的」有六十九個問答,談到人的責任,內容包括十誡的解釋,信心及悔改的教義,以及人蒙恩的媒介,如:上帝的話、聖禮及祈禱。

這兩份問答的神學觀點與《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是一致的,就如《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一般,它也隨英、蘇的移民到達了美洲、澳洲、紐西蘭及南非,成為英語體系長老會所遵奉的問答,甚至公理會也加以採用。此問答也曾以希伯來文、希臘文、拉丁文,及阿拉伯文出版。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

導論 

問1:人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答:人的主要目的就是榮耀上帝[a],永遠以祂為樂[b]。 
略解:一件東西的主要本分,意思就是它被造的主要用意。譬如,窗子的主要用意是透光,人的主要本分是服事上帝;若在地上忠心持守,將來就能與祂在天上一同歡樂。 
[a]. Ps. 86:9; Isa. 60:21; Rom. 11:36; I Cor. 6:20; 10:31; Rev. 4:11
詩篇86:9 你所造的萬國要向你跪拜;它們要歌頌你的偉大。 
以賽亞書60:21 你的人民要秉公行義;他們要永遠繼承這地。我親手造他們,培養他們,為的是要彰顯我的榮耀。
羅馬書11:36 因為萬物都出自他,藉著他,歸於他。願榮耀歸於上帝,直到永遠!阿們。
林前6:20 因為他用重價買了你們。所以,你們要用身體來榮耀上帝。
林前10:31 那麼,你們無論做甚麼,或吃或喝,都要為榮耀上帝而做。
啟示錄4:11 我們的主,我們的上帝!你配接受榮耀、尊貴,和權能。你創造了萬物;萬物被造、得以生存,全憑你的旨意。
[b]. Ps. 16:5-11; 144:15; Isa. 12:2; Luke 2:10; Phil. 4:4; Rev. 21:3-4
詩篇16:5-11 
16:5 上主啊,你是我一切福份的源頭;你掌握我的生命。16:6 你的賞賜多麼佳美!多麼令人喜愛!16:7 我頌讚上主,因為他指導我;夜間,我的良知喚醒我。16:8 我時時體會到上主在我面前;他在我身邊,我不至於動搖。16:9 所以,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快樂;我的肉身安穩自在;16:10 因為你不會讓我下陰間,也不會容許你忠貞的僕人見冥府。 16:11 你會指示我生命的道路。在你面前,我滿有喜樂;在你身邊,我有永遠的幸福。
詩篇144:15 得享受這種景況的國家多麼有福啊!尊上主為上帝的人民多麼有福啊!
以賽亞書12:2 瞧吧,上帝是我的救主;我要信賴他,我不懼怕。上主是我的力量,是我的能力;他是我的救主。
路加福音2:10 可是天使對他們說:「不要害怕!我有好消息告訴你們;這消息要帶給萬民極大的喜樂。
腓立比書4:4 你們要因為跟主連結而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
啟示錄21:3-4 3 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上發出,說:「上帝的家在人間了!他要和人住在一起,而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要作他們的上帝。4 他要擦乾他們每一滴眼淚;不再有死亡,也沒有悲傷、哭泣,或痛苦。以往的事都已經過去了。」

問2:上帝曾賜什麼準則,指教我們怎樣榮耀祂,以他為樂? 
答:上帝的道,載於新舊兩約聖經[a],就是唯一的準則,指教我們怎樣榮耀上帝,以他為樂[b]。 
略解:最後一句道出了我們所以被造的目的;這是告訴我們到那裡去找準則以盡到本分。我們自己不曉得如何服事上帝,但是上帝曾指教我們,那是在聖經裡,所以我們應當到聖經裡去找方法。
[a]. Matt. 19:4-5 with Gen. 2:24; Luke 24:27, 44; I Cor. 2:13; 14:37; II Pet.1:20-21; 3:2, 15-16
馬太福音19:4-5及創世記2:24
馬太福音19:4-5 耶穌回答:「你們沒有念過這段經文嗎?『太初,創造主造男人又造女人。』上帝說:5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跟妻子結合,兩個人成為一體。』
創世記2:24因此,男人要離開自己的父母,跟他的妻子結合,兩個人成為一體。
路加福音24:27, 44
24:27於是,他根據摩西和先知所寫的,開始向他們解釋聖經上關於自己的一切記載。
24:44然後耶穌對他們說:「這一切事就是從前我和你們在一起的時候告訴過你們的:摩西的法律、先知的書,和《詩篇》所述關於我的每一件事必須實現。」
林前2:13; 14:37
2:13所以,我們講的道不是用人的智慧所教導的言論來講,而是用聖靈所教導的言語,向屬聖靈的人( 「向屬靈的人」或譯「用聖靈所賜的言語」。)講解屬靈的真理。
14:37如果有人自以為是傳講上帝信息的人,或以為他有屬靈的恩賜,他應該知道我寫給你們的是出於主的命令。
彼得後書1:20-21; 3:2, 15-16
1:20-21最重要的是,你們要記住:聖經裏的一切預言都不可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釋。因為,從來沒有預言是出於人的意思,而是先知受聖靈的感動把上帝的信息傳達出來的。
3:2 我要你們記得古時候聖先知們所說的話,以及我們的主─救主藉著使徒所傳給你們的命令。
3:15-16 要以我們的主的容忍作為你們得救的機會,正如我們親愛的弟兄保羅用上帝所賜的智慧寫信勸勉你們一樣。他在所有的書信裏都談到這事。他信中有些難懂的地方,被那些無知和反覆無常的人隨便曲解,正如他們曲解其他經文一樣,結果是自取滅亡。
[b]. Deut. 4:2; Ps. 19:7-11; Isa. 8:20; John 15:11; 20:30-31; Acts 17:11; II Tim. 3:15-17; I John 1:4
申命記4:2 我的命令你們不可增減。你們必須遵行我所傳授上主─你們上帝的誡命。
詩篇19:7-11 上主的法律完備,使人的生命更新;上主的命令可靠,使愚蠢人得智慧。
以賽亞書8:20 你們要這樣回答他們:「要聽上帝的教誨和法律!切不可聽從巫師和算命先生;他們所說的話對你們毫無益處。」
約翰福音15:11; 20:30-31
15:11 我告訴你們這些事,為要使你們得到我的喜樂,讓你們的喜樂滿溢。
20:30-31 耶穌在他的門徒面前還行了許多神蹟,可是沒有記錄在這本書裏。本書記述的目的是要你們信( 「是要你們信」另有些古卷作「是要你們繼續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要你們因信他而獲得生命。
使徒行傳17:11 這裏的人比帖撒羅尼迦人開明。他們熱心地傾聽信息,每天查考聖經,要知道保羅所說的是不是真實。
提摩太後書3:15-17 你也記得你從小就明白聖經,就是能給你智慧、指引你藉著信基督耶穌而獲得拯救的那本書。16全部聖經是受上帝靈感而寫的( 「全部聖經是受上帝靈感而寫的」或譯「受上帝靈感而寫的每一卷聖經」。),對於教導真理,指責謬誤,糾正過錯,指示人生正路,都有益處,17要使事奉上帝的人得到充分的準備,能做各種善事。
約翰一書1:4 我們寫這些是要讓我們( 「我們」有些古卷作「你們」。)大家的喜樂滿溢。 

問3:聖經主要教導的是什麼? 
答:聖經主要教導的就是人對於上帝所當信的真理[a],和上帝所要人當盡的本分[b]。 
略解:為了達到我們生活的主要本分,有兩件事必須知道:我們該信什麼?我們該作什麼?這兩件事,聖經都為我們解釋得十分清楚,告訴我們上帝是怎樣的上帝,祂曾為我們作了什麼,祂吩咐我們作什麼,對我們現在與未來都有好處。
[a]. Gen. 1:1; John 5:39; 20:31; Rom. 10:17; II Tim. 3:15 
創世記1:1 太初,上帝創造天地。( 「太初,上帝創造天地。」或譯「太初,上帝創造天地的時候。」或「上帝開始創造天地的時候」。)
約翰福音5:39; 20:31
5:39 你們研究聖經,認為從裏面可以找到永恆的生命;其實聖經的話就是為我作見證的!
20:31 本書記述的目的是要你們信( 「是要你們信」另有些古卷作「是要你們繼續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要你們因信他而獲得生命。
羅馬書 10:17 可見信是從聽而來的,而聽是從基督的話語來的。
提摩太後書 3:15 你也記得你從小就明白聖經,就是能給你智慧、指引你藉著信基督耶穌而獲得拯救的那本書。
[b]. Deut. 10:12-13; Josh. 1:8; Ps. 119:105; Mic. 6:8; II Tim. 3:16-17
申命記10:12-13 「以色列人哪,要留心聽上主─你們的上帝對你們的要求。你們要敬畏上主─你們的上帝,遵行他一切的誡命。你們要一心一意愛他,事奉他,13遵行他一切的法律。為了你們的幸福,我今天向你們頒佈上主的法律。
約書亞記1:8 你要常常誦念,日夜研讀這法律書,使你能夠遵守書上所寫的一切話。這樣,你就會成功,事事順利。
詩篇 119:105 你的話是導引我的燈,是我人生路上的光。 
彌迦書6:8 不!上主已經指示我們甚麼是善。他要求的是:伸張正義,實行不變的愛,謙卑地跟我們的上帝同行。
提摩太後書 3:16-17 全部聖經是受上帝靈感而寫的( 「全部聖經是受上帝靈感而寫的」或譯「受上帝靈感而寫的每一卷聖經」。),對於教導真理,指責謬誤,糾正過錯,指示人生正路,都有益處,17要使事奉上帝的人得到充分的準備,能做各種善事。

第一部「我們所當信的」共有三十五個問答,包括上帝的特性,上帝的創造及救贖。
第二「我們所當行的」有六十九個問答,談到人的責任,內容包括十誡的解釋,信心及悔改的教義,以及人蒙恩的媒介,如:上帝的話、聖禮及祈禱。

第一部分:我們所當信的 
一、上帝是怎樣的上帝 
問4:上帝是怎樣的上帝? 
答:上帝是靈[a],無限[b],永恆[c],永不改變[d]及無始無終[e],祂是智慧[f],權能[g],聖潔[h],公義[i],慈愛[j],及信實[k]。 
略解:這裡首先告訴我們,上帝是怎樣的上帝,祂不像我們有身體。其次,祂不像我們一樣受能力的限制、受時間的影響、會改變。再其次,在本質上,祂是智慧、聖潔、公義、良善與真實的上帝。這是我們的上帝--萬物中最偉大與最美好的。 
[a]. Deut. 4:15-19; Luke 24:39; John 1:18; 4:24; Acts 17:29
申命記4:15-19「上主在何烈山上,從火燄中向你們說話的時候,你們沒有看見任何形像。為了自己的益處,你們要小心,16 不可為自己鑄造任何形狀的偶像,無論是男是女,17 是野獸或飛鳥,18 是爬蟲或魚類,都不可以。19 你們也不可陷於誘惑,去拜你們所見到天上的星體,就是太陽、月亮,或星星。上主─你們的上帝把這些給了其他的人,任由他們去拜。
路加福音24:39 看看我的手和腳!是我,不是別人!摸一摸我,你們就知道;幽靈沒有肉沒有骨,你們看,我是有的。
約翰福音1:18; 4:24
1:18 沒有人見過上帝,只有獨子( 「只有獨子」另有古卷作「只有與上帝相同的獨子」。),就是跟父親最親密的那一位,把他啟示出來。
4:24 上帝是靈,敬拜他的人必須以心靈和真誠敬拜。
使徒行傳17:29 既然我們是他的兒女,我們就不應該幻想上帝的本性是可以用人的技巧,用金銀或石頭所雕製的偶像來比擬的。
[b]. IKings 8:27; Ps. 139:7-10; 145:3; 147:5; Jer. 23:24; Rom. 11:33-36
王上8:27 上帝啊,你果真會住在地上嗎?即使是無邊的天際也不夠容納你,何況我所建的這聖殿呢?
詩篇139:7-10; 145:3; 147:5
139:7-10 我往哪裏去才能躲開你呢?我到哪裏去才能逃避你呢?8我上了天,你一定在那裏;我潛伏陰間,你也在那裏。 9我縱使飛往日出的東方,或住在西方的海極,10你一定在那裏帶領我;你會在那裏幫助我。 
145:3 上主至大,應該大受頌讚;他的偉大無法測量。
147:5 我們的主偉大、全能;他的智慧無法衡量。 
耶利米書23:24 沒有人能躲避我,使我看不見他。難道你不曉得無論天地的哪一角落我都在嗎?
羅馬書11:33-36 上帝的恩典多麼豐富!他的智慧和知識多麼深奧!誰能解釋他的決斷?誰能探測他的道路?34正像聖經所說:誰知道主的心意?誰能夠替他出主意? 35誰給過他甚麼, 使他不得不償還? 36因為萬物都出自他,藉他,歸於他。願榮耀歸於上帝,直到永遠!阿們。
[c]. Deut. 33:27; Ps. 90:2; 102:12, 24-27; Rev. 1:4,8 
申命記 33:27 永生的上帝始終庇護你;他永恆的膀臂支持你。他為你趕散敵人;他命令你滅盡他們。
詩篇 90:2; 102:12, 24-27
90:2 群山還沒有被造,大地和世界沒有成形,從亙古直到永遠,你是上帝。
102:12 但上主啊,你永遠掌權;世世代代將懷念你。 
102:24-27 我的上帝啊,不要使我夭折。上主啊,你的歲月無窮無盡。25你在遠古創造大地;你親手造了諸天。26它們都要消失,你卻長存;它們都要像衣服破爛。你要更換天地,如更換衣服;天地都要消失。 27但是,你始終如一;你的歲月無窮。
啟示錄1:4,8
1:4 我─約翰寫信給亞細亞省的七個教會:願那位昔在、今在、將來永在的上帝,以及他寶座前的七個靈。
1:8 昔在、今在、將來永在的主─全能的上帝說:「我是阿爾法,就是開始,是亞米茄,就是終結。」
[d]. Ps. 33:11; Mal. 3:6; Heb. 1:12; 6:17-18; 13:8; Jas. 1:17 
詩篇33:11 上主的策劃永遠長存;他的旨意萬代不變。 
瑪拉基書3:6 我是上主;我不改變。所以你們這些雅各的後代還沒有完全迷失。
希伯來書1:12; 6:17-18; 13:8
1:12 你要把天地捲起來,像更換舊衣服,你卻始終如一,永不改變。 
6:17-18 對那些要領受應許的人,上帝要明明白白地指示,他永遠不會改變自己的計劃,於是在應許上面加上誓言。18這兩件事是不能改變的,因為上帝不會撒謊。因此,我們這些尋求他庇護的人深受激勵,要抓住那擺在我們前面的盼望。
13:8 耶穌基督,昨天、今天、直到永遠,都是一樣。
雅各書1:17 一切美善的事物和各樣完美的恩賜都是從天上來的,是從天父來的;他是一切光的創造主。他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子。
[e]. Ex. 3:14; Ps. 115:2-3; I Tim. 1:17; 6:15-16 
出埃及記3:14 上帝說:「我是創始成終的主宰( 「創始成終的主宰」跟希伯來神名「耶和華」的發音相近。耶和華在本譯本通常譯「上主」。)。你去告訴他們:『那位叫創始成終的主宰差我到你們這裏。』
詩篇115:2-3 為甚麼列國要問我們:你們的上帝在哪裏?3我們的上帝在天上;他照著自己的旨意行事。 
提摩太前書1:17; 6:15-16 
1:17 願尊貴、榮耀永遠歸於萬世的君王─那不朽、看不見、獨一無二的上帝!阿們。
6:15-16 上帝要在時機成熟的時候使他顯現;上帝是可受頌讚、獨一無二的全能者,萬王的王,萬主的主。16惟有他是不朽不滅的。他住在人所不能靠近的光裏;沒有人見過他,也沒有人能看見他。願尊貴和永恆的主權都歸於他!阿們。
[f]. Ps. 104:24; Rom. 11:33-34; Heb. 4:13; I John 3:20
詩篇104:24 上主啊,你的創造繁多。這一切都是你智慧的果實;遍地充滿了你的造物。
羅馬書11:33-34 上帝的恩典多麼豐富!他的智慧和知識多麼深奧!誰能解釋他的決斷?誰能探測他的道路?34正像聖經所說:誰知道主的心意?誰能夠替他出主意?
希伯來書4:13 沒有一件事能向上帝隱瞞;一切被造的都赤裸裸地暴露在他眼前。我們都必須向他交帳。
約翰一書3:20 即使良心自責,我們仍然知道上帝比我們的心大;他洞察一切。
[g]. Gen. 17:1; Ps. 62:11; Jer. 32:17; Matt. 19:26; Rev. 1:8
創世記17:1 亞伯蘭九十九歲的時候,上主向他顯現,說:「我是全能的上帝。你要服從我,要做一個誠實正直的人。
詩篇62:11 我一再聽見上帝說過,權力都屬於他。
耶利米書32:17 至高的上主啊,你以自己的大能大力創造天地;在你,沒有做不到的事。
馬太福音19:26 耶穌注視著他們,說:「人是不能,但在上帝,事事都能。」
啟示錄1:8 昔在、今在、將來永在的主─全能的上帝說:「我是阿爾法,就是開始,是亞米茄,就是終結。
[h]. Heb. 1:13; I Pet. 1:15-16; I John 3:3, 5; Rev. 15:4
希伯來書1:13 上帝從來沒有對任何天使說:你來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的仇敵屈服在你腳下。
彼得前書1:15-16 那位呼召你們的上帝是聖潔的;你們也必須在所做的一切事上聖潔。16聖經上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約翰一書3:3, 5
3:3 每一個盼望基督顯現的人都會保持自己的純潔,正像基督是純潔的一樣。
3:5 你們知道,基督顯現的目的是要除罪;他自己並沒有罪。
啟示錄15:4 主啊,誰敢不敬畏你?誰不頌讚你的名?只有你是神聖的。萬國都要來,在你面前敬拜,因為你公義的作為已經彰顯出來。 
[i]. Gen. 18:25; Ex. 34:6-7; Deut. 32:4; Ps. 96:13; Rom. 3:5, 26
創世記18:25 你一定不會把無辜者跟有罪的人一起殺掉!一定不會!你那樣做,無辜者就跟有罪的一起受罰了。一定不會!世界的審判者一定是公正的。
出埃及記34:6-7 於是上主從摩西面前經過,宣告說:「我是耶和華,是上主;我是滿有慈悲憐憫的上帝。我不輕易發怒,有豐富的慈愛和信實。7我堅守應許,直到千萬代,並赦免罪惡過犯;但是我一定懲罰犯罪的人的子孫,直到三、四代。」
申命記32:4 上主是大能的衛護者;他的作為完全、公正。上帝信實、可靠;他的判斷正確、公平。
詩篇96:13 因為上主要來治理普天下。他要以公義統治世界;他要以信實對待萬民。
羅馬書3:5, 26
3:5 如果我們的不義能夠顯明上帝的公義,我們要怎麼說呢?上帝懲罰我們,是他不義嗎?(我是照人的想法講的。)
3:26 因為他忍耐,寬容人過去的罪。但在這時刻,他以除罪來顯明自己的公義。這樣,上帝顯示了他自己是公義的,也使一切信耶穌的人跟他有合宜的關係。
[j]. Ps. 103:5; 107:8; Matt. 19:17; Rom. 2:4
詩篇
103:5 他用種種美物來滿足我,使我青春常駐,健壯如鷹。
107:8 他們要感謝上主的慈愛,要稱頌他所做的奇事。
馬太福音19:17 耶穌回答:「你為甚麼問我關於『善』的事呢?只有一位是善的。如果你要得到永恆的生命,就應該遵守誡命。」
羅馬書2:4 是不是你輕視他的仁慈、寬容,和忍耐?你應該曉得上帝是仁慈的,因為他要你悔改!
[k]. Ex. 34:6; Deut. 32:4; Ps. 86:15; 117:2; Heb. 6:18
出埃及記34:6 於是上主從摩西面前經過,宣告說:「我是耶和華,是上主;我是滿有慈悲憐憫的上帝。我不輕易發怒,有豐富的慈愛和信實。
申命記32:4 上主是大能的衛護者;他的作為完全、公正。上帝信實、可靠;他的判斷正確、公平。 
詩篇86:15 主啊,你是憐憫仁慈的上帝;你不輕易發怒,充滿信實慈愛。 
117:2 他對我們的慈愛多麼堅強!他的信實永遠長存。要讚美上主!
希伯來書6:18 這兩件事是不能改變的,因為上帝不會撒謊。因此,我們這些尋求他庇護的人深受激勵,要抓住那擺在我們前面的盼望。

問5:上帝是獨一的嗎? 
答:上帝是獨一無二[a],又真又活的[b]。 
略解:這裡教導我們,只有一位上帝。這位上帝乃是一切生命的來源,是唯一真正敬拜的對象。 
[a]. Deut. 6:4; Isa. 44:6; 45:21-22; I Cor. 8:4-6 
申命記6:4 「以色列人哪,你們要留心聽!上主是我們的上帝;惟有他是上主( 「上主……惟有他是上主」或譯「上主─我們的上帝是惟一的上主」或「上主─我們的上帝是惟一的」。)。
以賽亞書44:6 上主─以色列的君王,萬軍的統帥─救贖主這樣說:我是開始,我是終結;我以外沒有上帝。
45:21-22 來吧,到法庭來申訴!讓被告彼此商量吧。是誰早已預言要發生的事?不是我─上主嗎?我以外沒有上帝;我是公正、拯救的上帝,我以外沒有別的。 
哥林多前書8:4-6 那麼,關於吃祭過偶像的食物這個問題,我們知道,偶像並不代表一種真實的存在;我們也知道,上帝只有一位。5雖然天上人間也有所謂「神」的,(有許許多多的「神」和許許多多的「主」),6但是對我們來說,只有一位上帝,就是天父,萬物的創造者;我們是為他而活的。並且,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藉著他而造,而我們也藉著他生存。
[b]. Jer. 10:10; John 17:3; I Thess. 1:9; I John 5:20
耶利米書10:10 上主啊,惟有你是真神,是永生的上帝,永恆的君王。你一震怒,大地震動;你的怒氣使萬國站立不住。
約翰福音17:3 認識你是惟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恆的生命。
帖撒羅尼迦前書1:9 大家都在傳講:在我們訪問你們的時候,你們怎樣接待我們,又怎樣離棄偶像,歸向上帝,事奉這位又活又真的上帝。
約翰一書5:20 我們知道,上帝的兒子已經來了,而且賜給我們理解力,好使我們認識真神。我們在真神的生命裏,就是在他的兒子耶穌基督的生命裏。他就是真神,就是永恆的生命。

問6:上帝有幾個位格? 
答:上帝有三個位格:就是聖父、聖子、聖靈[a];就是三位一體真上帝,本性相同,權能榮耀相等[b]。 
略解:聖經告訴我們,父是上帝,子是上帝,聖靈是上帝,但是這三位格合起來只是一位上帝,一起存在與行動,正如一位一樣。這乃是根據聖經的啟示。
[a]. Matt. 3:16-17; 28:19; II Cor. 13:14; I Pet. 1:2 
馬太福音3:16-17 耶穌一受了洗,從水裏出來,天為他開了;他看見上帝的靈好像鴿子降下來,落在他身上。17 接,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親愛的兒子,我喜愛他。
28:19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國萬民都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哥林多後書 13:13願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上帝的慈愛、聖靈的團契,與你們每一位同在!
彼得前書 1:2 你們蒙選召是按照父上帝預定的旨意,是藉聖靈而成為聖潔的,為要順服耶穌基督,並受他的血的潔淨。 願上帝豐豐富富地賜恩典、平安給你們!
[b]. Ps. 45:6; John 1:1; 17:5; Acts 5:3-4; Rom. 9:5; Col. 2:9; Jude 24-25
詩篇 45:6 上帝賜給你的寶座( 「上帝賜給你的寶座」或譯「上帝啊,你的寶座」或「你神聖的國度」。)永遠長存。你以公道治理你的王國。 
約翰福音 1:1 宇宙被造以前,道已經存在。道與上帝同在;道是上帝。
17:5 父親哪,現在求你在你自己面前榮耀我,賜給我那創世之前我和你一同享有的榮耀吧!
使徒行傳 5:3-4 彼得對他說:「亞拿尼亞,為甚麼讓撒但控制了你的心,使你欺騙聖靈,把賣田產所得來的錢留下一部分呢?4田產沒有賣出,是你的,賣了以後,錢也是你的;你為甚麼存心這樣做呢?你不是欺騙人,是欺騙上帝!」
羅馬書 9:5 他們是族長們的子孫,按照身世說,基督和他們是同一族的。願那統治萬有的上帝( 「願那統治萬有的上帝」或譯「願基督,就是那統治有的上帝」。)永遠得到頌讚,阿們!
歌羅西書 2:9 因為上帝完整的神性具體地在基督裏。
猶大書 24-25 上帝能保守你們不至於跌倒,使你們沒有缺點,能夠歡歡喜喜地來到他榮耀的面前。25這位獨一無二的上帝,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拯救了我們。願他得到榮耀、威嚴、能力,和權柄,從萬世到現在,直到永遠。阿們!

二、上帝曾作了什麼 
問7:上帝的預旨是什麼? 
答:上帝的預旨是祂從永遠所定的旨意;根據祂的美意,為了祂自己的榮耀,預定一切將有的事。[a] 
略解:上帝的預旨就是祂的旨意或祂從永遠所決定作的事。這個答案告訴我們,上帝指定每一件發生的事。任何事均非偶然發生,都是經過計劃安排的,這計劃乃是上帝的計劃。祂使萬事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叫恨祂的人是不幸。
[a]. Ps. 33:11; Isa. 14:24; Acts 2:23; Eph. 1:11-12
詩篇 33:11 上主的策劃永遠長存;他的旨意萬代不變。
以賽亞書 14:24 上主─萬軍的統帥發誓說:「我的計劃一定實現;我要做的事一定做成。」
使徒行傳 2:23 上帝按照自己的旨意和先見早已決定把耶穌交給你們;而你們藉著不法的人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他。
以弗所書 1:11-12 宇宙萬物都要按照上帝的計劃和決定來完成。上帝根據他原始定下的旨意,藉著基督揀選了我們作他的子民。12他的旨意是要我們這些首先把希望寄託於基督的人都頌讚上帝的榮耀!

問8:上帝怎樣執行祂的預旨? 
答:上帝用創造和攝理之工來執行祂的預旨。[a] 
略解:先前我們已經得知,上帝是怎樣的上帝;現在開始要知道祂曾作了什麼。這裡告訴我們,祂創造萬物,並持守萬物,在創造與攝理上,我們都看見祂自己的預旨。
[a]. Ps. 148:8; Isa. 40:26; Dan. 4:35; Acts 4:24-28; Rev. 4:11
詩篇 148:8 遵行命令的大風啊,要從地上頌讚上主。 
以賽亞書 40:26 你們仰望天空吧!是誰創造了星星?是上帝─他率領它們像率領軍隊。他知道它們的數目;他一一指名呼喚。他的能力強大無窮,沒有一顆星敢缺席。
但以理書 4:35 在他眼中,地上的居民微不足道;天使和世人都由他統治。誰敢反抗他的旨意?誰敢責問他的作為?
使徒行傳 4:24-28 他們聽見了,就同心高聲禱告上帝說:「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主宰啊!25 你曾藉著聖靈,用你的僕人─我們先祖大衛的口說:外邦為甚麼吼叫?萬民為甚麼妄圖虛幻的事?26 地上的君王都披掛上陣;統治者也都結集在一起,要攻擊主和他的受膏者基督。27 果然這樣,希律和龐修‧彼拉多在本城跟外邦人和以色列人勾結,要攻擊你神聖的僕人耶穌,就是你所選立的基督。28 他們勾結起來,要做你的權力和旨意早就預定要實現的一切事。
啟示錄 4:11 我們的主,我們的上帝!你配接受榮耀、尊貴,和權能。你創造了萬物;萬物被造、得以生存,全憑你的旨意。

三、創造 
問9:創造之工是什麼? 
答:創造之工,是上帝用祂全能的話[a],在六日之內,從無中造出萬有,並且都甚好。[b] 
略解:上帝所造的頭一件與我們有關的事,是造了一個我們生活的世界。然而,我們想做任何東西時,一定需要材料。譬如,做椅子需要木頭。但是,上帝造萬物什麼也不要,只憑著說話。這裡也告訴我們,上帝造萬物的時間-六日;以及造成之後的情形-甚好。
[a]. Gen. 1:1; Ps. 33:6, 9; Heb. 11:3 
創世記1:1 太初,上帝創造天地。( 「太初,上帝創造天地。」或譯「太初,上帝創造天地的時候。」或「上帝開始創造天地的時候」。)
詩篇 33:6, 9 
33:6 諸天由上主的命令造成;日月星辰也由他的話造成。
33:9 他一發言就有世界;他一命令就有萬象。
希伯來書 11:3 由於信心,我們知道宇宙是藉著上帝的話造成的;這樣,那看得見的是從那看不見的造出來的。
[b]. Gen. 1:31
創世記 1:31 上帝看他所創造的一切都很好。晚間過去,清晨來臨;這是第六天。

問10:上帝怎樣造人? 
答: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a],使他們有知識[b]、公義及聖潔[c],並使他們有權管理一切受造物[d]。 
略解:這裡告訴我們,人是按上帝的形象被造。他也像上帝一樣有公義與聖潔,並有理性。任何其他動物都沒有這樣的天賦,按理它們得降服在人的權柄下。
[a]. Gen. 1:27 創世記1:27
[b]. Col. 3:10 歌羅西書3:10
[c]. Eph. 4:24 以弗所書4:24
[d]. Gen. 1:28; see Ps. 8 創世記1:28; 詩篇8

四、攝理 
問11:上帝的攝理是什麼? 
答:上帝的攝理,就是祂用至極的聖潔[a]、智慧[b]、權能[c],保護[d]及管理[e]祂所造的萬物,並萬物的行動[f]。 
略解:上帝的權能在維持世界,就像在創造世界一樣必需。我們不能單獨存活,萬物的生存、動作、存留都在乎上帝。所以這個答案告訴我們,上帝不僅創造萬物?他也照顧萬物。使萬物生存,保守它們免於危險,遙控它們一切行動,為的是祂自己的榮耀。
[a]. Ps. 145:17 詩篇145:17
[b]. Ps. 104:24 詩篇104:24
[c]. Heb. 1:3 希伯來書1:3
[d]. Neh. 9:6 尼希米記9:6
[e]. Eph. 1:19-22 以弗所書1:19-22
[f]. Ps. 36:6; Prov. 16:33; Matt. 10:30 詩篇36:6; 箴言16:33; 馬太福音10:30

問12:上帝造人的時候,怎樣凸顯攝理之工? 
答:上帝既造了人,就以完全順服為條件,與人立了生命之約,禁止人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說明若吃,必受死亡的刑罰。[a]
略解:當上帝造亞當夏娃的時候,他說,他們若遵守祂的誡命,就能永遠生存;若違反誡命,就要死。這乃是生命之約。然後上帝下了祂第一道誡命:他們不可吃一棵叫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結果他們吃了,這顯示出他們多麼不願意在凡事上都順服上帝。
[a]. Gen. 2:16-17; Jas. 2:10 創世記2:16-17
雅各書2:10誰違背了法律中的一條誡命,就等於違背全部法律。

五、人如何犯罪 
問13:始祖守住他們被造的地位嗎? 
答:始祖既靠自由意志得罪了上帝,就從被造的地位墮落了。[a] 
略解:亞當夏娃沒有遵守上帝的誡命,他們只想自己快樂,沒想去討上帝的歡心,所以他們就從無罪的情景落進罪的情景中了。 
[a].Gen. 3:6–8, 13; II Cor. 11:3.
創世記3:6-8 那女人看見那棵樹的果子好看好吃,又能得智慧,就很羨慕。她摘下果子,自己吃了,又給她丈夫吃;她丈夫也吃了。7 他們一吃那果子,眼就開了,發現自己赤身露體;因此,他們編了無花果樹的葉子來遮蓋身體。8 那天黃昏,他們聽見主上帝在園子裏走,就跑到樹林中躲起來。
創世記3:13主上帝問那女人:「你為甚麼這樣做呢?」 她回答:「那蛇誘騙我,所以我吃了。」
哥林多後書11:3我只怕你們的心被腐化,放棄了對基督純潔專一的愛,像夏娃被蛇的詭詐所誘惑一樣。

問14:罪是什麼? 
答:凡不遵守或違背上帝的律法的,都是罪。[a]
略解:這裡教訓我們,有兩種罪。第一是不行上帝的吩咐;第二是作上帝禁止的事。我們的始祖犯的是第二種罪。 
[a].I John 3:4; James 4:17; Rom. 3:23. 
約壹3:4 那犯罪的,就是違背上帝的法律,因為罪就是違背法律。 
雅各書4:17 所以,那知道應該行善而不去行的就是罪。
羅馬書3:23 因為人人都犯罪,虧欠了上帝的榮耀。
問15:始祖犯了什麼罪,就從被造的地位墮落了呢? 
答:始祖因吃了禁果,就從被造的地位墮落了。[a] 
略解:亞當夏娃所犯的特別罪,造成他們的墮落,乃是,他們吃了上帝吩咐他們不可吃的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
[a].See proof to Answer 13. Gen. 3:6.
創世記3:6 那女人看見那棵樹的果子好看好吃,又能得智慧,就很羨慕。她摘下果子,自己吃了,又給她丈夫吃;她丈夫也吃了。

六、人犯罪的結果 
問16:亞當初次犯罪,世人都和他一同墮落嗎? 
答:上帝和亞當立的約,不是單為他自己,也是為他的後裔,所以凡從亞當按常例而生的人[a],都在亞當初次的過犯中和他一同犯了罪,一同墮落了[b]。 
略解:上帝與亞當之間的約定,不是只影響亞當自己,而是他所有的後裔。因此,亞當犯罪,世人-基督除外-都和他一同受罰(死的懲罰)。他們「在他裡面犯罪,並且與他一同墮落了。」結果是嚴格執行處理一切世務的計劃,所以我們至今仍然看見,由於父母的錯行,兒女受苦連連。 
[a].Acts 17:26. See under Question 12.
[b].Gen. 2:17. Compare Rom. 5:12–20; I Cor. 15:21, 22.
使徒行傳17:26 他從一人造出萬族,使他們散居在整個地面上,而且為他們預先定下了年限和居住的疆界。
創世記2:17 只有那棵能使人辨別善惡的樹所結的果子你絕對不可吃;你吃了,當天一定死亡。
羅馬書5:18 這樣,因一個人犯罪,眾人都被定罪;同樣,因一個人的義行,眾人都得到赦罪而獲得生命。
哥林多前書15:21-22 因為死亡是從一人來的,死人的復活也是從一人來的。22正如眾人的死亡是因為他們跟亞當連結,同樣,眾人的復活是因為他們跟基督連結。

問17:始祖墮落將世人陷在什麼境況中? 
答:始祖墮落將世人陷在罪惡和悲慘的境況中。[a]
略解:亞當的第一個罪,一般稱之為墮落。這裡告訴我們,由於此墮落,所有世人就生在罪與抑鬱不樂中。
[a].Rom. 5:12; Gal. 3:10.
羅馬書5:12 罪從一個人進入世界,因著罪,死接踵而來;於是死亡臨到了全人類,因為人人都犯罪。
加拉太書3:10 以遵守法律為憑藉的人都是活在詛咒之下。因為聖經上說:「凡不事事遵守法律書上一切規條的人都要受上帝詛咒。」
問18:世人陷在罪惡境況中,那個罪惡是什麼? 
答:世人陷在罪惡境況中,那個罪惡是:亞當初犯的罪孽[a],原義(original righteousness)的喪失,本性的腐敗(the corruption of his whole nature),就是通常所說的原罪(original sin)[b],及各人從原罪所發生的本罪(actual transgressions)[c]。 
略解:此答案告訴我們,因為亞當的墮落,使我們深陷在罪裡。「罪」分兩部分,原罪及本罪。「原罪」,即亞當以來的罪,即與生俱來的罪,詩篇51:5「我一出母胎便是邪惡;出生之日就充滿了罪。」 而羅馬書3:23說:「因為人人都犯罪,虧欠了上帝的榮耀。」是指人後天所選擇的惡,稱為「本罪」。
「原罪」是指人有犯罪的傾向和性情,而且是完全不用別人教的。正如父母從不教孩子犯罪,但人從小即曉得撒謊自私,這種就是原罪,是出生就有的一種品性,不教而曉的。
「本罪」actual transgressions直譯是「實際越軌」,指人所犯實際的罪行。本罪可分兩方面:一是外在的罪,另一是內在的罪。
外在的罪:違犯律法界定的罪,或雖然未受制裁,卻帶來傷害。例如背後說人壞話,搬弄是非,言語的傷害有時比刀傷更厲害,這也是一種外在的罪。
內在的罪:如驕傲、自私、嫉妒、憎恨別人、詭詐和貪心等。
罪的本質就是「自我中心」:即自大、自義、自私。
[a]. Rom. 5:12, 19; I Cor. 15:22.
[b]. Rom. 5:6; Eph. 2:1-3; Rom. 8:7, 8; Gen. 6:5; Rom. 3:10-20; Ps. 51:5; 58:3.
[c]. James 1:14, 15; Matt. 15:19.

問19:世人在墮落境況中的悲慘是什麼? 
答:全人類由於墮落喪失與上帝的交往[a],反落在上帝忿怒和咒詛之下[b],因此應受今生一切的愁苦和死亡,以及地獄永久的痛苦[c]。 
略解:這裡教訓的是,因為亞當犯罪而臨到我們的可憐景況。告訴我們,因此不能再像亞當從前一樣享受與上帝在一起的樂趣,只活在祂的不悅之下,因此要承受一切今生的憂慮,臨死的痛苦,與地獄永遠的死亡。這是人在本性下而有的景況,除非上帝憐憫我們,我們會全都在這樣的景況中。 
[a]. Gen. 3:8, 24.
[b]. Eph. 2:3.
[c]. Rom. 5:14; Rom. 6:23.

七、救恩 
問20:上帝任憑世人在罪惡和愁苦中沉淪嗎? 
答:上帝既從無始的已往憑著自己的美意,揀選了許多人得永遠的生命[a],就為他們設立恩典之約,要藉著一位救主,救他們脫離罪惡和愁苦,而進入拯救的地位[b]。 
略解:人既違背上帝的律法,所以注定要死,且是身體與靈魂兩方面的死。但是上帝並不願刑罰世人,所以就立了另一個約,但這次是與基督立約,稱為恩典之約。借著這個約,上帝著手拯救那些相信祂兒子的人,並賜他們永遠的生命。這就是福音,上帝給人的好消息,稱之為恩典之約;因為它是出於上帝完全的憐憫,不是我們配得的。 
[a]. Eph. 1:4-7.
[b]. Titus 3:4-7; Titus 1:2; Gal. 3:21; Rom.3:20-22.
以弗所書1:4-7 在創世以前,他已經藉著基督揀選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沒有絲毫缺點的人。5上帝愛我們,預先決定藉著耶穌基督使我們歸屬於他,使我們有作他兒女的名份;這是他所喜悅的,是他的旨意。6讓我們頌讚上帝這榮耀的恩典,因為他把他親愛的兒子白白地賜給我們!7由於基督的死,我們得到自由,我們的罪蒙赦免。這是出於上帝豐富的恩典。

問21:誰是選民的救主? 
答:上帝選民惟一的救主是主耶穌基督[a],祂既從永遠就是上帝的兒子,但時候到了,降世為人[b],此後神人兩性分清,而成為一位,直到永遠[c]。 
略解:救贖的「贖」,意思就是買回以前擁有過的東西,而且是曾落於他人的東西。如今,基督耶穌以祂自己的寶血救贖我們。這位救贖主,這裡告訴我們,祂是上帝,成為人;所以祂有兩種性情,要永遠集於一個位格。因此,我們必須記住,基督耶穌不是介乎神與人之間的第三類,乃是神,又是人。 
[a]. I Tim. 2:5.
[b]. John 1:1, 14; John 10:30; Phil. 2:6; Gal. 4:4.
[c]. See texts just cited; also Phil. 2:5-11

問22:基督既為上帝的兒子,怎樣成為人? 
答:上帝的兒子基督成為人,乃是取人實在的身體和理性的靈魂(reasonable soul)[a],藉著聖靈的能力,在童貞女馬利亞的腹中成胎而生[b],但是沒有罪[c]。 
略解:這答覆告訴我們神子成為人的事實,他是怎麼來的,乃是取了人的身體與靈魂,以神奇的方式藉著聖靈的能力而成的。基督成為人的目的是,他可以站在我們的地位上,來完成上帝對人的救贖。 
[a]. John 1:14; Heb. 2:14; Matt. 26:38. 
[b]. Luke 1:31, 35, 41, 42; Gal. 4:4.
[c]. Heb. 4:15; Heb. 7:26.
希伯來書4:15 我們的大祭司並不是不能同情我們的軟弱。相反地,我們的大祭司曾經像我們一樣在各方面經歷過試探,只是他沒有犯罪。
希伯來書7:26 這樣,耶穌正是我們所需要的大祭司。他是聖潔、沒有過錯、沒有罪;他從罪人當中被分別出來,提升到諸天之上。

八、基督的拯救工作 
問23:基督作我們救主所執行的職分是什麼? 
答:基督作我們的救主,在降卑與升高的境況中,執行先知[a]、祭司[b]、君王的職分[c]。 
略解:上一段使我們認識,罪人得救的偉大真理。這一段則使我們認識,救主為祂子民作成的拯救工作。使我們知道,祂藉著履行先知、祭司,與君王的職分來完成救恩,因此將我們從三層痛苦,即無知、罪惡與捆綁中解救出來,祂在地上的時候,執行這些職分,在天上祂仍繼續執行。
[a]. Acts 3:22; Luke 4:18, 21.
[b]. Heb. 5:5, 6; Heb. 4:14, 15.
[c]. Rev. 19:16; Isa. 9:6, 7; Ps. 2:6.

問24:基督怎樣執行先知的職分? 
答:基督執行先知的職分[a],在於用祂的道和聖靈,將上帝的旨意指示我們,為要叫我們得救[b]。 
略解:先知是宣揚上帝旨意的人。這裡告訴我們,基督為我們所作的,就像我們的先知。祂藉著祂的話宣揚上帝旨意,因為整本聖經都是祂的話;但是因為單讀聖經不足以使人明了救恩,所以祂賜下聖靈,使凡聽見的,都得益處。 
[a]. John 1:1, 4.
[b]. John 15:15; John 20:31; II Peter 1:21; John 14:26.

問25:基督怎樣執行祭司的職分? 
答:基督執行祭司的職分,在於將祂自己一次獻為祭,以滿足人對上帝的公義所有的虧欠[a],而使我們與上帝和好[b],並且不斷為我們代禱(intercession)[c]。 
略解:祭司的本分是為百姓獻祭與祈禱;這也是為祭司的基督替我們所作的。當祂在地上的時候,祂獻上自己為祭,如今在天上,祂為我們向上帝求和。這裡告訴我們,照樣,基督獻己為祭的目的是:(1)為我們的罪滿足上帝的公義;(2)把我們帶回上帝面前,作祂親愛的兒女,與上帝和好;(3)並如同祭司不斷為我們代禱。 
[a]. Heb. 9:14, 28; Rom. 3:26; Rom. 10:4.
[b]. Heb. 2:17.
[c]. Heb. 7:25.

問26:基督怎樣執行君王的職分? 
答:基督怎樣執行君王的職分,使我們降服、歸向祂[a],又管理保護我們[b],並且捆綁和勝過祂與我們的一切仇敵[c]。
略解:君王是國度的統治者。現今地上有一個大國度,由上帝所有的兒女組成,統治者是基督。如此,這裡所說祂的職分有三:(1)使我們甘願降服祂。(2)頒賜律法來引導與保護我們。(3)祂將一切反對我們與祂的仇敵拒於門外,最後並治服他們。 
[a]. Ps. 110:3.
[b]. Isa. 33:22.
[c]. I Cor. 15:25; Acts 12:17; 18:9, 10.

問27:基督的降卑在於什麼? 
答:基督的降卑在於祂降生為人,生在卑微的環境中[a],處在律法之下[b],忍受今生的苦難[c],上帝的震怒[d],和十字架被咒詛的死[e],又被埋葬,暫時服於死權之下[f]。 
略解:「降卑」意思就是由高位而趨低位,基督為我們這樣作了他從他的天上寶座下來,成為一個憂愁苦惱的人。這個答案告訴我們,降卑自己的各個不同特殊事件:(1)出生;(2)出生寒微;(3)服在律法之下;(4)常經憂患;(5)歷經上帝的掩面不看;(6)被釘十字架;(7)被埋葬;(8)三日在墳墓裡。這一切基督都擔當了,為的是叫我們得益處。 
[a]. Luke 2:7; Phil. 2:6–8; II Cor. 8:9.
[b]. Gal. 4:4.
[c]. Isa. 53:3.
[d]. Matt. 27:46; Luke 22:41–44.
[e]. Gal. 3:13; Phil. 2:8.
[f]. I Cor. 15:3, 4.

問28:基督的升高在於什麼? 
答:基督的升高,在於祂第三日復活[a],升天,坐在父上帝的右邊[b],並在末日來審判世界[c]。 
略解:升高意思就是由平庸而升至偉大。基督的升高包括下列幾個特殊事件:(1)由死裡復活;(2)升上高天;(3)坐在上帝的右邊;(4)被任命審判世界。這是我們的救主現今的景況。 
[a]. See last quoted text.
[b]. Acts 1:9; Eph. 1:19, 20.
[c]. Acts 1:11; Acts 17:31.

九、聖靈的拯救工作 
問29:我們怎能領受基督所贏得的贖罪之恩? 
答:我們領受基督所贏得的贖罪之恩,是靠著聖靈,使這恩在我們心裡發生效力。[a] 
略解:前一段已經看見,救恩如何作成我們能領受的階段,現在我們則是要知道我們能領受救恩的方法。答案告訴我們,基督一旦買贖我們,我們就實際領受了聖靈。 
[a]John 1:12, 13; John 3:5, 6; Titus 3:5, 6.

問30:聖靈怎樣使基督贖罪之恩在我們心裡發生效力? 
答:聖靈使基督贖罪之恩在我們心裡發生效力,乃是借著祂的感動,使我們有信心[a],又借著祂有效的恩召,使我們和基督有連屬[b]。 
略解:前面答案告訴我們,借著誰的力量,我們得領受救恩;這裡是告訴我們領受救恩的方法。基督的救恩成為我們的,必須與祂聯合才行。我們借著信就與祂聯合--這個信是借著把我們自己交託給基督,乃是上帝的靈在我們心裡作工的效果。 
[a]. Eph. 2:8. 
[b]. John 15:5; I Cor. 6:17; I Cor. 1:9; I Peter 5:10. 

問31:有效的呼召(effectual calling)是什麼? 
答:有效的呼召是上帝聖靈所成的工作,用以使我們覺悟自己的罪惡和苦難,又光照我們的心,使我們認識基督[a],並更新我們的心志[b],於是說服我們,叫我們接納耶穌基督[c],透過福音領受白白的恩典[d]。 
略解:上帝呼召人得救有兩個方法:祂的話或攝理的外在呼召與聖靈的內在呼召。前者因為是透過我們內心的邪惡,所以經常無效,後者才真正有效。聖靈的內在有效呼召可分成四個階段:(1)知罪,使我們感覺有罪;(2)光照,明示我們救恩的道路;(3)更新,使我們對善和義的實際與愛有新的看見;(4)信心,乃前三者的結果,使我們信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主。
[a]. Acts 26:18; ICor. 2:10, 12; II Cor. 4:6; Eph. 1:17-18 
[b]. Deut. 30:6; Ezk. 36:26-27; John 3:5; Titus 3:5 
[c]. John 6:44-45; Acts 16:14 
[d]. Isa. 45:22; Matt. 11:28-30; Rev. 22:17

十、救恩在今世的益處 
問32:人蒙了有效的呼召,在今生得什麼益處? 
答:人蒙了有效的呼召,在今生所得的益處就是稱義、兒子的名分、成聖,並這些在今生所帶來的一切福樂。[a]
略解:信基督保證會得祝福,其中一些是今生享用,其餘是來生享用。今生享用的,以稱義、得兒子的名分,與成聖為主,這樣的性情使他們也得著了其他各樣的福樂。 
[a]. Rom. 8:30; ICor. 1:30; 6:11; Eph. 1:5

問33:稱義是什麼? 
答:稱義是上帝白白恩典的作為[a],上帝藉此白白赦免我們一切的罪惡[b],悅納我們在祂面前為義人[c],這原因是祂將基督的義算為我們的[d],而我們只憑信心接納了[e]。 
略解:稱義意思就是稱某人為公義,是定罪的反面。它被說成是一件作為,因為它是一次完成的;一件上帝白白恩典的作為,因為我們自己毋須作什麼就能稱義。它包括兩部分--饒恕與接納;這裡也教導我們,稱義的原因不是我們自己的義,乃是基督的,借著信,基督的義就成了我們的義了。 
[a]. Rom. 3:24 [b]. Rom. 4:6-8; IICor. 5:19 [c]. IICor. 5:21 [d]. Rom. 4:6, 11; 5:19 [e]. Gal. 2:16; Phil. 3:9

問34:兒子的名分是什麼? 
答:兒子的名分是上帝白白恩典的作為[a],上帝藉此就將我們收納在祂眾子的數內,又使我們享有上帝眾子一切利益的特權[b]。 
略解:兒子的名分就是指接納異姓的兒女進入家庭,待之如己出。這正是此處兒子名分的意思。它也跟稱義一樣,純粹是上帝恩典的作為,使我們得著一切既失的福樂。它給我們的是作兒女的身階與權利兩者,使我們覺得,我們有地位,並且身為上帝家中眾兒女的一分子。 
[a]. I John 3:1 [b]. John 1:12; Rom. 8:17

問35:成聖是什麼? 
答:成聖是上帝鴻恩的工作[a],就是祂按著自己的形象,更新我們的全人性[b],叫我們越久越能在罪上死,並向義而活[c]。 
略解:「成聖」意思就是使人聖潔,這裡把它說成是工作,因為它不是一次,乃是逐漸完成的;是恩典的工作,因為它是出自於上帝的良善,我們原是不配得的,自始至終都是聖靈在我們裡面作工。「成聖」就是使我們像上帝--那就是,逐漸知道棄罪與不犯罪,並喜好與力行聖潔;這稱之為更新,因為它把我們恢復到起初的情況裡。如此得以看見,稱義、兒子名分與成聖,乃是救恩所必須。在稱義上,乃是罪人得赦;在兒子名分上,乃是他被帶入家中;在成聖上,乃是他被洗凈一切的罪。 
[a]. Ezk. 36:27; Phil. 2:13; II Thess. 2:13 [b]. II Cor. 5:17; Eph. 4:23-24; I Thess. 5:23 [c]. Ezek. 36:25-27; Rom. 6:4, 6, 12-14; II Cor. 7:1; IPet. 2:24

問36:稱義、兒子的名分與成聖,在今生所帶來給我們的福樂是什麼? 
答:稱義、兒子名分與成聖,在今生所帶來給我們的福樂,就是確知上帝的慈愛[a],得良心的平安[b],在聖靈中的喜樂[c],在恩惠上的長進[d],並在恩典中得蒙保守,一直到底[e]。 
略解:由前所描述的三項,在今生所必然帶來的福樂,這裡為我們列下五點。凡稱義、得兒子的名分,與成聖的人都得享有:(1)確信上帝愛他們;(2)由罪的意識與懼怕定罪中得釋放;(3)內心因感覺聖靈住在他們裡面而歡喜快樂;(4)屬靈的才能愈來愈加多;(5)有權保有這些恩典的享受,直到永遠。 
[a]. Rom. 5:5 [b]. Rom. 5:1 [c]. Rom. 14:17 [d]. II Pet. 3:18 [e]. Phil. 1:6; I Pet. 1:5

十一、救恩在死後的益處 
問37:信徒臨終的時候,從基督得什麼益處? 
答:信徒臨終的時候,靈魂就得以完全成聖[a],立刻進入榮耀裡[b],他們的身體既與基督仍舊聯合[c],就在墳墓裡安然歇息,直等到復活的時候[d]。 
略解:曉得了真正的基督徒在今生從上帝得的福樂後,現在我們再看今生結束後他們得的福樂。(1)靈魂完全成為聖潔,脫離一切罪惡的趨勢,並立刻升到天上;(2)身體留在墳墓中,在末日與基督聯合。 
[a]. Heb. 12:23 [b]. Luke 23:43; II Cor. 5:6, 8; Phil. 1:23 [c]. I Thess. 4:14 [d]. Dan. 12:2; John 5:28-29; Acts 24:15

問38:在復活的時候,信徒從基督得什麼益處? 
答:在復活的時候,信徒要在榮耀中復活[a],又將在審判的日子,當眾人面前被主承認[b],又被斷定無罪,於是滿心得福,以上帝為樂[c],直到永遠[d]。 
略解:這裡教導告訴我們:將有復活,復活後就有審判。在那次審判中,凡相信耶穌的人會以下列方式得益處:(1)榮耀之體被提;(2)審判主基督承認他們是他自己的百姓,並且在集合的世人面前,宣告他們無罪;(3)被提升天,在那裡要與上帝歡樂直到永遠。 
[a]. I Cor. 15:42-43 [b]. Matt. 25:33-34, 46 [c]. Rom. 8:29; I John 3:2 [d]. Ps. 16:11; I Thess. 4:17

第二部分:我們所當行的
一、道德律 
問39:上帝所要人盡的本分是什麼? 
答:上帝所要人盡的本分,就是順從祂所啟示的旨意。[a]
略解:知道上帝曾作什麼、正在作什麼,與為我們所作的意義後,現在要告訴我們的是,祂要我們為祂作什麼。他要求我們順服祂一切的啟示,這是我們的本分,也是我們應該作的。 
[a]. Deut. 29:29; Mic. 6:8; I John 5:2-3

問40:上帝起初賜給人什麼法則叫人順從? 
答:上帝起初啟示人叫他順從的法則,就是道德的律法。[a]
[a]. Rom. 2:14-15; 10:5

問41:道德律法的大意,包括在什麼裡面? 
答:道德律法的大意包括在十誡裡面。[a] 
略解:道德律就是教我們當如何思想與表現有關上帝與人的事。上帝一造了人,就把這項道德律放在他的心裡,使他雖沒有聖經,依然知道他的本分。但人一犯罪,這個知識就失了一半,因此上帝須重新頒賜一份,祂把這份律法完全放在聖經裡,並簡明扼要地放在十誡裡。
[a]. Deut. 4:13; Matt. 19:17-19
問42:十條誡命的總綱是什麼? 
答:十條誡命的總綱,就是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我們的上帝,並且愛人如己。[a] 
略解:上帝給我們的全部誡命,在此總歸一個字,那就是「愛」,如同耶穌所揭示「新的誡命」。凡全心全意愛上帝與鄰舍的人,就是實踐律法。鄰舍在此意思,不單是生活在我們四周的人,而且是像基督在路加福音十章所教導的,那些與我們沒有血緣關係的人,或者就是一般人。 
[a]. Matt. 22:37-40

問43:十條誡命的序言說什麼? 
答:十條誡命的序言說: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地為奴之家領出來。[a] 
略解:這些話乃是十誡之前的話,是說給剛從埃及人的奴役下解放出來,現在來到西乃山的以色列子民聽的。這也可以用在我們身上,表徵我們從罪的捆綁下得釋放。對猶太人來說,序言是包括在第一誡裡面。
[a]. Ex. 20:2; Deut. 5:6

問44:十條誡命的序言對我們有什麼教訓? 
答:十條誡命序言的教訓就是:因為耶和華是上帝,也是我們的上帝,又是我們的救主,所以我們應當遵守祂一切的誡命。[a] 
略解:十誡的序言說出上帝要我們服從的要求。其中是:(1)上帝是我們的主權者⏤我是耶和華;(2)上帝是我們敬拜的對象⏤我是你們的上帝;(3)上帝是曾將選民從為奴之家領出來的那一位⏤我是你們的救主。
[a]. Luke 1:74-75; I Pet. 1:14-19

二、第一誡 
問45:第一條誡是什麼? 
答:第一條誡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上帝。[a] 
略解:上帝把十誡寫在兩塊石版上,祂在第一塊版上寫下頭四條誡命,乃是我們對上帝的本分;第二塊則寫其餘的六條誡命,乃是我們對人的本分。第一誡教導我們唯一正確的敬拜對象,那就是上帝;除祂以外,不可有別上帝。這是誡命的簡單意思,但是在要理問答裡,每一條誡命都要解釋,並加以延伸;方法是:首先它吩咐我們作什麼,接著它禁止我們作什麼,最後可以看出什麼特別理由或動機
[a]. Ex. 20:3; Deut. 5:7 

問46:第一條誡命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一條誡命吩咐我們認識上帝,並且承認祂是獨一的真上帝,又是我們的上帝,因此我們當敬拜榮耀祂。[a] 
略解:第一條誡命吩咐我們:認識真上帝,並只認祂為我們的上帝;如此則在眾人面前公開承認祂、敬拜祂、榮耀祂。 
[a]. I Chron. 28:9; Isa. 45:20-25; Matt. 4:10

問47:第一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一條誡禁止我們棄絕真神[a],不敬拜祂,不榮耀祂,不以祂為上帝[b],也不以祂為我們的上帝[c],也禁止我們將那只當歸給上帝的敬拜和榮耀給任何受造之物[d]。 
略解:第一條誡禁止我們:(1)否認神,那是無神論;(2)敬拜別的神,那是拜偶像;(3)榮耀別的神,那是褻瀆上帝。 
[a]. Ps. 14:1 [b]. Rom. 1:20-21 [c]. Ps. 81:10-11 [d]. Ezek. 8:16-18; Rom. 1:25

問48:第一條誡「除了我以外」,這幾個字的意思是什麼? 
答:第一條誡「除了我以外」(原文說:在我面前)這幾個字的意思是:那鑒察萬物的上帝,留心觀看,並且十分憎惡人敬拜別上帝的罪。[a] 
略解:為什麼我們需要守此誡的特別理由是,那鑒察萬物的上帝,特別注意誰違反此誡,就極度不悅而施以懲罰。
[a]. Deut. 30:17-18; Ps. 44:20-21; Ezek. 8:12

三、第二誡 
問49:第二條誡是什麼? 
答:第二條誡是: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a] 
略解:第一誡告訴我們應該敬拜的對象,第二誡告訴我們該如何敬拜祂。這是叫我們不可借任何可見,甚至可知的像來仿造上帝,祂是不會接受這種經由人手的敬拜的。上帝是個靈,我們敬拜祂也必須在靈裡以誠實拜祂。照樣,這裡也告訴我們,上帝會將父親的罪追加在兒女身上;但意思並不是說,兒女須承擔父親的罪,而只是壞父親要親眼看見他們的不良行為對他們兒女所造成的影響,因此得到懲罰;相反地,好父親則歡喜快樂的得報償。 
[a]. Ex. 20:4-6; Deut. 5:8-10

問50:第二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二條誡吩咐我們將上帝在聖經中所規定一切有關宗教的禮拜與規則,都領受遵從,並保守純全。[a] 
略解:這一誡吩咐我們:(1)要用上帝自己指定的敬拜方法;(2)忠於原方法;(3)不可加添;(4)不可刪減。絕不可有私意敬拜。 
[a]. Deut. 12:32; Matt. 28:20

問51:第二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二條誡禁止我們用偶像拜上帝[a],或用聖經所未規定的任何方法拜祂[b]。 
略解:這一誡禁止我們:(1)以偶像敬拜;(2)用任何其他不是上帝指定的方法來敬拜。 
[a]. Deut. 4:15-19; Rom. 1:22-23 [b]. Lev. 10:1-2; Jer. 19:4-5; Col. 2:18-23

問52:我們為什麼當守第二條誡? 
答:我們當守第二條誡,因為惟獨上帝在我們身上是有主權的[a],我們是他的子民[b],並且上帝切切要我們專心敬拜祂[c]。 
略解:附加我們應該守此誡的特別理由是:(1)上帝在我們身上有主權⏤我耶和華;(2)我們是屬上帝的⏤你的上帝;(3)上帝熱心祂自己的敬拜⏤是忌邪的上帝。 
[a]. Ps. 95:2-3, 6-7; 96:9-10 [b]. Ex. 19:5; Ps. 45:11; Isa. 54:5 [c]. Ex. 34:14; ICor. 10:22

四、第三誡 
問53:第三條誡是什麼? 
答:第三條誡是: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a] 
略解:第三條誡講的是如何對待上帝的名。祂的名就是指一切我們對祂的稱呼,或特別出名的稱號。妄稱上帝的名,就是隨便或當兒戲似的使用上帝名;像褻瀆上帝的發誓,或非禮使用上帝名,都是違反此誡。我們禱告的時候,常會聽到這條誡命⏤奉祢的名祈禱。 
[a]. Ex. 20:7; Deut. 5:11

問54:第三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三條誡吩咐我們當存聖潔恭敬的心來用上帝的一切名字,稱呼[a],屬性[b],命令[c],聖經的話[d],和工作[e]。 
略解:第三條誡吩咐我們,要以十分虔誠的態度稱呼:(1)上帝的名⏤耶和華;(2)祂的頭銜、稱呼⏤萬王之王;(3)祂的屬性⏤聖潔;(4)命令⏤禱告;(5)祂的話⏤聖經;(6)祂的工作⏤人。 
[a]. Deut. 10:20; Ps. 29:2; Matt. 6:9 [b]. I Chron. 29:10-13; Rev. 15:3-4 [c]. Acts 2:42; I Cor. 11:27-28 [d]. Ps. 138:2; Rev. 22:18-19 [e]. Ps. 107:21-22; Rev. 4:11

問55:第三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三條誡禁止我們褻瀆或妄用上帝所借以彰顯自己的任何事物。[a] 
略解:第三誡禁止我們,非禮或錯誤使用任何特別是表示與宣稱上帝的名或物。每一件與祂有關的事物都應該是聖潔的。
[a]. Lev. 19:12; Matt. 5:33-37; Jas. 5:12

問56:我們為什麼當守第三條誡? 
答:我們當守第三條誡,因為犯這條誡,雖能逃避人的刑罰,卻不能逃脫上帝公義的審判。[a] 
略解:這裡特別警告我們,人雖允許我們犯此誡而不受罰,但上帝可決不這樣。祂不會不審判我們的。 
[a]. Deut. 28:58-59; ISam. 3:13; 4:11

五、第四誡 
問57:第四條誡是什麼? 
答:第四條誡是:要謹守安息日為聖日。你有六天可以工作;第七天是分別歸我的安息日。這一天,無論是你、你的兒女、奴婢、牲畜,或僑居的外族人,都不可工作。我─上主在六天裏創造了天、地、海,和其中萬物,但在第七天休息。因此,我─上主賜福安息日,定為聖日。[a]
略解:這誡是關於我們的時間,上帝要我們在七日的一日,卸下一切的雜務去敬拜祂。六日工作,一日敬拜。這是上帝給我們指定的,祂給我們的天生之軀也需要這樣。這條誡裡所用的「謹守/記念」這個詞,意思是安息日在此並不是頭一次設立。 
[a].Ex. 20:8-11; Deut. 5:12-15

問58:第四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四條誡吩咐我們將上帝在聖經中所規定第七日的一整天,守為祂的聖安息日。[a]
略解:安息日是天的象徵,是所有時日的模式與範例。每一天都應該向上帝分別為聖,可是因為我們在世上必須從事世務,所以設立安息日,以免我們的思慮盡都為世事所占。這原是為人的益處著想,如果我們不加以重視,那就是我們自己的損失了。 
[a]. Ex. 31:13, 16-17
問59:上帝規定七日的哪一日為安息日? 
答:從世界起始直到基督復活,上帝規定七日內的第七日為安息日[a],此後規定七日的頭一日為基督徒的安息日,直到世界的末日[b]。 
略解:先祖與以色列人的安息日是設在週六,因為這一天,上帝歇了祂一切創造的工。基督教的安息日則設在週日,因為這一天是我們救主從死裡復活的一天;改變乃是根據使徒與早期教會的慣例。 
[a]. Gen. 2:2-3; Ex. 20:11 [b]. Mark 2:27-28; Acts 20:7; ICor. 16:2; Rev. 1:10

問60:當如何守安息日為聖? 
答:守安息日為聖當整天有聖潔的休息,連平日合法的俗事和娛樂也不可作[a];除了作必需的和憐憫人的事外[b],一天的工作都當歸與上帝,或同眾人,或在家中敬拜上帝[c]。 
略解:這個答案教訓我們,守安息日的適當方法是:(1)卸下一切世俗的工作;(2)斷絕娛樂;(3)作公眾禮拜;(4)作私人禮拜。安息日僅可以作的工作是必要的工作才行,譬如週六不能作,也不能留到禮拜一的工作;以及憐恤的工作,亦即不作就是殘忍。 
[a]. Ex. 20:10; Neh. 13:15-22; Isa. 58:13-14 [b]. Ex. 20:8; Lev. 23:3; Luke 4:16; Acts 20:7 [c]. Matt. 12:1-13

問61:第四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四條誡禁止我們忽略安息日所當盡的本分,也禁止以閒懶妄用此日,或作那本來為罪的事;又禁止我們思想、談論和辦理一切不必要的俗事和娛樂。[a]
略解:這條誡禁止的是:(1)不守安息日的本分;(2)對該本分掉以輕心;(3)拜偶像;(4)犯罪;(5)無正當理由從事世務。 
[a]. Neh. 13:15-22; Isa. 58:13-14; Amos 8:4-6

問62:我們為什麼當守安息日? 
答:我們當守安息日,因為上帝吩咐我們六日內要勞碌作自己一切的工作[a],特留第七日作為祂的日子,祂也給我們作榜樣,並賜福與安息日[b]。 
略解:守安息日的特別理由是:(1)我們人只允許六日工作;(2)上帝說第七日特別是祂自己的;(3)上帝在第七日安息;(4)上帝賜福這一日。 
[a]. Ex. 20:9; 31:15; Lev. 23:3 [b]. Gen. 2:2-3; Ex. 20:11; 31:17

六、第五誡 
問63:第五條誡是什麼? 
答:第五條誡是: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a] 
[a]. Ex. 20:12; Deut. 5:16

問64:第五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五條誡吩咐我們當保守各人的名譽,無論在上,在下,或平等的,總要按著自己的等次和地位,向他盡本分。[a] 
[a]. Rom. 13:1, 7; Eph. 5:21-22, 24; 6:1, 4-5, 9; I Pet. 2:17

問65:第五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五條誡禁止我們輕忽或損害各人按他的等次和地位所當得的尊貴,和所當受的事奉。[a] 
[a]. Matt. 15:4-6; Rom. 13:8

問66:我們為什麼當守第五條誡? 
答:我們當守第五條誡,因為上帝應許凡遵守這條誡(只就能榮耀上帝而與自己有益處來說),在世得享長壽與繁榮。[a] 
略解:第五誡是第二塊法版上的頭一誡。它要求我們尊敬父母,尊敬服從一切高於我們的人,總歸一句話,就是跟我們有任何關係的人講的話,都要留心聽。這條誡吩咐我們,要尊敬在地位上比我們高的人,並且無論在上、在下、或與我們平等的人,都要向他們盡本分。又禁止我們不尊敬的人,或者向我們的朋友或鄰居應該盡而未盡本分。守該誡的特別理由是,上帝應許凡遵守的人在世得享長壽。
[a]. Ex. 20:12; Deut. 5:16; Eph. 6:2-3

七、第六誡 
問67:第六條誡是什麼? 
答:第六條誡是:不可殺人。[a]
[a]. Ex. 20:13; Deut. 5:17

問68:第六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六條誡吩咐我們盡力依法保全自己的生命,和別人的生命。[a] 
[a]. Eph. 5:28-29

問69:第六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六條誡禁止我們自殺,非法殺人,和一切關於害人的事。[a] 
略解:這條誡是關於生命,告訴我們,上帝是生命的賜予者,因此任何人無權以不正當的理由奪取別人的性命。它要我們適當地照顧我們的身體,同樣也要照顧別人的。它禁止我們奪取自己的生命(自殺),與別人的生命(謀殺、死刑)。
[a]. Gen. 9:6; Matt. 5:22; I John 3:15

八、第七誡 
問70:第七條誡是什麼? 
答:第七條誡是:不可姦淫。[a]
[a]. Ex. 20:14; Deut. 5:18

問71:第七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七條誡吩咐我們無論存心,說話,行事,都要保守自己,和別人的純潔。[a] 
[a]. I Cor. 7:2-3, 5; I Thess. 4:3-5

問72:第七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七條誡禁止我們一切不純潔的意念、言語和行為。[a] 
略解:這條誡是關於純潔,吩咐我們在思想、言語、行為上要純潔,嚴禁一切不純潔與不正經。這條誡命告訴我們,上帝是人的身心靈的所有權者,並且有權吩咐人為了祂而將身心靈保守純潔獻給上帝分別為聖。 
[a]. Matt. 5:28; Eph. 5:3-4

九、第八誡 
問73:第八條誡命是什麼? 
答:第八條誡命是:不可偷盜。[a] 
[a]. Ex. 20:15; Deut. 5:19

問74:第八條誡命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八條誡命吩咐我們合法的獲得,並增進自己的財富和別人的財富。[a] 
[a]. Lev. 25:35; Eph. 4:28b; Phil. 2:4

問75:第八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八條誡禁止我們非法的妨礙自己和別人財富的增進。[a] 
略解:這條誡是講錢與財富。它承認,獲取錢財是對的,但是若浪費自己的錢財,或搶劫他人的錢財就錯了。它吩咐我們,要工作,以維持我們的需要,並幫助別人和我們自己一樣增加財富;否則,是它所禁止的。 
[a]. Prov. 28:19ff; Eph. 4:28a; II Thess. 3:10; I Tim. 5:8

十、第九誡 
問76:第九條誡是什麼? 
答:第九條誡是: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a] 
[a]. Ex. 20:16; Deut. 5:20

問77:第九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九條誡吩咐我們與人交往,總要誠實,又要保守自己和別人的名譽[a],若作見證,更當如此[b]。 
[a]. Zech. 8:16; Acts 25:10; III John 12  [b]. Prov. 14:5, 25

問78:第九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九條誡禁止我們作一切不合乎真理的事,並一切損害自己和別人名譽的事。[a] 
略解:這條誡是說到我們的言語,吩咐我們,隨時隨刻留心說實話。真理一旦受攻擊,則要挺身而出,無論如何總要盡力使真理得以伸張。它禁止我們作使人誤以為真的事(撒謊);特別是關於人品行的事(誹謗)。一般交往的原則是:在愛裡說誠實話。作見證的原則是說實話,全部實話,除了實話以外什麼也不說。 
[a]. Lev. 19:16; Ps. 15:3; Prov. 6:16-19; Luke 3:14

十一、第十誡 
問79:第十條誡是什麼? 
答:第十條誡是: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a]
[a]. Ex. 20:17; Deut. 5:21

問80:第十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十條誡吩咐我們無論處什麼境遇,總要知足,並要對別人和他一切所有的,存正當的愛心。[a]
[a]. Ps. 34:1; Phil. 4:11; ITim. 6:6; Heb. 13:5 [b]. Luke 15:6, 9, 11-32; Rom. 12:15; Phil. 2:4

問81:第十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十條誡禁止我們不滿意自己的境遇[a],或嫉妒別人的福分,而對他所有的起貪戀的私心[b]。 
略解:這條誡是關於我們心中的欲望,告訴我們,不應該貪得無厭,非法貪圖屬於別人的東西。這裡也告誡我們,上帝的律法是屬靈的,思想犯錯與行為犯錯是一樣的。它吩咐我們,要滿足目前的生活情形,貧富均能安處。它禁止我們未享成功就焦躁不安,看見別人成功則妒嫉有加。保有一顆善意的靈,是恪守此誡的最好方法。 
[a]. I Cor. 10:10; Jas. 3:14-16 [b]. Gal. 5:26; Col. 3:5

十二、律法的刑罰 
問82:上帝的誡命有人能守得完全嗎? 
答:從始祖犯罪以來,除了耶穌以外,沒有人能在今生將上帝的誡命守得完全,反倒在意念、言語和行為上,天天違背上帝的誡命。[a]
略解:上帝的律法簡明扼要地收在十誡裡,乃是我們有目共睹的,但是問題來了,誰能守得完全呢?答案是,無人守得完全。每一個人每天在思想、言語和行為上都會觸犯律法,唯一例外的是耶穌基督。
[a]. Gen. 8:21; Rom. 3:9ff, 23

問83:違背誡命的罪都同樣可惡嗎? 
答:違背誡命的罪不都同樣可惡,因為罪本身的輕重或人犯罪的情形有所不同,所以有的罪在上帝眼中就比別的罪更可惡。[a] 
略解:此答案告訴我們,有些罪比別的可惡,有些罪因為它們自身性質的緣故,比較可惡,觸犯上帝的罪總是比觸犯人的罪可惡;有些因為某些環境的緣故比較可惡,故意犯罪比情緒衝動、驟然犯罪可惡得多。 
[a]. Ezek. 8:6, 13, 15; Matt. 11:20-24; John 19:11

問84:每次所犯的罪當受什麼刑罰? 
答:每次所犯的罪,在今世和來生都當受上帝的義怒和咒詛。[a] 
略解:上帝的義怒意思是祂對罪的上帝聖不悅;祂的咒詛意思是祂對罪所下的判決。據說,這義怒與咒詛乃是每一項罪的報應,延及今生與來生兩者。 
[a]. Matt. 25:41; Gal. 3:10; Eph. 5:6; Jas. 2:10

十三、得救之法 
問85:為要逃脫因罪當受上帝的義怒和咒詛,上帝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為要逃脫罪所當受的義怒和咒詛,上帝吩咐我們信服耶穌基督,悔改以致得永生[a],以及勤用基督所設立一切外部的蒙恩之法,好叫救贖的益處歸於我們[b]。 
略解:上帝的律法說:「守者生,不守者死。」可是,人辦不到,他雖然極努力,還是每天觸犯律法。但上帝是慈愛的,提供了一個我們可以得救的方法。那個方法,這裡告訴我們,乃是相信與悔改,這是救恩的內在方法,另外還有勤用一切外在方法。 
[a]. Mark 1:15; Acts 20:21 [b]: Acts 2:38; I Cor. 11:24-25; Col. 3:16

問86:信服耶穌基督是什麼? 
答:信服耶穌基督是上帝所賜的救恩[a],使我們照著福音的信息與勸勉接納基督,唯獨靠祂得救[b]。 
略解:恩典意思就是不當得的恩典或慈愛。得救的恩典,意思是上帝恩典的作為,目的在拯救。相信也是這種恩典,在這裡乃是接納基督,也就是說,相信聖經裡所說關於祂的話,並依靠祂;也就是說,將我們全人委給祂作我們的救主。我們單依靠祂,即使我們能以作的任何事也不例外。我們的請求是唯有基督。 
[a]. Eph. 2:8-9; cf. Rom. 4:16 [b]. John 20:30-31; Gal. 2:15-16; Phil. 3:3-11

問87:悔改以致得永生是什麼? 
答:悔改以致得永生是上帝所賜的救恩[a],使罪人因真覺悟自己的罪,又確知上帝在基督裡的恩慈[b],就痛心懊悔,恨惡並離開自己的罪,歸向上帝[c],立志竭力重新順從[d]。 
略解:悔改素稱之為「信心之淚」,這是從真正的罪觀,與上帝赦罪的慈愛觀念發源出來的,由兩部分組成--哀哀自罪的道路上轉回;與帶著愛祂與服事祂的迫切希望轉向上帝。常言道:悔改得生命,因為悔改導向永生。 
[a]. Acts 11:18; II Tim. 2:25 [b]. Ps. 51:1-4; Joel 2:13; Luke 15:7, 10; Acts 2:37 [c]. Jer. 31:18-19; Luke 1:16-17; I Thess. 1:9 [d]. II Chron. 7:14; Ps. 119:57-64; Matt. 3:8; II Cor. 7:10

問88:基督設立什麼外部的蒙恩之法,好叫救贖的益處歸於我們? 
答:基督為叫救贖的益處歸於我們,所設立那明顯而常用蒙恩之法是:聖經、聖禮和祈禱;這些都有效力叫蒙選的人得救。[a] 
略解:為了能得救,上帝要求我們不僅要相信與悔改,而且還要勤用恩典的外在方法。這些外在方法,這裡稱作蒙恩之法,乃上帝所定規的事物,主要包括:1.讀聖經;2.守聖禮;3.祈禱。 
[a]. Matt. 28:18-20; Acts 21:41, 42

十四、聖經是蒙恩的憑借 
問89:聖經怎樣有救人的效力? 
答:上帝的靈時常借著人誦讀,和聽講聖經使罪人醒悟,認罪回轉,並借著信心在成聖與安慰上被建立,以致得救。[a] 
略解:為了讓聖經使我們有得救的智慧,有二件事是必需的:在上帝那一方面是聖靈的感動,在我們這方面則是勤讀聖經。當這兩件事都具備了,人就知罪,並被領到基督那裡。他們的生活愈來愈聖潔,他們的心裡也愈過愈喜樂。 
[a]. Neh. 8:8-9; Acts 20:32; Rom. 10:14-17; II Tim. 3:15-17

問90:聖經必須怎樣讀,怎樣聽,才可有救人的效力? 
答:要叫聖經有救人的效力,我們必須留心,殷勤,以預備、祈禱的態度來學習聖經的話[a],用信心和愛心領受而存在心裡,又在日常生活中實行出來[b]。 
略解:這裡教導我們正確使用聖經的方法。我們必須留心、恭敬與以祈禱的心來使用聖經,必須相信它告訴我們的,以及它吩咐我們的,並且必須憑著其中的愛接受真理;否則,讀過的話是不能對我們有益處的。 
[a]. Deut. 6:6ff; Ps. 119:18; I Pet. 2:1-2 [b]. Ps. 119:11; II Thess. 2:10; Heb. 4:2; Jas. 1:22-25

十五、聖禮是蒙恩的憑借 
問91:聖禮怎樣有救人的效力? 
答:聖禮有救人的效力,不是因為聖禮本身有能力,也不是因為行禮的人有能力,乃唯獨借基督所賜的恩典,和聖靈在那些以信領受的人心中所作的工作。[a] 
略解:這裡教導我們正確利用聖禮的方法。我們必須祈求基督賜福給它們,制定它們的乃是基督,也唯有祂能使它們對我們有益處。離開基督聖禮本身是沒有價值的,沒有任何牧師能讓它們有任何能力。 
[a]. I Cor. 3:7; cf. I Cor. 1:12-17

問92:聖禮是什麼? 
答:聖禮是基督所設立的儀式[a],用具體之物將基督和新約的益處向信徒表明、印證,而運用在他們心裡[b]。 
略解:這裡教導我們,聖禮的標記是:1.那是基督制定的;2.那是一種以外在事跡教導福音的方法。其用處有三:(1)可以明白地將福音說出或教導給我們;(2)向我們印證福音,或堅定我們對福音的信心;(3)把福音應用到我們身上,使它在我們心裡生根。聖禮這一詞乃是從拉丁文演變來的,原是士兵在服兵役入伍時,向長官鄭重宣誓效忠。按基督教的意義,就是我們在進教會時,所發要效忠與順服基督的誓言。當我們未成年時,這個誓言是牧師替我們說,但在領聖餐時,就得自己宣告了。 
[a]. Matt. 28:19; 26:26-28; Mark 14:22-25; Luke 22:19-20; I Cor. 1:22-26 [b]. Gal. 3:27; I Cor. 10:16-17

問93:新約的聖禮有幾個? 
答:新約的聖禮有兩個,就是洗禮和主的晚餐(聖餐)。[a] 
略解:舊約中的兩個聖禮是割禮與逾越節。新約的兩個聖禮是洗禮與聖餐。這些聖禮正好是一對一:洗禮取代割禮,聖餐取代逾越節。所教導的乃是同樣的真理,割禮與洗禮教導的是重生的必要性,逾越節與聖餐教導 
[a]. Matt. 28:19 [b]. ICor 11:23-26

十六、洗禮 
問94:洗禮是什麼? 
答:洗禮是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用水一洗[a],表明且印證我們與耶穌有連屬,可以承受恩約的益處,並且自己應許作屬主的人[b]。 
略解:洗禮的外在行為是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用水施洗。內在的意義則是我們罪的被滌除了。按本性我們全都生在罪裡,在應許進天堂之前,我們需要重生。如今,洗禮正表示這個新生。施洗用水的來源告訴我們另一個來源,如耶穌基督的寶血所充滿,能遮蓋一切罪與不潔。 
[a]. Matt. 28:19 [b]. Acts 2:38-42; 22:16; Rom. 6:3-4; Gal. 3:26-27; I Pet. 3:21

問95:誰當受洗禮? 
答:有形教會以外的人,必須等他們信了基督,又應許順從基督,才可受洗[a];只是有形教會內信徒的嬰孩都當受洗禮[b]。 
略解:這裡教導我們誰當受洗禮,包括兩個階層:成人基督徒但未受洗者;與教會會友的小孩。前者受洗是因為規條的涵意說,受洗的人自認是基督徒;後者受洗是因為上帝對百姓所發的應許要延伸到他們的兒女身上,如同在他們自己身上一樣。 
[a]. Acts. 2:41; 8:12, 36, 38; 18:8 [b]. Gen. 17:7, 9-11; Acts 2:38-39; 16:32-33; Col. 2:11-12

十七、主餐 
問96:主的晚餐是什麼? 
答:主的晚餐是照著基督所規定的,授受餅和酒,以表明主的死,按理領受的人[a];不憑肉體,乃憑信心,分領主的身體和血,並祂一切的益處,以致靈性得養育,在恩典上有長進[b]。 
略解:所以說主的晚餐,是因為那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所設立的宴席,也可以稱作聖餐。其外在行為是根據基督所制定吃餅、喝杯;而內在意義是基督的犧牲--掰開的餅表示祂受傷的身體;倒出來的酒表示祂流的寶血;它本身是沒有價值的,但是一旦憑信心領受,就能加速我們對上帝的愛,根深我們對基督的信心,並且增進我們的福益。羅馬天主教教導,聖餐中的餅會變成我們主的實際身體;但這是錯謬的。我們只能憑信心接受基督。 
[a]. Luke 22:19-20; I Cor. 11:23-26 [b]. I Cor. 10:16-17

問97:要為按理領受主的晚餐,必須怎樣? 
答:為要按理領受主的晚餐,必須自己省察:有沒有屬靈的知識,可以分辨是主的身體,能不能憑信心以主為食物,有沒有悔改的心、愛心,並重新順從的心,免得因不按理吃喝,就自取審判。[a] 
略解:這裡教導我們領主餐的正確條件,乃是:1.知識,足以知道主餐所代表的涵義;2.信心,足以滿相信我們吃餅能維系身體,照樣所代表的生命之糧能維持我們的靈魂;3.悔改,認一切所知道的罪;4.愛上帝與人;5.決志履行各樣的本分。 
[a]. I Cor. 11:27-32

十八、祈禱是蒙恩的憑借 
問98:祈禱是什麼? 
答:祈禱是渴望向上帝獻祭[a],合乎上帝旨意的事[b],是奉耶穌的名[c],承認我們自己的罪[d],並誠實感謝上帝諸般的恩慈[e]。
略解:祈禱意思是求告上帝;這裡告訴我們關於祈禱的以下三件事:1.關於形式,應該奉基督的名向上帝禱告;2.關於內容,應該是合乎上帝旨意的事;3.關於方式,應該謙卑認我們的罪,並感謝祂的憐恤。 
[a]. Ps. 10:17; 62:8; Matt. 7:7-8 [b]. I John 5:14 [c]. John 16:23-24 [d]. Ps. 32:5-6; Dan. 9:4-19; I John 1:9 [e]. Ps. 103:1-5; 136; Phil. 4:6

問99:上帝賜什麼準則指教我們怎樣祈禱? 
答:全部聖經都指教我們怎樣祈禱[a],但有基督教導門徒的主禱文,特為我們祈禱的準則[b]。 
略解:這裡告訴我們,在祈禱上帝的事上,要以全本聖經作引導。但是我們特別有基督教門徒的祈禱,作我們祈禱的準則,一般稱之為「主禱文」—那是主耶穌基督的祈禱。 
[a]. I John 5:14 [b]. Matt. 6:9-13

十九、主禱文 
問100:主禱文的首句教導我們什麼? 
答:主禱文的首句:「我們在天上的父」,教導我們存聖潔恭敬的心[a],坦然無懼的恭敬上帝[b],如同兒女親近父親一樣[c],篤信祂肯聽且能幫助我們[d],並且教導我們要和人一同祈禱,又要為人祈禱[e]。 
略解:首句是引言或開頭語。由此我們知道,主禱文的首句教我們三件事:1.因為祂是在天上,所以我們要對祂存恭敬的心;2.因為祂是我們的父,所以我們要坦然無懼地對;3.因為祂是我們的父,所以我們應該和人一同禱告,並為他們禱告。 
[a]. Ps. 95:6 [b]. Eph. 3:12 [c]. Matt. 7:9-11, cf. Luke 11:11-13; Rom. 8:15 [d]. Eph. 3:20 [e]. Eph. 6:18; I Tim. 2:1-2

問101:我們在主禱文第一條求什麼? 
答:主禱文第一條說:「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我們在此求上帝賜力量,叫我們和眾人在祂自己所顯明的一切事上能榮耀祂的名,並求為祂自己的榮耀處理萬事。 
略解:「求」意思就是要求什麼東西。主禱文裡有六項懇求:前三項是關於上帝,後三項則是關於我們自己。在第一懇求中,我們求兩件事:1.上帝的名被人尊為聖或榮耀;2.上帝的名藉萬事被尊為聖或榮耀。 
[a]. Ps. 67:1-3; 99:3; 100:3-4 [b]. Rom. 11:33-36; Rev. 4:11

問102:我們在主禱文第二條求什麼? 
答:主禱文第二條說:「願祢的國降臨。」我們在此求上帝叫撒但的國衰敗[a],叫祂恩典的國興旺[b],使自己和眾人得以進入而常久在內[c],並求祂榮耀的國早日降臨[d]。 
略解:「國」意思就是一群受君王統治的人。這裡提到三個國:撒但的國或順服撒但的人,恩典的國或順服上帝的人,與榮耀的國或將在榮耀裡與基督一同作王的人。我們在此懇求中,求上帝叫第一國衰敗,第二國興旺,與第三國早日降臨。 
[a]. Matt. 12:25-28; Rom. 16:20; I John 3:8 [b]. Ps. 72:8-11; Matt. 24:14; I Cor. 15:24-25 [c]. Ps. 119:5; Luke 22:32; II Thess. 3:1-5 [d]. Rev. 22:20

問103:我們在主禱文第三條求什麼? 
答:主禱文第三條說:「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在此求上帝賜恩,叫我們能凡事甘心樂意的學習,遵從、順服祂的旨意[a],如同在天上的天使一樣[b]。 
略解:「上帝的旨意」意思就是上帝希望作的事。這個旨意在天上行得十分完全,我們在此懇求中,求在地上也能行得一樣完全。但是只靠我們自己的力量,這是作不來的,因此我們求上帝幫助我們完全知道祂的旨意如何,而且既知道,還能身體力行。 
[a]. Ps. 19:14; 119; I Thess. 5:23; Heb. 13:20-21 [b]. Ps. 103:20-21; Heb. 1:14

問104:我們在主禱文第四條求什麼? 
答:主禱文第四條說:「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我們在此求上帝開恩賜我們今生所需要的夠用而美善的東西,並使我們同時得享他的福樂。[a] 
略解:現在看的這一懇求,是關於我們自己的--禱告的順序先是上帝,然後才是我們自己。在此懇求中,我們求的是我們身體需要的供應,求兩件事:日常夠用與上帝的賜福。 
[a]. Prov. 30:8-9; Matt. 6:31-34; Phil. 4:11, 19; I Tim. 6:6-8

問105:我們在主禱文第五條求什麼? 
答:主禱文第五條說:「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我們在此求上帝開恩,因基督的緣故白白饒恕我們一切的罪[a],我們所以敢這樣求,因為我們蒙了上帝的恩典,才能從心裡饒恕人[b]。 
略解:在第五與第六懇求中,我們求的是我們屬靈需要的供應。首先要求我們的罪得饒恕,聖經應許我們,我們若饒恕他人,上帝也會饒恕我們。那麼,如果上帝使我們饒恕了一切得罪我們的人,我們就大可以相信,祂聽了我們求饒恕的禱告。罪在此稱為債,因為一犯罪,我們就虧欠律法;律法不僅要求順服,也要求在不順服的時候施罰。 
[a]. Ps. 51:1-2, 7, 9; Dan. 9:17-19; I John 1:7 [b]. Matt. 18:21-35; Eph. 4:32; Col. 3:13

問106:我們在主禱文第六條求什麼? 
答:主禱文第六條說:「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那惡者。」我們在此求上帝保守我們不受試探而犯罪[a],或在受試探時扶助我們並拯救我們脫離凶惡[b]。 
略解:試探意思就是引誘我們犯罪。在此懇求中,我們求上帝不叫我們遇見一切試探,不然祂就要使我們能抗拒與克服試探。 
[a]. Ps. 19:13; Matt. 26:41; John 17:15 [b]. Luke 22:31-32; I Cor. 10:13; II Cor. 12:7-9; Heb. 2:18

問107:主禱文的結語教導我們什麼? 
答:主禱文的結語說:「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這是教導我們惟獨上帝能應允我們的祈禱,並且禱告的時候當稱讚祂,將國度、權柄、榮耀都歸於祂,末了為要證明所求的是誠心所願,又深信這是必蒙應允,就說:「阿們」。 
略解:語就是末後。主禱文的結語教導我們三件事:1.唯獨應該仰望上帝的幫助;2.應該將一切頌讚歸於唯獨能聽我們祈禱的上帝;3.祈禱結束應該說「阿們」,意思就是,但願如此,或但願我的祈禱蒙垂聽。 
[a]. Dan. 9:4, 7-9, 16-19; Luke 18:1, 7-8 [b]. I Chron. 29:10-13; I Tim. 1:17; Rev. 5:11-13 [c]. I Cor. 14:16; Rev. 22:20